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bffgz01162
预算金额16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邹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79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4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港中派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2405-340100-04-01-764505、合肥港中派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
     1.4 招标人: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GZ01162
     2.2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港中派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设计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GZ0116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
     2.6 建设规模:总投资9.3亿元,占地约532亩,设计吞吐量900万吨/年,建设8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包括码头作业区、堆存作业区、办公生活辅助区及内部道路等内容
     2.7 合同估算价:1400万元
     2.8 计划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约1095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次工程设计服务包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泊位、码头平台、栈桥、仓储、内部道路及相关配套等勘察测绘、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所需各类支撑性专题报告等服务。具体如下:
     (1)地形测绘、地质勘察工作:满足各阶段设计要求;
     (2)前期工作: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岸线合理性分析报告编制,并协助发包方取得批复;
     (3)各类支撑性专题报告编制:规划选址综合论证报告、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资源压覆评估、洪水评价类报告(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防洪影响专项设计、涉河建设方案)、节能评估、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安全预评价报告、码头涉油气管道安全风险评估、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社会稳定性分析报告、施工期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等专题报告、建筑图审、码头陆域房建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并协助发包方完成报批工作。
     (4)设计工作: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初步设计审查咨询,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并协助发包人完成报批工作。
     (5)其他工作:按照发包人要求,协助完成用地报批组卷工作;协助发包人进行监理、施工招标,配合施工,做好建设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下列(1)(2)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一个不低于700吨级的港口(或码头)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勘察设计工作内容不限于在同一个合同中体现)。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分项负责人要求:无。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
     (3)联合体各方均符合3.6条要求。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9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797,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4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8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邹工
    电 话:0551-63530667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797、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合肥港中派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设计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51303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6753693812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原项目名称:合肥港中派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设计
原项目编号:2024BFFGZ01162
原公告日期:2024-06-03
 
合肥港中派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设计招标补疑1
(2024BFFGZ01162)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P4条款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一个不低于700吨级的港口(或码头)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勘察设计工作内容不限于在同一个合同中体现)。
招标文件P5条款3.7,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联合体非牵头人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
请问: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业绩要求是否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不低于700吨级的港口(或码头)工程设计业绩,且联合体非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不低于700吨级的港口(或码头)工程勘察业绩?
答:是。
2.招标文件P57~58投标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具有不低于1000吨级的港口(或码头)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业绩(单个合同项目泊位数不少于4个,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内容不限于在同一个合同中体现),每个业绩得5分最多得15分。
请问: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不低于1000吨级的港口(或码头)工程设计工作业绩(单个合同项目泊位数不少于4个),由联合体非牵头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不低于1000吨级的港口(或码头)工程勘察工作业绩(单个合同项目泊位数不少于4个),2个业绩(1个设计业绩、1个勘察业绩)为一组,认定为1个有效加分业绩?
答:是。
3.P58投标人荣誉,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年度优秀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类)或优秀勘察设计企业荣誉的得4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请问: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是否仅以联合体牵头人荣誉作为评审依据?
答:是。
4.本项目为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P37条款3.5.8,本项目是否不适用?
答:不适用。
5.本项目为水运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P64条款2,本项目是否不适用?
答:不适用。
6.P78条款6.1.1中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安排、P90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一览表、P78条款8.1.3勘察设计文件提交要求关于服务期限表述不一致,以哪一条款为准?
答:以P90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一览表为准。
7.P4条款3.5投标人分项负责人要求:无;与P26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不一致,以哪一条款为准?
答:以P26附录5为准。
8.招标文件P74页,履约信誉(4分)中提出的“2019年1月1 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年度优秀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类)或优秀勘察设计企业荣誉的得 4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该奖项或荣誉为个别地方的省勘协评选的结果,而国内勘察设计行业的头部的建筑央企设计院基本没参加类似评奖,设置4分,基本将央企设计院排斥出去,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条款不合理。本项目为传统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衡量一个勘察设计企业履约信誉的评级交通运输部相关评价更具效力,因此建议在上述条件外,增加亦可采用“2022年度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全国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等级企业信用评价为 AA 级,得4分;信用评价为A级,得 2 分;其他等级或无等级,得0分”,其更符合招标的公平竞争性。
答:经调研,荣誉颁发单位包含省级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等;不修改,以招标文件为准。
9.本项目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 月 1 日以来(以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一个不低于 700 吨级的港口(或码头)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勘察设计工作内容不限于在同一个合同中体现);
 
 
请问组成联合体投标时,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提供700 吨级的港口(或码头)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参与方提供700 吨级的港口(或码头)工程勘察业绩?
答:详见上述问题回复内容及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4年7月1日10: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7月1日10:00”;
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3.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7号开标室。
4.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现变更为“(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提供符合上述3.2条投标人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提供符合上述3.2条投标人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中,补充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须由联合体非牵头人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业绩”。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荣誉中,补充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荣誉”。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项目获奖中,补充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项目获奖”。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8号
    联 系 人:邹工
    电 话:0551-63530667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797、66223831
 
 
2024年6月13日
 
 

合肥港中派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合肥港中派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
四、合同估算价:16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拟建8个1000吨级泊位,并配套建设后方陆域货物仓储区及生产辅助建筑物。本次招标包括项目建设阶段需要的测量,地质勘察(初勘及详勘),支撑性专题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4年4月
八、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0551-63530363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