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运维服务门诊病历排除诊断环境标志产品脑卒中病例报告卡自动完成与门诊医生工作站的数据加载规范编制传染病报告卡逆向追溯功能环保产品精神障碍农药中毒报告卡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疑似职业病报告卡燃料心血管疾病报告卡信息安全产品语义分析技术运行维护支持服务检验信息商务条款节能产品产妇信息登记表信用融资售后服务新生儿唇腭裂个案报卡肿瘤病例报告卡疾病认识传染病上报监测管理系统检测检验登记设备尘肺病报告卡职业危害居民死因报告卡信息安全认证有无描述鉴别诊断重性精神病智能放射影像登记信息技术服务流感监测死因相关统计分析方案设计细节预警微生物培养信息信用担保传染病数据匹配传染病系统电子病历传染病报卡高温中暑报告卡培训方案医疗机构缺陷儿登记卡技术支持服务筛查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高血压病例报告卡分娩登记监护报告卡食源性疾病监测伤害监测糖尿病病例报告卡职业中毒综合原材料运行维护服务传染病疾病监测管理系统
金额
39.6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sgj2022-124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029-87397295
招标代理机构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美奇
中标公司长油环教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长沙双数科技有限公司39.6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HSGJ2022-124
二、项目名称: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七、公告期限
相关附件:
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中标(成交)明细.pdf 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中标(成交)明细.pdf 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定稿.doc 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定稿.doc 870b8df8806f98bfac3a32ce7edda3d.jpg 870b8df8806f98bfac3a32ce7edda3d.jpg S28BW-822062110410_0001.jpg S28BW-822062110410_0001.jpg
合同包1(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长沙双数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沙高新开发区谷苑路229号海凭园2栋816、817室 | 396,500.00元 |
合同包1(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项目):
服务类(长沙双数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要求相关范围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合同签订后3个月 | 符合相关要求 | 396,500.00 |
蒋涛、邓志龙、蔡宗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服务收费标准计取。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项目 | 0.5947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崇新里1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9-87397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
联系方式:029-81779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美奇、张佳成
电话:029-81779899
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2日
相关附件:
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中标(成交)明细.pdf 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中标(成交)明细.pdf 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定稿.doc 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定稿.doc 870b8df8806f98bfac3a32ce7edda3d.jpg 870b8df8806f98bfac3a32ce7edda3d.jpg S28BW-822062110410_0001.jpg S28BW-822062110410_0001.jpg
6.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陕西省卫
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项目名称)、
HSGJ2022-124(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1.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标的名称),
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长沙双数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29人,营业收入为5582.35万元,资产总额为474.74万元,属
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蒋您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
长沙双数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盖章)
2
06月16日
日期:202
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中标(成交)明,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中标(成交)明
细细
受受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项目编码:(项目编码:HSGJ2022-124)项目,中)项目,中
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项目)
、中标(成交)供应商:长沙双数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396500.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长沙双数科技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类服务类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序\n号号\n | 品 目 名 称\n品 目 名 称\n | 标 的 名 称\n标 的 名 称\n | 服 务 范 围\n服 务 范 围\n | 服 务 要 求\n服 务 要 求\n | 服 务 时 间\n服 务 时 间\n | 服 务 标\n服 务 标\n准准\n | 数 量数 量\n | 计 量计 量\n单 位单 位\n | 单 价单 价 (元元 )\n | 总 价总 价 (元元 )\n |
1\n | 其他运行\n维护服务\n | 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n台对接试点建设\n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n购内容要求相关范围\n | 满足采购\n人要求\n | 合同签订\n后3 个月\n | 符合相\n关要求\n | 1.00\n | 项\n | 396,500.00 396,500.00\n |
-第1页-
项目名称: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二次扣价表)
项目编号:HSGJ2022-124
\n\n\n\n\n\n\n\n\n\n\n\n\n\n\n\n\n供应商名称 | 长油环教科技有限公司 |
报价 | 大写:人民币元叁拾玖方体14位的亿小写:¥3P650℃2 |
项目完成期 | 合同签计后三个月 |
备注说明 |
3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2年6月16日
厂
注:
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碳商现场依碳商情况填写,请打印后带至碳商现场备填(不需装订在响应文
件内)。考虑碳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终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终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
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此优惠率调整
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采购人名称: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项目编号:HSGJ2022-124项目名称: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竞争性磋商文件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项目编号:HSGJ2022-124
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及标准24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1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目录2022年6月采购代理机构: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七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69第六部分技术部分63第五部分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7第四部分合同草案条款27
