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外国语学校(增城校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225.9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11-440118-04-01-431352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外国语学校(增城校区)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外国语学校(增城校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外国语学校(增城校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 ||||||||||||||||||
公示名称 | 广州外国语学校(增城校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6月3日 10时0分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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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主)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440101190657467U | 1 | 2225.97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15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 资格情况: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证书号:A144002897-6/1;勘察: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证书号:B144013739-8/1 业绩情况:无 | 黄骏 | 资质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20094401632 业绩:无 | |||||||||||
(主)广东华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湖南化工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 914400007993651814 | 2 | 2229.48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15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 资格情况: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证书号:A244016716;勘察: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证书号:B143012240-6/1 业绩情况:无 | 潘智伟 | 资质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20094401635 业绩:无 | |||||||||||
(主)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建勘勘测有限公司 | 91440101190782401Q | 3 | 2229.48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15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 资格情况: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证书号:A244002168;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证书号:B123009734 业绩情况:无 | 王成 | 资质资格:一级注册建筑20124401856 业绩:无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81号13楼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20-62701971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32821156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12号建设局4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06日00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6月12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日期: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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