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秦皇岛市海港区环卫中心2024年海港区环卫中心北三镇地坑式垃圾收集站市场化运行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1303002404702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康海滨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利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孔曼0335-373999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V2020
公告代码: 041303022024071100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2024年海港区环卫中心北三镇地坑式垃圾收集站市场化运行项目
项目联系人: 孔曼、毛晓惠 联系方式: 0335-3739993 代理机构: 秦皇岛利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区划名称: 秦皇岛市海港区
 
秦皇岛市海港区环卫中心2024年海港区环卫中心北三镇地坑式垃圾收集站市场化运行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 2024-07-11
采购项目编号: Z1303002404702001
采购人名称: 秦皇岛市海港区环卫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 0335-3552681
采购人地址 : 海港区河北大街中段17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秦皇岛利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秦皇岛市海港区红卫里社区62栋3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35-3739993
项目实施地点 :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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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detail#C#_@_@A#_@_@91130300789839531D#_@_@秦皇岛市诺佳清洁服务有限公司#_@_@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港区西盐务小康村居委会2楼#_@_@秦皇岛市海港区环卫中心2024年海港区环卫中心北三镇地坑式垃圾收集站市场化运行项目#_@_@null#_@_@#_@_@#_@_@null#_@_@4321415#_@_@null#_@_@按采购人要求执行#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null#_@_@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_@_@海港区杜庄镇、驻操营镇、石门寨镇范围内103座地埋式生活垃圾收集站。103座地埋式生活垃圾收集站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至各镇生活垃圾压缩站进行处理#_@_@合格#_@_@null#_@_@null#_@_@0#_@_@92#_@_@#filename#承诺书#_#jpg#_#2862b6bb-2bfb-465b-b7a9-888a8ecfcd3f@_@招标文件正文#_#pdf#_#bda9e606-9df1-47e2-96eb-a557bc1c0dd1@_@14-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_#pdf#_#c20f8e5e-9977-44ba-a363-fa55cb8bc238@_@
采购公告期: 0001年01月01日
品目分类 采购项目包组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主要标的名称 标的基本情况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优惠率 服务要求
定标日期: 0001年01月01日
开标地点: null
评标地点: 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
传真电话: null
受理质疑电话: null
备注: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魏小芳(主任)、任艳、庞勃、张莹、郑洪生(甲方评委)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规定计取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 41571
 
 
秦皇岛市海港区环卫中心2024年海港区环卫中心北三镇地坑式垃圾收集站市场化运行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11
一、项目编号:
Z1303002404702001
二、项目名称:
2024年海港区环卫中心北三镇地坑式垃圾收集站市场化运行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工程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小芳(主任)、任艳、庞勃、张莹、郑洪生(甲方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41571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规定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秦皇岛市海港区环卫中心
地址 : 海港区河北大街中段17号
联系方式: 康海滨 0335-3552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秦皇岛利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秦皇岛市海港区红卫里社区62栋3层
联系方式 : 孔曼、毛晓惠 0335-3739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孔曼、毛晓惠
电话: 0335-3739993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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