预算金额:400,0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项目编号:HSGJ2022-124一、项目基本情况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合同包1(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 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400,000.00 |
2.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合同包1(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合同包1(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2)特定资格条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7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7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售价:500元方式:现场获取地点: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时间:2022年06月02日至2022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
地点: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开标一室时间:2022年06月16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开标一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6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
(2)现场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网上报名:进入公司网址http://www.sxhszb.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华晟国际”,免费注册会员,进入本次项目进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有以下两种: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联系方式:王老师029-87397295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崇新里18号名称: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由于近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建议各投标人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同时只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与开标,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项目联系人:曹美奇、张佳成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29-81779899地址: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名称: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磋商须知正文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2022年06月02日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29-81779899
序号 | 名称 | 具体内容和要求 |
1 | 采购项目 | 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 |
1 | 采购预算 | 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供应商报价超出项目采购预算,作为不实质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1 | 公告媒体 | 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
2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3 | 采购人 | 名称: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崇新里18号 电话:029-87397295 联系人:王老师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 电话:029-81779899 联系人:曹美奇、张佳成 |
5 | 供应商产生方法 | 公告 |
6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1.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7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7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2.特定资格条件: 2.1磋商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2.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项目现场勘察 | 不组织 |
8 | 联合体 | 不接受 |
9 |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
10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 否 |
10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 (本项目不适用) | 否 |
11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 (非强制类) (本项目不适用) | / |
11 | 政府采购 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 / |
12 | 支持中 小企业发展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 |
12 |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10%。 |
13 |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满足要求相关企业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
14 | 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 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及内容提供 |
15 | 提交样品 | 不要求提供 |
16 |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 |
17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2年6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开标一室 |
18 |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2年6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B幢25层开标一室 |
19 | 磋商保证金 | (1)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磋商保证金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以代理公司开户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为了不因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而影响投标,建议响应单位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缴纳。由供应商通过银行转账、电汇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并将其缴纳凭证附在响应文件中(联系人及电话:张渴楠 029-81779899); (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3)保证金账户: 收款单位: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西安劳动路支行 账 号:610501 740015 00000 427 转账事由:HSGJ2022-124磋商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起九十(90)个日历日。 注:若因转账事由未标注清晰而引起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
20 | 磋商响应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 |
21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分别胶装装订成册; 电子文件 1 份放入正本封袋中(U盘或移动硬盘,谢绝光盘,含PDF及Word格式各一份、并加贴不掉标贴,注写磋商供应商名称。); 注:正、副本均加盖公章。 |
22 |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 标 段: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前不得拆封 |
23 | 信用查询 | 各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备注: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内.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为准。 |
