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1718号)和《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2〕88号)要求,开展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工作,进一步摸清2013年以来非住宅类房屋问题底数,特开展湖南湘江新区耕地图斑调查工作,建立全新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类整治、分类处理存量问题奠定基础,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制度,保障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及规范要求。
三、技术规格:
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成果要求
1、服务范围
本次项目服务范围为湖南湘江新区(以下简称“新区”)直管区以及托管区全域。
2、服务目标
按照上级要求统筹安排推进湖南湘江新区耕地图斑调查工作,包括:对2022年国家下发的新区疑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图斑逐一补充摸排,对原摸排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和补正更新,按街道按村制作外业图斑专题图并提供外业核查工作的业务培训及技术指导,跟进外业工作整体进度并对外业填报数据进行质量质检。通过开展湖南湘江新区耕地图斑调查工作,辅助新区摸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底数,为下一步依法依规、分类处置非住宅类房屋及湘江新区村庄规划的编制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
3、服务内容
基于新区村庄规划实际工作需要,结合上级部门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工作要求,开展2022年度新区疑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房屋图斑的补充摸排,具体包含如下工作内容:
(1)资料收集与整理。梳理现有数据,多渠道收集自然资源部下发新区疑似图斑矢量数据(9725个)、影像数据(2012年、2022年、2012年最新版)、房地一体数据(岳麓区、望城区)、历年耕地数据、长沙市2022年非住宅类乱占耕地图斑专题对比分析成果、新区资规局自然资源督察与规划监管处提供的审批数据等进行整理。
(2)数据矢量套合分析。将自然资源部下发的新区疑似图斑(下发新区疑似图斑共计9725个,其中涉及岳麓区5817个,涉及望城区3855个)与相关新区已有基础数据一一进行套合,包括长沙市2022年非住宅类乱占耕地图斑专题对比分析成果、2022年合法手续(建设用地、产权证、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等数据)、2012年年底影像、2022年最新遥感影像、房地一体成果数据、历年耕地数据等一一进行矢量套合分析,针对分析后的图斑信息进行整理,形成外业核查任务清单。
(3)外业图斑专题图制作。根据影像图和村界范围,确定外业任务清单,并按街道和村为单元,制作外业图斑专题图,指导外业核查工作的分工开展。
(4)数据举证填报。针对数据矢量套合分析后可确认填报的图斑,结合影像数据、房地数据逐一进行举证,并填报至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自然资源部系统)。针对需要开展外业核查的图斑,结合新区下属各街道外业开展情况以及数据质检核查情况,对内业可修改的数据进行修正。
(5)外业核查工作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对白马街道、含浦街道、观沙岭街道等23个新区下属街道工作人员进行外业工作培训,包括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系统操作步骤、数据如何填报等,同时建立街道外业问题交流群并对接长沙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专班,线上线下一一解答各街道资规站所在实地勘查中出现的问题,助力外业核查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
(6)数据质检核查及汇交。针对外业有问题的数据进行整理形成外业填报数据问题记录清单,反馈至各街道。同时按照湖南省和长沙市汇交要求,协助新区完成区县审核,通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将数据汇交至长沙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五、服务标准:
成果要求
完成2022年自然资源部下发新区9725个新区疑似图斑数据核查、举证及数据成果系统汇交工作。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总实施(包括项目成果评审)以项目最终成果报告获得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审查和验收小组成员验收通过为最终完成标志。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付款方式
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付款方式:
付费次序
占总费用比例
付费时间
第一次付费
50%
签订合同后
第二次付费
50%
项目通过验收后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须全程参与工作,不得挂名参与投标。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相应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
(1)所有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
(2)提交的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享有署名权,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大纲。
(3)供应商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供应商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供应商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4、如若发现成交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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