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吉发改发[2021]303号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田松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大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邵殊1877431823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6
公告正文
矮寨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第二次)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编号:HNDRZB-2023-009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矮寨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第二次),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吉发改发[2021]303号批复同意,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 吉首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主要建设内容为矮寨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第二次)工程总承包,项目总投资为1500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矮寨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展示设施项目(第二次);
1.2.2  建设地点:吉首市石家冲街道寨阳村 ;
1.2.3  项目基本情况
矮寨森林公园植物文化展示厅2000平方米(5处),提质改造旅游公路5公里。建设15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1套,铺设DN500HDPE污水管310米;智慧旅游系统1套,停车场智慧停车管理系统10套,景观绿化12000平方米。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周期270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协助招标人做好对项目报建、备案审批、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签订合同后的各阶段审批、报建、验收及保修等工作均由中标人负责承担,不另外计取费用),招标人可以对工程建设内容根据实施需求调整,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完成初步设计优化及施工图设计,本工程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招标项目所在省、地市现行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的设计规范、标准和规定,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并在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按施工进度采购,包括本工程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核后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建筑、安装、装饰、设备调试后期维护等相关配套设施,直至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
1.5  质量要求:施工部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并经过发包人认可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设计部分设计文件符合最新国家及行业设计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并经过发包人认可,且最终按审批程序通过图审机构审查并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采购部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及合同要求进行保修。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一项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只可兼任其中一个岗位;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详见外网公告起在2024年1月 15日起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或湘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xiangxi.hnsggzy.com\index.jhtml)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进行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 http://222.240.80.14:8888/G2/register!verification.do)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 《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xxz.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3-8520312。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xxz.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
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3-8523902。
因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含有计算机病毒,导致无法参与开标、评标等交易活动,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首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地    址:吉首市乾州新区市政府大楼附楼
联 系 人:田松
电    话:158743688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大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西高新区湘西金融中心B座20楼
联 系 人:邵殊(项目负责人)、杨天地
电    话:1877431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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