24 |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服务项目期限、质保期 | 项目完成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2年 |
25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0%,项目上线一个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 |
26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27 | 采购代理 服务费 | 1、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服务收费标准计取。此服务费应计入磋商报价中,但不需要单独开列。 2、代理服务费账户: 收款单位: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西安劳动路支行 账 号:610501 740015 00000 427 转账事由:HSGJ2022-124 代理服务费 |
28 | 其他规定 | 无 |
29 | 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 | (1)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政策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24号文件的精神,陕西省财政厅制订了《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参与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投标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供应商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根据《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专栏中查询了解。 |
1.4“磋商小组”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3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定义一、总则
2.1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采购项目预算1.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1.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1.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3.1.3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2政府强制采购资格条件。(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4.参与磋商的费用3.2.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同时遵守以下规定: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6.联合体形式
7.3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2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7.1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7.项目现场勘察(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9.2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应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1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作为采购产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与其他规定8.1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8.采购进口产品7.4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10.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9.6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5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3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三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部分商务部分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0.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二部分技术部分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12.2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2.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实质性和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12.偏离11.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1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3.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3.3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3.一般要求三、响应文件
(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1)磋商响应声明14.1.1商务部分14.1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4.响应文件的组成13.5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7)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6)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5)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3)商务条款偏离表
(5)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3)售后服务承诺(2)技术响应与偏离表(1)货物说明一览表、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14.1.2技术部分
14.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14.3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4.2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6)其他资料
15.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5.2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15.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5.报价14.6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4.5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的对应内容处注明。
1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6.4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6.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谈判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6.1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磋商保证金
17.磋商响应有效期(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8.2磋商响应文件一律采用书籍(胶装)方式装订。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壹份(U盘储存word及PDF格式各1份,包含磋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均须提倡A4纸双面打印(其中资质、证明、授权、图纸不受双面打印或复印要求,可以采用插页,插页可以不用编页码,图纸不受纸张幅面大小限制但必须折叠成A4幅面),正、副本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单独密封。电子版放置“正本”密封袋内并加贴不掉标贴,注写磋商供应商名称。对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方式装订和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中的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8.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1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0.2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0.1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20.响应文件的递交19.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19.2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9.1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2.1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22.磋商小组四、磋商与评审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磋商处理: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部分文件进行审查)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为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审查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分别按照以下内容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一项不合格即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文件审查(初审)23.初步审查
