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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高驿”便利店2023年度商品供应商公开招选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湘高驿”便利店2023年度商品供应商公开招选
发布时间 2023-04-04 15:46:10
“湘高驿”便利店2023年度商品供应商公开招选公告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受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区公司)的委托,发布“湘高驿”便利店2023年度商品供应商公开招选(以下简称本项目)公告。
一、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人已向湖南联交所提交“湘高驿”便利店2023年度商品供应商公开招选挂牌申请,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发布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本申请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项目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本项目涉及的各项产权权属清晰;
2、本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本申请人所提交的本公告内容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申请人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湖南联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申请人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湖南联交所和本项目相关交易方造成损失的,本申请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金2900万元。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经营管理及租赁服务;以自有合法资产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物业管理;旅游产品;便利店经营;餐饮业服务等。
三、“湘高驿”自营便利店基本情况:
“湘高驿”便利店品牌,创立于2021年,是湖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自有便利店品牌。“湘高驿”便利店紧紧围绕 “美好生活,驿站直达”的市场定位,为顾客提供价格合理、品种多样的商品和贴心、舒适购物体验。
四、供应商招选方案
1. 供应商征集及合作期限
1.1本次只征集一名符合本公告条件的供应商。
1.2本次拟招选项目、位置、期限、商户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商品供应及配送能力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便利店商品供应及配送、商品新品开发,并能提供与商品数量、金额一一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营运能力要求:具备便利店商品供应能力、运输服务能力、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连锁超市、便利店门店数量达到100家以上的商户;或品牌年销售额超10000万元。
3、合作核心条款
3.1商品:由服务区公司对便利店商品的进货与库存进行实质性管理,并实现营收归集。供应商提供的供货价格为含税价,应包含包装费、保险费、税控机打印清单及税金、运输费等(包括关税、增值税13%及其他税金),我司不再另行支付商品运输运费及装卸费用。
3.2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拟定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进行计算。
3.4商品质量:供应商应对商品质量负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供应商对产品质量的相关承诺。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生产企业的质量标准。
3.5订货与交货:供应商接到采购订单后,应按服务区公司要求在【 3 】 日内按时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供应商交付商品时必须随货附上采购订单、送货单,配合做好验收工作,并且到货量不得低于订货量的90%。供应商交付的常温商品必须符合下列允收期:
3.6结算:货款按月进行结算,供应商依据服务区公司提交的订货清单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经服务区公司验收无误并在所有送货单上签字。每月【1-5日】双方核对上月账款无误后,供应商在对账后【 5 】天内向服务区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在收到发票后的【当月25日】前将已开发票的全额货款汇款至供应商指定账户。
3.7临期商品退换货:供货方应满足我司已选购全部商品的临期退换货,不得限制品牌及数量,退换货商品的金额比例为每月实际采购总成本的3%。
3.8价格保证:在供应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供货方应确保合同约定商品供应价格不予变化。如供货方违反价格保证条款,我司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并要求供货方赔偿由此给我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9经营指导及帮助:合同执行期间,供货方需提供不少2次,且单次培训时长不得低于6小时的“便利店营运管理知识与操作技能”类知识培训。此外,我司新店(综合楼便利店)开业前三天,供货方应安排工作人员指导我司进行商品陈列及营运指导。
五、竞价标的物与计算方法
意向供应商根据服务区公司指定的729种商品进行报价,不可缺项、漏项,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服务区公司将根据意向供应商各单项商品报价乘以对应加权比例之和计算结果,选择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竞价最高限价、加权比例详见附表1。
六、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
1、商品供应及配送能力要求:供应商需具备订货平台、便利店商品供应及配送、商品新品开发,并能提供与商品数量、金额一一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营运能力要求:具备便利店商品供应能力、运输服务能力、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连锁超市、便利店门店数量达到100家以上的商户;或品牌年销售额超10000万元。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控股及关联关系的公司只能选择一家公司报名参与,否则将被同时取消参与资格 。
七、供应商的确定
1、符合资格的意向的供应商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提交报名材料,报名资格通过审查后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项目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报名的截止时间)
2、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的供应商,意向供应商网上提交的报价单中所有单品价格均不高于最高限价,则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即为成交价;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则采取报价单比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报价单的各单项商品报价乘以对应加权比例之和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报价单中所报价格即为成交价。
3、意向供应商在参与项目时,应保证报价单中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进行报价。否则,意向供应商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服务区公司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未成为供应商的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供应商报价成功成为“湘高驿”部分自营便利店供应商,则需按系统提示缴纳交易服务费。如意向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退出本项目合作或者在被确定为供应商的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拒绝与服务区公司签署《供货协议》的,交易保证金 5 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服务区公司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供应商与服务区公司签署《供货协议》3个月内,未按《供货协议》等相关约定开展相关工作,则视为供应商违约,服务区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八、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意向供应商为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截至本公告发布1日前,具有一年(含)以上相关运营管理经验(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自有品牌的生产企业,或自有注册商标的经销商(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意向供应商在其所在的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具备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各级别城市连锁门店达到100家的商户;或品牌年销售额超10000万元(需提供正在履行的业务合同或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相关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6、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7、法律、法规规定及湖南省联交所认为必要的材料。
