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院区田径训练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2024-JH1903-G1007)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3
金额
44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h1903-g1007
预算金额44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
公告正文

关于某院区田径训练场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某院区田径训练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24-JH1903-G1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院区田径训练场建设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项目位于某院区公寓区,场地现状为空地场地,建设前需进行场地平整,跑道长度300米(环形),主要规划跑道300米,场地面积约10000㎡。

2.2建设地点:上海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跑道总长度300米(环形),估算价:447万元

2.4计划工期: 8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某院区田径训练场建设项目,跑道长度300米(环形),主要规划跑道300米,场地面积约10000㎡,四周为塑胶跑道、中间为人造草坪,含夜间照明设施,周围铁艺围栏及场地水电等附属设施。

2.6其他:上述事项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照,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采购、施工及项目管理能力。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且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项目;

(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投标人无失信联合惩戒记录,近3年内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不得超过3条。

5.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如需手写签名的,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 10 24日至2024 1029日,每日8: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报名邮箱:dongfanggandancg2@163.com(请勿多次重复发送):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4.报名材料如下: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④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采购机构联系人向申请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申请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0 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1119930分,地点为上海市(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    址:上海市

联 系 人:耿助理

电    话:021-8187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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