②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加盖印章是否合格、有效;①磋商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出现重大负偏差;磋商供应商及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标处理。2)符合性检查②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①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人资格条件的
⑧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⑦磋商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涉嫌不正当竞争;(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某磋商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或者无效响应处理);⑥磋商单位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选择性报价的;⑤磋商响应文件没有盖单位公章,无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磋商文件的要求;④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未按要求提交其有效身份证)或授权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的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③供应商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磋商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登记领取磋商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
2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5.1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25.磋商2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澄清注: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审查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25.8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5.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5.6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确定磋商的轮次。25.5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25.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7.最后报价评审26.4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6.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或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26.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6.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6.最后报价
27.2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7.1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27.4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若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最终报价给予扣除。(3)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2)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1)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29.提出成交供应商28.3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8.2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28.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8.综合评审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
30.3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30.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0.确定成交供应商29.2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9.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磋商终止
34.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4.禁止行为33.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3.保密32.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32.重新评审
36.成交通知35.3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35.2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35.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35.成交信息的公布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
38.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8.签订合同37.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7.1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7.履约保证金3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9.1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9.采购代理服务费六、其他规定38.4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8.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1.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40.3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40.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4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0.询问、质疑、投诉
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2.其他规定(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4)《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1.评审方法第三部分评审方法及标准44.1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44.文件解释权43.1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43.未尽事宜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价格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的汇总后,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投标人综合得分=价格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评分标准2.评分标准1.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1 | 价格部分 (10分) | 磋商报价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最终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最终报价)×价格权值×100。 |
