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阿勒泰市克兰河流域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zhcg-2023-04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新疆阿勒泰市铸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胡丽坤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智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边梦华182991500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7
公告正文
阿勒泰市克兰河流域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编制)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XJZHCG-2023-04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
一、招标条件
本阿勒泰市克兰河流域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 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8.5 万元,招标人为新 疆阿勒泰市铸金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阿勒泰市。主要建设内容:阿苇滩镇 4 个村给排水管网、热 力配套设施等及设备采购;红墩镇 5 个村给排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巴里巴盖乡 3 个村给排水 管网及配套附属设施;阿拉哈克镇 3 个村给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额尔齐斯河流域生态移民 污水处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乡镇卫生院综合提升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阿勒泰市克兰河流域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阿勒泰市克兰河流域沿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1、《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注:1、如属于上述企业 需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2、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 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合法提供与采购内容相符的服务;
(2)、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4)、说明: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不得 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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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23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26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地点:新疆智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阿勒泰市迎宾路克兰区 99 号万驰 广场 1 栋 五层 3 号);方式:线下获取,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 证件的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27 日 10 时 40 分
递交方式:阿勒泰市迎宾路克兰区 99 号万驰广场 1 栋 五层 3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27 日 10 时 40 分
开标地点:阿勒泰市迎宾路克兰区 99 号万驰广场 1 栋 五层 3 号
七、其他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 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 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3、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 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 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 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 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 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 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 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勒泰市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阿勒泰市铸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
联 系 人:胡丽坤
电 话:0906-2100674
电子邮件:44457925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智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阿勒泰市迎宾路克兰区 99 号万驰广场 1 栋 五层 3 号 联 系 人: 边梦华
电 话: 18299150011
电子邮件: 17720395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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