南坪镇沈坪村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LXZZXXZ-2023-014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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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临夏回族自治州中心血站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耿永生 | 联系电话 | 13993003299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6-10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6-14 00: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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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州中心血站迁建实验室净化装修项目跟踪审计服务(二次)001 | LXZZXXZ-2023-014 | 服务-勘察 | 67000.0(元) |
公告内容
南坪镇沈坪村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建设
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坪镇沈坪村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庄农字〔2023〕2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及自筹资金。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实施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坪镇沈坪村2023年乡村建设示范村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GSGL-2023-PL042-1
3.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位于南坪镇沈坪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硬化巷道8150平方米,安装道牙1330米;硬化苹果交易市场7310平方米,配备垃圾斗30个,栽和苗木2.2万株,浇筑矩形边沟255米矩形边沟涵200米,修砌U型槽排水渠120米,铺设水泥涵管33米,埋设HDPE双壁波纹管排水管460米。
本项目巷道起终点与现有道路相接,硬化宽度根据实际情况,路基路面同宽,本项目参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规范》(JTG/T3311-2021)和《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甘肃省地方标准 DB62/T 2934-2018)设计,道路等级为巷道硬化,设计速度5千米每小时,宽度在2米~5.0米之间,巷道路面均采用水泥混凝土面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和排水。
4.招标控制价:2800237.00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5.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清单中所有工程的施工。
8.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4)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检)量员岗位证书;(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请于2023年6月1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6月14日00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确认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施工方案及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6月14日00时00分00秒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由系统根据“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竞价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一正一副,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凉市崆峒区宏达国际花园B区商铺8号楼301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南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凉市庄浪县南坪镇街道
联系人:李智强
电 话:1383037212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宏达国际花园B区商铺8号楼301室
联系人:陈小刚
电 话:19993338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