2 | 商务部分 (15分) | 厂家综合实力 (5分) | 磋商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满足每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 备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2 | 商务部分 (15分) | 专业能力 (6分) | 磋商供应商具备以下证书:具有传染病疾病监测管理系统著作权证书、传染病上报监测管理系统著作权证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智能监测系统著作权证书等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 每提供1项得2分。最多得6分。 备注:提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2 | 商务部分 (15分) | 经验案例 (4分) | 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案例(业绩),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 | 技术部分 (50分) | 需求理解 (7分) | 投标人能够从国家疾控业务总体理解的基础上,结合陕西省相关医疗信息平台总体规划设计的理解,提供本项目总体需求方案。 1.理解清晰,符合用户要求,方案合理,有针对性、框架完整得5-7分; 2.理解较清晰,方案较合理,框架较完整得3-5分; 3.理解一般,方案简单,部分满足项目需要得0-3分; 4.理解不清晰,方案简单,不能满足项目需要,以及未提供方案得0分。 |
3 | 技术部分 (50分) | 整体设计方案 (8)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先进合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划,框架完整得5-8分; 2.方案较合理,框架较完整,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3-5分; 3.方案简单,基本不能满足项目需要得0-3分 未提供方案得0分。 |
3 | 技术部分 (50分) | 技术参数 (25分) | 全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 25 分, “▲”项参数为重要参数,不满足一项扣2分,非“▲”号项参数为一般技术参数,有一项非“▲”号项参数不满足的,扣 1分 注:(响应以上带“▲”项参数功能需要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不满足) |
3 | 技术部分 (50分) | 项目经理(3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同类项目管理经验丰富,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同类项目业绩证明、从业资格证书或专业资格证书等)。 管理经验丰富的计2-3分; 2.管理经验一般的计0-2分。 |
3 | 技术部分 (50分) | 项目团队(7分)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团队人员充足,工作经验丰富,并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项目经理除外,包括但不限人员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项目经验证明材料等), 技术人员完整,充分满足需求管理构架合理计5-7分; 2、人员信息完整、配备情况能满足采购人要求计3-5分; 3、人员配备不完善,考虑欠缺的计0-3分。 |
4 | 服务部分 (25) | 培训方案(8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用户培训方案,从培训范围、培训内容是否明确,是否有具体的培训计划和安排,师资配备科学合理,能满足系统应用的培训需要等方面进行评议。 方案完整、培训内容明确具体、计划师资安排科学合理的得6-8分; 方案基本完整,计划和师资安排合理性一般的得3-6分。 方案较差,计划和师资安排合理性较差的得0-3分。 |
4 | 服务部分 (25) | 安全管理方案 (7分) |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人有关项目的保密规定,承诺不得泄漏采购单位及项目一切敏感信息,并制定相关的安全保密方案。 1、方案及承诺合理,可行性强、内容全面计5-7分; 2、方案承诺简单,内容空泛计3-5分。 3、方案承诺简单,内容空泛计0-3分。 |
4 | 服务部分 (25) | 售后服务 方案 (10分) | 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及运行维护方案是否详尽、完整,售后服务工作安排是否合理,售后服务响应是否及时,售后服务人员和时间是否达到相关要求,及时响应采购人有关系统操作的咨询服务需求。 1、售后服务及运维方案针对性强,可行性强完整合理得7-10分; 售后服务及运维方案简单,针对性一般,较合理得4-7分; 3、售后服务及运维方案方案简单,针对性较差,内容宽泛不合理0-4分; 未提供不得分。 |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____________项目第四部分合同草案条款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2)报价表;(1)合同条款;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______采购(采购方式)确定______(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项目(项目名称)的______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______项目(项目名称)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以下简称:“合同”)。
4.合同签订地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3.合同金额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4)其他。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求) |
项 | |||
… |
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甲方:(采购人名称)乙方:(供应商名称)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5.合同生效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定义合同条款前附表一、合同条款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号 | 内容 |
1 |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
2 | 甲方名称: |
2 | 甲方地址: |
2 | 甲方联系人: 电话: |
3 | 乙方名称: |
3 | 乙方地址: |
3 | 乙方联系人: 电话: |
3 |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
4 | 合同金额: |
5 | 服务时间、地点、质保期: |
6 | 服务履行期: |
7 | 验收方式及标准: |
8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0%,项目上线一个月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 |
9 |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 |
10 | □违约金约定: □损失赔偿约定: |
11 |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5% |
12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13 |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 □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6“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1.5“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1.4“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1.1“甲方”是指采购人。
4.知识产权3.1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3.服务2.2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1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服务标准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5.2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5.1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保密条款4.2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5.4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5.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7.1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7.履约保证金6.3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6.2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6.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6.服务质量保证
