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教学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辽宁中医药大学
项目名称:教学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聚焦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在政策、技术、管理、服务等层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需求,拟在现有教务系统框架基础上,建设一套科学合理、技术先进、符合我校教学管理实际的教学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为我校教学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1,3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辽宁中医药大学目前使用的教务系统软件(以下简称系统),是2012年进行招标采购,由湖南青果软件有限公司(现变更为“青果软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果软件”)中标并负责系统的实施部署、定制开发以及售后服务。聚焦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在政策、技术、管理、服务等层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需求,着眼学校高质量发展对教学管理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需要在现有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技术升级和功能拓展。
青果软件负责辽宁中医药大学教务系统的建设与售后维护工作多年,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管理办法、业务流程、个性需求十分了解,完全掌握现有系统全部源代码、数据结构及数据接口。本项目是在现有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涉及现有系统底层及后台数据库的运行机制,对系统的功能架构、数据结构、数据接口等具有一致性要求。从数据安全角度出发,现有系统中累积的大量具有重要价值的校本数据必须实现无损迁移。从学校的现实需要出发,必须最大程度地降低师生的学习成本、减少系统切换对于业务工作的影响、缩短项目上线周期,因此从系统的稳定性、数据的安全性、业务的连续性、项目建设周期等方面综合考虑项目实施必须由原建设单位青果软件完成,具有唯一性。依据《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一款第6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经组织相关技术专家进行论证,专家一致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青果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26号旺德府恺悦国际16层
三、公示期限
2023年 2月 2 日 至 2023年 2月 9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刘老师
联系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
联系电话: 024-3120717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后宗云
联系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联系电话: 024-22700983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辽宁中医药大学
项目名称:教学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聚焦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在政策、技术、管理、服务等层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需求,拟在现有教务系统框架基础上,建设一套科学合理、技术先进、符合我校教学管理实际的教学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为我校教学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1,3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辽宁中医药大学目前使用的教务系统软件(以下简称系统),是2012年进行招标采购,由湖南青果软件有限公司(现变更为“青果软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果软件”)中标并负责系统的实施部署、定制开发以及售后服务。聚焦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在政策、技术、管理、服务等层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需求,着眼学校高质量发展对教学管理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需要在现有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技术升级和功能拓展。
青果软件负责辽宁中医药大学教务系统的建设与售后维护工作多年,对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管理办法、业务流程、个性需求十分了解,完全掌握现有系统全部源代码、数据结构及数据接口。本项目是在现有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涉及现有系统底层及后台数据库的运行机制,对系统的功能架构、数据结构、数据接口等具有一致性要求。从数据安全角度出发,现有系统中累积的大量具有重要价值的校本数据必须实现无损迁移。从学校的现实需要出发,必须最大程度地降低师生的学习成本、减少系统切换对于业务工作的影响、缩短项目上线周期,因此从系统的稳定性、数据的安全性、业务的连续性、项目建设周期等方面综合考虑项目实施必须由原建设单位青果软件完成,具有唯一性。依据《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一款第6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经组织相关技术专家进行论证,专家一致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青果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26号旺德府恺悦国际16层
三、公示期限
2023年 2月 2 日 至 2023年 2月 9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刘老师
联系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
联系电话: 024-31207176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后宗云
联系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联系电话: 024-22700983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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