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ahma12310953
预算金额104520.0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兰天0769-228019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7
公告正文

东莞水乡河西数字产业区三期项目(二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XAHMA12310953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水乡河西数字产业区三期项目(二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 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洪梅镇国库支付中心 ,建 设资金来自 洪梅镇财政 ,招标人为 东莞市洪梅镇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东莞水乡河西数字产业区三期项目(二标段) 。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莞市洪梅镇河西片区内 。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 东莞水乡河西数字产业区三期项目(二标段),总建筑面积约 363139.23 ㎡,最大高度约 59.60m,最大跨度约 11.10m,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 62768.89 ㎡,拟新 建 6 号厂房、7、8 号厂房、9 号厂房、10 号配套宿舍、11、12 号厂房、13 号厂房、14 号厂房、15 号厂房、16 号厂房、17 号厂房、18、19 号厂房、20 号地下室。其中:6 号厂房,地上 11 层,建筑 面积约 28301.87 ㎡,建筑高度约 59.60m,最大跨度约 9.80m;7、8 号厂房,地上 11 层,建筑面积 约 62768.89 ㎡,建筑高度约 59.60m,最大跨度约 9.10m;9 号厂房,地上 11 层,建筑面积约 20863.47㎡,建筑高度约 59.60m,最大跨度约 10.20m;10 号配套宿舍,地上 18 层,建筑面积约 46013.78㎡,建筑高度约 59.10m,最大跨度约 7.20m;11、12 号厂房,地上 11 层,建筑面积约 49936.14 ㎡,建筑高度约 59.60m,最大跨度约 10.50m;13 号厂房,地上 11 层,建筑面积约 19689.62 ㎡,建筑 高度约 59.60m,最大跨度约 10.20m;14 号厂房,地上 11 层,建筑面积约 26601.06 ㎡,建筑高度 约 59.60m,最大跨度约 9.80m;15 号厂房,地上 11 层,建筑面积约 20081.82 ㎡,建筑高度约 59.60m,最大跨度约 10.20m;16 号厂房,地上 11 层,建筑面积约 37365.16 ㎡,建筑高度约 59.60m,最大 跨度约 11.10m;17 号厂房,地上 1 层,建筑面积约 10065.35 ㎡,建筑高度约 10.00m,最大跨度约 11.00m;18、19 号厂房,地上 4 层,建筑面积约 13562.03 ㎡,建筑高度约 59.60m,最大跨度约 11.00m;20 号地下室,地下 1 层,建筑面积约 27890.04 ㎡,最大跨度约 8.40m。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 1,045,200,129.94 元。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 1,045,200,129.94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 币 210,497,621.66 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57,316,334.25 元)。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控制价审 核单位: 东莞市洪梅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
2.7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
2.8 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地质科学院工 程勘察院、深圳市自由空间标识有限公司 ,审查单位:广东科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广东建青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2.9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东莞水乡河西数字产业区三期项目(二标段)(按招标图纸及 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电气工程(含低压进线、配电照明、应急照明、防雷接 地、泛光照明、抗震支架等);2、给排水工程(含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压力排水系统、雨水系统、空调冷凝水系统等);3、通风防排烟工程(含抗震支架、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加压送风系统等);4、土建工程(含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其 他门窗、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 工程等);5、消防电工程(含抗震支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应急照明控制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等);6、消防水工程(含抗震支架、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 等);7、智能化工程(含光纤入户系统、运营网综合布线系统、设备专网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 系统、门禁控制系统、无线对讲系统、电子巡更系统、能耗计量系统、楼宇自控 BA 系统、电梯五方 对讲系统、UPS 配电干线系统、抗震支架等);8、钢结构连廊;9、基坑支护工程;10、人防电气工 程;11、人防给排水工程;12、人防通风工程;13、电梯工程;14、高低压配电工程;15、室外配 套附属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
2.10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599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3 年 10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5 年 06 月 09 日。
2.11 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 号)、《建 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 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一 级(或以上)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满足该项 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 3.2.4 项 的要求;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 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 B”类证)。
3.2.4 一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建筑工程(若以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注册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
3.3 其他要求:
3.3.1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
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
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 号)的要求填报
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 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 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3.3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 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 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3.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 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 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 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 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 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3.3.6 本次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 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 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 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 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6)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班子由联合体各成员自行组合提供。
3.3.7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 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3.8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 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3.3.9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同类工程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 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09 月 0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东莞易 E 网通管理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会时间: 2023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大厅 。5.2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 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0 元。
7.2.1 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其他: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 予认可。)
7.2.2 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 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东莞市洪梅镇工程建设中心 ;
电话: 0769-88840570;
地址: 东莞市洪梅镇市民中心 3 楼 ;
/。电子邮件: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 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 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电话: 0769-88089032 ;
地址: 东莞市道滘镇大众路 6 号 ;
电子邮件:/。
8.2 其他:/
9.联系方式 植
招标人:
东莞市洪梅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洪梅镇市民中3楼 丑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三路39号
景商业大厦16层
邮 编: 523000 o 0O 邮 编:523000
联系人: 李工 联系人:兰天
电 话:0769-88840570 电 话:0769-22801999
传 真: / 传 真:0769-228059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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