8.2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8.1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7.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7.2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9.1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9.违约责任8.3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30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9.2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0.不可抗力(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2)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9.3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1.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11.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30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10.1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2.2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2.1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12.合同修改或变更11.5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11.4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11.3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4.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14.1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4.违约终止合同13.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3.合同中止12.3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5.破产终止合同14.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14.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4.1.5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2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14.1.4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14.1.3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14.1.2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6.3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6.2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6.1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15.2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5.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9.合同语言1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18.适用法律17.2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7.合同转让和分包
21.1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21.合同效力20.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20.合同生效19.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19.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封面)正/副本第五部分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2.2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22.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22.检查和审计
目录2022年月日供应商:(盖章)采购项目编号:HSGJ2022-124磋商响应文件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响应声明第一部分商务部分附件1磋商响应声明供应商根据响应内容自行编写
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份和副本份,电子响应文件套,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附件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磋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磋商代表,就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磋商)附件1-3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磋商)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______年____月____日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报价大写:人民币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3项目完成期4备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报价大写:人民币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3项目完成期4备注附件2-1报价一览表附件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年月日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附件2-2分项价格表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金额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内容 | 报价 |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 | |||
... | |||
总计 |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项目编号:HSGJ2022-124项目名称: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第____次报价书)附件2-3最终报价承诺书
供应商名称 | |
报价 |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 小写:¥______ |
项目完成期 | |
备注说明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附件3商务条款偏离表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请打印后带至磋商现场备填(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终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终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注:年月日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偏离 | 说明 |
附件4磋商保证金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附件5-2以下相关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附件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5供应商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邮政编码 | |||
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传真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二)特定资格条件: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7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7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5-2-1备注: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内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为准。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1、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7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5-2-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7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件5-2-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附件5-2-2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本单位郑重声明: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5-2-5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特此声明!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单位全称)注:相关材料可后附(公司)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详细注册地址)合法注册并经营,公司主营业务为(),营业(生产经营)面积为()。