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定制存货架采购项目
金额
6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先生020-8612456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020-3760802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信息安全服务项目采购公告(更新时间)

各供应商: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现委托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信息安全服务项目,邀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进行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信息安全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区空港北二路白云机场国际1号货站。

3.项目内容:为采购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设备及网络安全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0,000.00元(含税)。

5.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须对以下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供应商应对以下资格进行响应及提供《资格响应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1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报价资格(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局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日期以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3.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3.3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供应商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供应商处理)。

3.5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供应商需按采购文件给定的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供应商处理)。

3.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若有,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3.7.1与采购方、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3.7.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3.7.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3.7.4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3.8供应商应对采购方以下“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

3.8.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8.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3.8.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8.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3.8.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供应商利益;

3.8.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3.8.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3.8.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3.8.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供应商;

3.8.1.9发生向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3.8.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3.8.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8.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方或关联公司不利;

3.8.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3.8.2.3因成交供应商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3.8.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3.8.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3.8.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方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3.8.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3.8.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3.8.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3.8.2.10存在向采购方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3.9提供《廉洁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10已按要求登记为本项目供应商并获取采购文件。

三、 报名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

1.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以登录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网址: https://www.ebidding.com/gaa.html),点击主页中“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项目报价。

2.报名登记时间为202493日上午09:00202499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由供应商代表将登记函(详见附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采购文件购买凭证的电子版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gzsgzgc@126.com)进行登记及获取采购文件,逾期可不受理。对于已按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包括支付采购文件的制作成本)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2个工作日内按供应商指定邮箱地址进行回复,并发出采购文件(含纸质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 号阁屏商务大厦八楼808号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方式:电汇转账;户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收款账号:701657752726。注:采购代理机构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

1.供应商须现场递交或邮寄两种方式递交项目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 号阁屏商务大厦八楼808号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收件人:林工,联系电话:020-37608020,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912日上午09:30(邮寄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以收件人本人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存放快递代收点)。

3.递交报价文件应采用信封或外包装密封,全部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授权代表签名。所有报价文件为12副,正本和副本应分开装订,要求如下:

收件人: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信息安全服务项目

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地址:

信封内应附报价文件完整电子文档2份,分别为报价文件正本的盖章扫描版和WORD可编辑版,保存工具为U盘,不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方将拒绝接收报价文件,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报价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5.采购方不接受以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6.供应商未按要求密封的报名文件不予接收。如报名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标记,采购方对报名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五、相关声明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将发布公告延长接受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的资料仍有效,未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

2.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项目的供应商至少应达到三家以上,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将重新发布采购信息,组织第二次采购。  

3.如果第二次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仍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可按本单位相关规定推进工作或终止项目

4.没有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的项目,采购方将终止项目,采用其他方式选择合作商。

5.采购方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本项目为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自管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方式实施,其适用的采购规定为《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六、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本项目采购公告及结果公告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ebidding.com/gaa.html)、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homepage)等媒体同时发布,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方: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24569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北工作区国际1 号货站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 020-37608020、13066325037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 号阁屏商务大厦八楼808 室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92

 

附件1:供应商登记表

供应商登记表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GZJL-ZB-GZ202408005

项目名称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信息安全服务项目

获取采购文件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项目联系人信息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登记人(签名)

 

登记日期

          

 

 

 

附件2:资格响应承诺书格式

资格响应承诺书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1、在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信息安全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后,我方完全同意并接受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

2、我方为非联合体单位。

3、我方承诺内容如下:

3.1在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报价资格(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局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日期以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3.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3.3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供应商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供应商处理)。

3.5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供应商需按采购文件给定的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供应商处理)。

3.6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若有,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3.7我方未存在以下情形:

3.7.1与采购方、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3.7.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3.7.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3.7.4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3.8.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8.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3.8.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8.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3.8.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供应商利益;

3.8.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3.8.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3.8.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3.8.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供应商;

3.8.1.9发生向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3.8.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3.8.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8.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方或关联公司不利;

3.8.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3.8.2.3因成交供应商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3.8.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3.8.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3.8.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方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3.8.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3.8.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3.8.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3.8.2.10存在向采购方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本公司固定营业场所:

地址:                            

电话:                            

联系人及手机号:

电子函件: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期:            

 

 

附件3:廉洁承诺书格式

廉洁承诺书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为了落实贵单位相关防范廉洁风险,推进落实贵公司“廉洁控制”的相关要求,促进合同依法依规履行,我方对在获得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信息安全服务项目合同所涉项目作廉洁承诺,具体如下:

一、我方承诺建立健全服务采购、材料采购、安全管理等制度;做好公司廉洁宣传,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廉洁教育,并接受贵公司监督检查。

二、我方承诺将约束我方的工作人员、所使用的的分包队伍、协作队伍、材料供应商以及其工作人员,或者基于本项目所需要,所使用的直接或间接参与的人员,遵守本廉洁承诺书。

三、我方承诺落实本单位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1.不得向贵公司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等,下同)行贿,提供回扣、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等行为;

2.不得为贵公司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无偿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物品;

3.不得为谋取私利与贵公司工作人员就项目工作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损害贵公司利益;

4.不得向贵公司工作人员提供借款或者报销应由贵公司或者贵公司工作人员自行承担的费用;

5.不得有其他任何有可能影响公正廉洁开展项目的活动。

四、我方承诺发现贵公司工作人员及其利益关系人有以下行为,应主动如实向贵公司纪检机构或上级纪检机构、司法机关举报情况:

1.索贿或报销任何应个人支付的费用。

2.要求、暗示或接受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安排工作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在本单位及其他关联单位兼职、挂靠或从事与合同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项目分包、转包、劳务、有偿中介等经济活动,或有参与项目供货、服务。

4.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五、我方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我方愿接受相应处罚,并在两年内不得承揽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单位所辖范围采购项目。

六、双方纪检机构应互相合作,建立联络方式加强沟通交流,对承诺事项开展联合检查。

 

承诺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廉洁工作联系人(签名或盖章):         

廉洁工作联系人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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