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金额:技术服务费大写:贰拾玖万陆仟捌佰肆拾陆元整(小写:296846.00元)。
⑴、确定行政违法小班的界线;
⑵、调查各类行政违法小班土地的面积和林地权属;
⑶、调查各类行政违法小班树种、株数、林木蓄积等林分因子;
⑷、调查与森林资源有关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因素。
(5)、现场调查采用《湖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调查。利用万分之一的地形图进行实地勾绘,结合奥维卫星图片确认成图,GIS计算面积,林地其他因子按照湖南省“十二五”森林资源调查数据库和“最新的宁乡市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进行确认,林木因子采用现场调查方式确认。
1、项目验收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if !supportLists](一)[endif]甲方职责
1、搞好案件的前期调查工作,掌握案件所涉的当事人及案件情况,并在允许的情况下将案件情况提供给乙方;
2、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便利;
3、负责筹措所需经费。
(二)乙方职责
1、接到甲方案件聘书后即安排2名以上调查人员配合甲方对案件进行林业技术鉴定;
2、严格按林业调查技术规程完成技术鉴定,每一案件出具一式二份技术鉴定报告给甲方,并确保调查公正、公平、实事求是;保证在2021年内完成100个以上森林资源督查违法图斑的林业技术鉴定。
3、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接到鉴定聘书后在聘书规定时间内向宁乡市林业局提交鉴定意见书。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平等相待的原则,协商解决;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每逾期1天,扣除总结算费用的1%。确因其他原因,经请示甲方同意,可适当延期。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甲乙双方的工作人员在本合同限期内所发生的工资、差旅和其他费用由各自负责;
2、 甲乙双方的工作人员在本合同限期内所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另一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工作时要注意人身安全、交通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等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平等相待的原则,协商解决;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每逾期1天,扣除总结算费用的1%。确因其他原因,经请示甲方同意,可适当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