主要设备有(品种、数量),其中用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有(品种、数量);现有员工数量为(),其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专业能力、数量),本公司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致:(采购人名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附件5-2-6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投标人自行查询适用)附件5-2-7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查询适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附件5-3-1附件5-3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并提供声明函附件5-3-3备注: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内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为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对响应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响应单位被查实在开标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为无效。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记录附件5-3-2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6提供符合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安全认证产品等证明材料“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首页及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及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首页及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说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说明:
(2)服务方案;(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规定或评审因素编写服务方案说明。服务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说明第六部分技术部分附件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8)其他。(7)合理化建议;(6)质量保证措施;(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4)工作流程;(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示例略)技术方案(示例略)实施方案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对应序号 |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指标要求 | 投标响应情况 | 偏离 | 说明 |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示例略)三、投标人运维服务承诺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姓名 | 性别 | ||
职务 | 职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____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六、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投标专用章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投标专用章所签署的投标文件、澄清等,我公司承认并同意具备与我公司公章签署等同的法律的效力。(供应商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在参与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投标活动中,我公司授权投标专用章在此次活动中代为公章使用。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授权书公章授权书(如有)
陕西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医疗机构与国家疾控平台对接试点建设第七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或盖章)公司公章:________(盖章)投标专用章:______________(盖章)
致: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在2022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致:华晟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在2022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格式:磋商响应文件封袋封面式样功能参数技术要求
序号 | 模块 名称 | 功能参数及要求 | |
1 | 说明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规范(试行》》、《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技术指南(2016年版)》等行业规范标准。具备通过专网直报CDC的能力。 | |
2 | 数据 接口内容 | (1) | 实现与医院现有门诊系统与住院系统的数据对接,自动完成与门诊医生工作站的数据加载,并自动完成各项传染病数据匹配及整理工作; |
2 | 数据 接口内容 | (2) | 科室信息:医院所有科室信息。 |
2 | 数据 接口内容 | (3) | 职工信息:医生所有医生与护士管理人员信息。 |
2 | 数据 接口内容 | (4) | 用户信息:职工的系统登陆账号信息。 |
2 | 数据 接口内容 | (5) | 基本信息:门诊患者登记与档案的基本信息。 |
2 | 数据 接口内容 | (6) | 诊断信息:门诊患者的症候与诊断信息。 |
2 | 数据 接口内容 | (7) | 检验结果:门诊患者检验项目的申请与结果信息。 |
2 | 数据 接口内容 | (8) | 检查结果:门诊患者的检查申请与结果信息。 |
2 | 数据 接口内容 | (9) | 门诊病历:门诊患者病历的相关信息。 |
2 | 数据 接口内容 | (10) | 基本信息:住院患者的基本信息。 |
2 | 数据 接口内容 | (11) | 出入院信息:住院病人的在院与出院等信息。 |
2 | 数据 接口内容 | (12) | 医嘱信息:住院患者的长期与临时医嘱信息。 |
2 | 数据 接口内容 | (13) | 诊断信息:住院患者的入院诊断、出院诊断等所有真正信息。 |
2 | 数据 接口内容 | (14) | 检验信息:住院患者的常规检验信息。 |
2 | 数据 接口内容 | (15) | 微生物培养信息:住院患者的微生物培养送检与培养结果信息。 |
2 | 数据 接口内容 | (16) | 检查信息:住院患者的检查结果申请与报告信息。 |
2 | 数据 接口内容 | (17) | 电子病历:住院患者的电子病例病程信息。 |
2 | 数据 接口内容 | (18) | ▲接口核查功能:对接口数据每天进行唯一性、连续性、完整性分析。并展示分析结果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2) | 传染病(艾滋病性病附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3) | 传染病(手足口病附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4) | 传染病(乙肝附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5) | 传染病(肺结核转诊)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6) | 传染病(AFP)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7) | 居民死因报告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8) | 死因(儿童死因附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9) | 死因(新生儿死因附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10) | 死因(孕产妇死因附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11) | 死因(育龄妇女死因附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12) | 肿瘤病例报告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13) | 高血压病例报告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14) | 糖尿病病例报告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15) | 心血管疾病报告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16) | 脑卒中病例报告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17) | 高温中暑报告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18) | 农药中毒报告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19) |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20) | 疑似职业病报告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21) | 