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经开区梨江-榔梨片区工业厂房(61亩)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金额
21543.6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30193202309120306
预算金额21543.66万元
招标联系人彭林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常丽佳0731-8976789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9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长沙经开区梨江-榔梨片区工业厂房项目
项目编号 430193202309120306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305-430100-04-05-517880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县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经开区梨江-榔梨片区工业厂房(61亩)项目已由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经开投发【2020】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和其他方式融资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施工监理、地勘、预算编制、结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梨江-榔梨片区工业厂房(61亩)项目全过程咨询
2.2项目地点:长沙经开区梨江-榔梨片区。
2.3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长沙经开区,规划用地面积约61亩,总建筑面积80243.73㎡,可研估算建安工程费21543.66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多层厂房、高层厂房等主体建筑以及室外给排水、供配电、绿化、道路硬化、土石方等附属工程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以建设方安排为准。
2.4服务期限: 24个月 (暂定,招标人保留调整服务期限的权利)。(1)地勘成果提交期限:暂定 2 个月 。(2)监理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3)造价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核完成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梨江-榔梨片区工业厂房(61亩)的地勘方案,钻机进出场,按设计点位钻孔安装、立轴校正和开孔,钻孔地质编录,初勘、详勘、施工勘察等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出具地勘报告等。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其他)。
√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内基坑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含桩基或者其他基础形式,含各类设备基础)、所有主体建(构)筑物及附属建(构)筑物的结构建筑工程、外墙装修工程、室内粗装修工程、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强弱电、消防、人防等安装类工程(含设备)、室外附属的道路、园林园建工程、亮化工程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梨江-榔梨片区工业厂房(61亩)的预算编制和结算审核,预算编制:整理工程量清单编制基础资料,分析初步设计,确定施工方案,依据施工方案,列出措施项目;列项,确定项目编码、计量单位、描述特征,初步确认工程量,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主要材料设备询价,确定工料机价格编写编制说明,按招标人要求与相关部门核对后出具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成果文件及编制报告书。结算审核:审核结算编制依据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审核工程结算依据的完备性;分析施工合同,审核结算方法的适用性;对照竣工图,审核工程量清单项目完整性;进行工程计量,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进行工程计价,审核工程计价的合理性;审核新增项目综合单价分析的合理性;审核签证、索赔、变更等造价的合理性;审核发现的异议,与编制单位及经开区投资评审中心进行核对,确定正确数据,并调整核对后工程量及造价;出具审核报告书。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地勘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提供近1年(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后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3年 9 月 13 日起)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年内(2023年9月13日起)至少承担过一个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两项服务内容)或房屋建筑工程类监理业绩、造价业绩两项专项服务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项目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2)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项目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监理合同及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3)造价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项目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造价咨询服务报告(提供关键页即可),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4)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监理负责人1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拟任造价负责人1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如分级,应为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和造价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5)接受不超过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并派出项目负责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予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 9 月 13 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0 月 9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020090。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 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按2转1或者4009980000。
9.4招采备案编号:CSJKQXESXM-2023116(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项目备案及资料归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地址:长沙市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岳麓街道麻园路中建智慧谷产业园二区11栋
邮编:410000 邮编:410000
联系人:彭林 项目负责人:常丽佳(项目负责人)、谭昭君、刘怡芳
电话:0731-84873946 电话:0731-89767891、15675118143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控制价.pdf
长沙经开区梨江-榔梨片区工业厂房项目
项目编号 430193202309120306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305-430100-04-05-517880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县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经开区梨江-榔梨片区工业厂房(61亩)项目已由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经开投发【2020】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和其他方式融资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施工监理、地勘、预算编制、结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梨江-榔梨片区工业厂房(61亩)项目全过程咨询
2.2项目地点:长沙经开区梨江-榔梨片区。
2.3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长沙经开区,规划用地面积约61亩,总建筑面积80243.73㎡,可研估算建安工程费21543.66万元,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多层厂房、高层厂房等主体建筑以及室外给排水、供配电、绿化、道路硬化、土石方等附属工程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以建设方安排为准。
2.4服务期限: 24个月 (暂定,招标人保留调整服务期限的权利)。(1)地勘成果提交期限:暂定 2 个月 。(2)监理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3)造价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核完成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梨江-榔梨片区工业厂房(61亩)的地勘方案,钻机进出场,按设计点位钻孔安装、立轴校正和开孔,钻孔地质编录,初勘、详勘、施工勘察等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出具地勘报告等。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其他)。
√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内基坑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含桩基或者其他基础形式,含各类设备基础)、所有主体建(构)筑物及附属建(构)筑物的结构建筑工程、外墙装修工程、室内粗装修工程、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室内外给排水、强弱电、消防、人防等安装类工程(含设备)、室外附属的道路、园林园建工程、亮化工程等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梨江-榔梨片区工业厂房(61亩)的预算编制和结算审核,预算编制:整理工程量清单编制基础资料,分析初步设计,确定施工方案,依据施工方案,列出措施项目;列项,确定项目编码、计量单位、描述特征,初步确认工程量,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主要材料设备询价,确定工料机价格编写编制说明,按招标人要求与相关部门核对后出具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成果文件及编制报告书。结算审核:审核结算编制依据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审核工程结算依据的完备性;分析施工合同,审核结算方法的适用性;对照竣工图,审核工程量清单项目完整性;进行工程计量,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进行工程计价,审核工程计价的合理性;审核新增项目综合单价分析的合理性;审核签证、索赔、变更等造价的合理性;审核发现的异议,与编制单位及经开区投资评审中心进行核对,确定正确数据,并调整核对后工程量及造价;出具审核报告书。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地勘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提供近1年(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后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23年 9 月 13 日起)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年内(2023年9月13日起)至少承担过一个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两项服务内容)或房屋建筑工程类监理业绩、造价业绩两项专项服务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项目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2)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项目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监理合同及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3)造价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项目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造价咨询服务报告(提供关键页即可),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4)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监理负责人1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拟任造价负责人1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如分级,应为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和造价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5)接受不超过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并派出项目负责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予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 9 月 13 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0 月 9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020090。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 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按2转1或者4009980000。
9.4招采备案编号:CSJKQXESXM-2023116(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项目备案及资料归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地址:长沙市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岳麓街道麻园路中建智慧谷产业园二区11栋
邮编:410000 邮编:410000
联系人:彭林 项目负责人:常丽佳(项目负责人)、谭昭君、刘怡芳
电话:0731-84873946 电话:0731-89767891、15675118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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