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望江经开区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工程-园区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工程地基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6gc24a02g084
预算金额132.15万元
招标联系人曹世豪0556-7157030
招标代理机构望江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言0556-715750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望江经开区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工程-园区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工程地基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 公示
项目名称望江经开区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工程-园区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工程地基检测项 目
项目编号H6GC24A02G084
招标人安徽省中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及联 系方式招标人代表:曹世豪 电话:0556-7157030
最高限价1321575.00 元
代理机构望江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 联系方式安庆市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1室 电话:0556-715750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2024.8.5 9:00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 名称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工大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 能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资质证书投标工期90日历天
地址肥东县撮镇镇新安社区燎原路西侧工大建科楼
投标价(元)854750.00
项目负责人檀军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试验检测资格证书
合建检C16230228
技术负责人/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1.年产19.28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前驱体关键原材料 项目(基桩检测) 2.安庆澳仁年产400万件针织衣项目办公楼(基桩检 测)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1.滁州市城投大厦项目(基桩检测) 2.老县政府片区改造安置点(A、B 区)建设项目三检(桩基检测)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建川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 能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资质证书投标工期90日历天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陵江大道南段5555号
投标价(元)999400.00
项目负责人辛松峰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试验检测资格证书
AHJC17008
技术负责人/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1、池州铜冠书香苑 22-25# 楼工程桩基检测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1、金冠铜业分公司闪速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桩基检测工 程 2、见龙花园三期桩基检测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庆市建筑工程测试中心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 能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资质证书投标工期90日历天
地址宜秀区文苑路创新产业园F-18#厂房101、201室
投标价(元)1066465.00
项目负责人王双林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试验检测资格证书
AQJ15050
技术负责人/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1.依江高新技术产业园桩基检测项目 2.迎江经开区科创园项目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1.安庆高新区山口片综合开发 PPP 项目 5.8 平方公里 杨家圩路桩基检测采购项目
公示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9日17时30 分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
提出异议和投诉 的渠道和方式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 出异议,联系人:陈言,联系电话:0556-7157506。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 场的方式向望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187910,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 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 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 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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