尘肺病报告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22) | 职业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23) | 职业病报告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24) | 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监护报告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25) | 职业危害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26) | 伤害监测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27) | 职业中毒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28) | 流感监测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29) | 重性精神病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30) | 精神障碍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31) | 产妇信息登记表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32) | 新生儿唇腭裂个案报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33) | 医疗机构缺陷儿登记卡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34) | 分娩登记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35) | 梅毒感染个案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36) | 艾滋感染个案 |
3 | 监测 业务内容 | (37) | 乙肝感染个案 |
4 | 医生报卡管理内容 | (1) | 所有报卡均自动提取患者一般情况信息,门诊病例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等,住院病例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身份证等。 |
4 | 医生报卡管理内容 | (2) | 报卡中所有的必填项目要有醒目的颜色标识。 |
4 | 医生报卡管理内容 | (3) | 传染病报告卡:14周岁以下儿童报卡时应强制填报家长姓名信息。 |
4 | 医生报卡管理内容 | (4) | 传染病报告卡:根据传染病诊断名称自动附加传染病相应附卡。 |
4 | 医生报卡管理内容 | (5) | 在报卡界面,醒目显示当前报卡的状态。 |
4 | 医生报卡管理内容 | (6) | 支持同一页面显示出多个传染病及多个传染病附卡。 |
4 | 医生报卡管理内容 | (7) | 支持对病人地址进行疾控标准地址的精准智能转换。能通过地址快速分析到省、市、县、区。可识别比较复杂的地址模式。 |
4 | 医生报卡管理内容 | (8) | 集中展示出医生所有待上报卡片,并可同时打开多个不同传染病、疾病报卡。 |
4 | 医生报卡管理内容 | (9) | 可方便快速查看每个报卡的填写说明 |
5 | 诊断 干预内容 | (1) | 支持在门诊、住院、出院下诊断时进行弹窗干预 |
5 | 诊断 干预内容 | (2) | ▲干预弹窗能实现对前台电脑的完全控制能力,可对医生实现强制干预方案。 |
5 | 诊断 干预内容 | (3) | ▲支持卡片上显示各报卡的预警来源。 |
5 | 诊断 干预内容 | (4) | 支持在弹窗中显示当前医生所有未处理预警数据。预警数据中显示传染病名称、到计时、卡片的干预状态等信息。 |
5 | 诊断 干预内容 | (5) | 支持快速对非强制报卡进行不上报处理。说明不上报原因。 |
5 | 诊断 干预内容 | (6) | 对于被管理台对审核不通过的不上报卡片,进行强制上报。 |
5 | 诊断 干预内容 | (7) | 可快捷方便的查看弹窗的相关操作说明。 |
6 | 首页 显示内容 | (1) | 在专职人员进入首页后有全院的动态数据显示。 |
6 | 首页 显示内容 | (2) | 醒目提示最近一段时间内传染病的触发与上报情况。 |
6 | 首页 显示内容 | (3) | ▲醒目提示显示当天的传染病、疾病触发与上报情况。 |
6 | 首页 显示内容 | (4) | ▲图像显示当天日期按小时传染病上报数量曲线。 |
6 | 首页 显示内容 | (5) | 图形显示一段时间内各传染病报卡数量 |
7 | 综合 智能 预警 筛查内容 | (1) | 支持通过诊断数据来进行传染病、疾病的智能认知 |
7 | 综合 智能 预警 筛查内容 | (2) | 支持根据ICD10编码或ICD10名称进行传染病、疾病认识 |
7 | 综合 智能 预警 筛查内容 | (3) | 支持对非ICD10标准的诊断描述进行关键词模式的传染病、疾病认知 |
7 | 综合 智能 预警 筛查内容 | (4) | 支持同时对多个诊断进行传染病、疾病智能认知 |
7 | 综合 智能 预警 筛查内容 | (5) | 支持通过检验数据来进行传染病、疾病的智能认知 |
7 | 综合 智能 预警 筛查内容 | (6) | 支持对多项结合做传染病、疾病认知的分析 |
7 | 综合 智能 预警 筛查内容 | (7) | 支持对检验数据的逆向追溯功能。 |
7 | 综合 智能 预警 筛查内容 | (8) | 支持通过影像结果来进行传染病、疾病的智能认知。 |
7 | 综合 智能 预警 筛查内容 | (9) | 使用语义分析技术对影像中的传染病关键词进行认知识别。可以智能认知病人存在的症状体征。 |
7 | 综合 智能 预警 筛查内容 | (10) | 支持通过病程数据来进行传染病、疾病的智能认知 |
7 | 综合 智能 预警 筛查内容 | (11) | 使用语义分析技术对病程中存在的传染病关键词进行认知识别。可以智能认知病人存在的症状体征。智能识别排除诊断、鉴别诊断、有无描述 |
7 | 综合 智能 预警 筛查内容 | (12) | 支持通过模型结合诊断、检验、影像、病程等认知再来做综合认知。对于多个方面都存在对应传染病特征做综合分析只预警一次。 |
7 | 综合 智能 预警 筛查内容 | (13) | 在指定时间间隔内的传染病、疾病不会被重复预警 |
7 | 综合 智能 预警 筛查内容 | (14) | 展示传染病、疾病的预警依据 |
7 | 综合 智能 预警 筛查内容 | (15) | 支持对预警数据进行确认或排序行为 |
7 | 综合 智能 预警 筛查内容 | (16) | 支持在同一地区出现多例同类急性传染病时提示注意,是否存在聚集性、暴发性病例现象。(同一地区指现住址或工作单位、学校、托幼机构) |
7 | 综合 智能 预警 筛查内容 | (17) | 预警数据生成后可直接推送为医生干预数据 |
8 | 质控 日志内容 | (1) | ▲传染病系统根据HIS、 EMR、 LIS、 PACS系统提供的患者诊疗数据自动生成规范的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检测检验和放射影像登记; |
8 | 质控 日志内容 | (2) | 门诊日志项目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人群分类、有效证件号、现住址、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 |
8 | 质控 日志内容 | (3) | 入/出院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人群分类、有效证件号、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 |
8 | 质控 日志内容 | (4) | 检测检验登记项目包括:送检科室/送检医师、病人姓名、检验结果、检验日期; |
8 | 质控 日志内容 | (5) | 放射影像登记项目包括:开单科室/开单医师、病人姓名、检查结果、检查日期; |
8 | 质控 日志内容 | (6) | 支持将患者日志导出EXCEL; |
8 | 质控 日志内容 | (7) | 日志支持快速查询,在日志表上就可查看患者就诊信息,包括检验检查、电子病历、影像信息等; |
8 | 质控 日志内容 | (8) | 支持查看患者的既往报卡情况; |
8 | 质控 日志内容 | (9) | 支持针对该患者发送消息至临床,提醒临床注意上报; |
8 | 质控 日志内容 | (10) | 支持专职人员代报功能; |
9 | 智能 追溯内容 | (1) | 支持对传染病、疾病的应报、上报、迟报、漏报进行数据自动汇总分析, |
9 | 智能 追溯内容 | (2) | ▲可按科室统计、具体显示每个科室指定时间段内分全天、上午、下午 时间段显示应报、实报、漏报、排除合计、排除错误触发、排除院外已报、排除其它等数据。 |
9 | 智能 追溯内容 | (3) | ▲可按医生统计、具体显示日期科室、医生指定时间段内分全天、上午、下午时间段显示应报、实报、漏报、排除合计、排除错误触发、排除院外已报、排除其它等数据。 |
9 | 智能 追溯内容 | (4) | 以上数据点击均可穿透追溯显示明细病人列表。 |
10 | 统计 分析内容 | (1) | 可按科室统计传染病情况 |
10 | 统计 分析内容 | (2) | 可按年龄统计传染病情况 |
10 | 统计 分析内容 | (3) | 可按职业统计传染病情况 |
10 | 统计 分析内容 | (4) | 可病种上报统计传染病情况 |
10 | 统计 分析内容 | (5) | 可科室上报统计传染病情况 |
10 | 统计 分析内容 | (6) | 可疾病构成统计传染病情况 |
10 | 统计 分析内容 | (7) | 可高发地气分析传染病情况 |
10 | 统计 分析内容 | (8) | 可发病死亡统计传染病情况 |
10 | 统计 分析内容 | (9) | 可科室上报分析传染病情况 |
10 | 统计 分析内容 | (10) | 可医生报告分析传染病情况 |
10 | 统计 分析内容 | (11) | 可迟报漏报统计传染病情况 |
10 | 统计 分析内容 | (12) | 死因相关统计分析 |
11 | 互动 消息内容 | (1) | 支持临床发送反馈消息到专职科室人员。 |
11 | 互动 消息内容 | (2) | 支持临床报卡成功的消息推送到专职人员客户端。 |
11 | 互动 消息内容 | (3) | 支持保存和查询所有的沟通交流记录。 |
11 | 互动 消息内容 | (4) | 支持特定事件短信/微信 提醒相关人员。 |
12 | 网络 直报内容 | (1) | ▲具备通过专网直报CDC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三甲医院、省级别的疾控部门出具的具有实现过CDC专网直报功能的证明文件。 |
12 | 网络 直报内容 | (2) | 支持通过辅助工具导入内网数据后在外网上报传染病、死因数据到国家和省级网中; |
12 | 网络 直报内容 | (3) | 同时具备成熟专网直报与辅助工具上报两种能力。 |
13 | 试点单位要求 | (1) | 本次项目包含2家三甲医院、2家县区级2级医院的传染病系统的部署和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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