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副食品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307260017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驻徐某单位
招标联系人李助理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静0516-83660060
中标公司徐州惠福家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3072600171
项目名称: 副食品采购
建设单位:驻徐某单位
中标人信息
副食品采购
其他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2023-JK22-F1091二、开标时间:2023年8月16日9:30三、评标结果:根据招标文件评审办法,经五人专家组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徐州惠福家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下浮率:详见下表,得分86.46分;蔬果类:30.00%;肉禽蛋类:15.00%;干调及饮料奶制品:18.00%;水产类:18.00%;冷冻速食类:20.00%;豆制品类:35.00%;第二中标候选人: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浮率:详见下表,得分80.84分;蔬果类:22.70%;肉禽蛋类:18.50%;干调及饮料奶制品:20.00%;水产类:19.50%;冷冻速食类:21.00%;豆制品类:22.00%;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浮率:详见下表,得分77.34分。蔬果类:30.00%;肉禽蛋类:18.00%;干调及饮料奶制品:16.00%;水产类:25.00%;冷冻速食类:15.00%;豆制品类:27.00%;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如无异议,公示期间结束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四、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五、质疑渠道: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六、提出质疑方式: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6.提出质疑的日期;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相关费用: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驻徐某单位
地址:
徐州市
联系人:
李助理
电话:
0516-82371074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 4号楼 12层
联系人:
李静
电话:
0516-83660060
电子邮件:
2669876445@qq.com详情请下载附件!
项目名称: 副食品采购
建设单位:驻徐某单位
中标人信息
副食品采购
中标人 | 中标价格 |
徐州惠福家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 0 万元 |
其他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2023-JK22-F1091二、开标时间:2023年8月16日9:30三、评标结果:根据招标文件评审办法,经五人专家组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徐州惠福家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下浮率:详见下表,得分86.46分;蔬果类:30.00%;肉禽蛋类:15.00%;干调及饮料奶制品:18.00%;水产类:18.00%;冷冻速食类:20.00%;豆制品类:35.00%;第二中标候选人: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浮率:详见下表,得分80.84分;蔬果类:22.70%;肉禽蛋类:18.50%;干调及饮料奶制品:20.00%;水产类:19.50%;冷冻速食类:21.00%;豆制品类:22.00%;第三中标候选人:江苏永辉彩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浮率:详见下表,得分77.34分。蔬果类:30.00%;肉禽蛋类:18.00%;干调及饮料奶制品:16.00%;水产类:25.00%;冷冻速食类:15.00%;豆制品类:27.00%;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如无异议,公示期间结束后,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四、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五、质疑渠道:如对以上评标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六、提出质疑方式: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6.提出质疑的日期;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相关费用: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驻徐某单位
地址:
徐州市
联系人:
李助理
电话:
0516-82371074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 4号楼 12层
联系人:
李静
电话:
0516-83660060
电子邮件:
2669876445@qq.com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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