8、参加网上询价的意向供应商需符合资格要求,在公告期限内意向供应商需将以上资料(两份纸质资料及一份电子文档材料)交至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供应商才能参与报价。
九、联系方式:徐先生0731-84170089,18711077471。
十、公告期限:自2023年4月5日起至2023年4月9日17时整止,该期限也为报名期限,共计5个自然日。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则信息发布终结。
十一、报价时间:2023年4月10日14:30至2023年4月10日16:30(需上传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十二、交易指南:
1、意向供应商注册账户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操作指南操作,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并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本项目为网上询价项目,无其他文件,意向供应商报名且报名资料通过审查,同时缴纳保证金成功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网络报价。意向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期间报价。意向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期间不可修改报价。报价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操作指南。
2、供应商服务费:7200元。
3、特别提示:本项目网上报价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意向供应商在系统中报价时须填入各单项商品报价乘以对应加权比例之和,同时必须根据本公告的要求上传报价单,服务区公司只会根据报价单的最终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单中任意单项商品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属于无效报价,不可缺项、漏项。意向供应商一但做出报价则不可撤销不可更改,请各位意向供应商谨慎报价。
附表1.报价单.xlsx
附件: 报名表.doc
报名指南.docx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
发布时间 2023-04-04 15:46:10
“湘高驿”便利店2023年度商品供应商公开招选公告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受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区公司)的委托,发布“湘高驿”便利店2023年度商品供应商公开招选(以下简称本项目)公告。
一、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人已向湖南联交所提交“湘高驿”便利店2023年度商品供应商公开招选挂牌申请,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发布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本申请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项目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本项目涉及的各项产权权属清晰;
2、本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本申请人所提交的本公告内容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申请人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湖南联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申请人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湖南联交所和本项目相关交易方造成损失的,本申请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金2900万元。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经营管理及租赁服务;以自有合法资产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物业管理;旅游产品;便利店经营;餐饮业服务等。
三、“湘高驿”自营便利店基本情况:
“湘高驿”便利店品牌,创立于2021年,是湖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自有便利店品牌。“湘高驿”便利店紧紧围绕 “美好生活,驿站直达”的市场定位,为顾客提供价格合理、品种多样的商品和贴心、舒适购物体验。
四、供应商招选方案
1. 供应商征集及合作期限
1.1本次只征集一名符合本公告条件的供应商。
1.2本次拟招选项目、位置、期限、商户要求:
拟招选项目 | 对应高速位置 | 供应商要求 |
长沙西服务区油站便利店商品供应商 | 长常北线 | 具备便利店商品供应及运输服务提供的合法企业 (具体要求详见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 |
瓷城北服务区油站便利店商品供应商 | 莲株高速 | |
城步服务区油站便利店商品供应商 | 洞城高速 | |
浮邱山服务区油站便利店商品供应商 | 平洞高速 | |
吉庆服务区油站便利店商品供应商 | 长芷高速 | |
毛田服务区油站便利店商品供应商 | 华常高速 | |
三仙湖服务区油站便利店商品供应商 | 华常高速 | |
湘乡东服务区(综合楼及油站)便利店商品供应商 | 沪昆高速 | |
邵东服务区(综合楼及油站)便利店商品供应商 | 沪昆高速 | |
江背服务区(综合楼及油站)便利店商品供应商 | 江杉高速 | |
宁乡南服务区(综合楼及油站)便利店商品供应商 | 宁韶高速 | |
车田江服务区(综合楼及油站)便利店商品供应商 | 长芷高速 |
2、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商品供应及配送能力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便利店商品供应及配送、商品新品开发,并能提供与商品数量、金额一一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营运能力要求:具备便利店商品供应能力、运输服务能力、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连锁超市、便利店门店数量达到100家以上的商户;或品牌年销售额超10000万元。
3、合作核心条款
3.1商品:由服务区公司对便利店商品的进货与库存进行实质性管理,并实现营收归集。供应商提供的供货价格为含税价,应包含包装费、保险费、税控机打印清单及税金、运输费等(包括关税、增值税13%及其他税金),我司不再另行支付商品运输运费及装卸费用。
3.2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拟定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进行计算。
3.4商品质量:供应商应对商品质量负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供应商对产品质量的相关承诺。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生产企业的质量标准。
3.5订货与交货:供应商接到采购订单后,应按服务区公司要求在【 3 】 日内按时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供应商交付商品时必须随货附上采购订单、送货单,配合做好验收工作,并且到货量不得低于订货量的90%。供应商交付的常温商品必须符合下列允收期:
国产商品 | 进口商品 | ||
商品保质期 | 商品允收期 | 商品保质期 | 商品允收期 |
3个月 | 1/2保质期 | 6个月 | 2/3保质期 |
6个月 | 1/2保质期 | 9个月 | 2/3保质期 |
9个月 | 1/2保质期 | 12个月 | 2/3保质期 |
12个月 | 1/2保质期 | 12个月以上 | 2/3保质期 |
3.6结算:货款按月进行结算,供应商依据服务区公司提交的订货清单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后,经服务区公司验收无误并在所有送货单上签字。每月【1-5日】双方核对上月账款无误后,供应商在对账后【 5 】天内向服务区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在收到发票后的【当月25日】前将已开发票的全额货款汇款至供应商指定账户。
3.7临期商品退换货:供货方应满足我司已选购全部商品的临期退换货,不得限制品牌及数量,退换货商品的金额比例为每月实际采购总成本的3%。
3.8价格保证:在供应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供货方应确保合同约定商品供应价格不予变化。如供货方违反价格保证条款,我司有权单方解除合作,并要求供货方赔偿由此给我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9经营指导及帮助:合同执行期间,供货方需提供不少2次,且单次培训时长不得低于6小时的“便利店营运管理知识与操作技能”类知识培训。此外,我司新店(综合楼便利店)开业前三天,供货方应安排工作人员指导我司进行商品陈列及营运指导。
五、竞价标的物与计算方法
意向供应商根据服务区公司指定的729种商品进行报价,不可缺项、漏项,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服务区公司将根据意向供应商各单项商品报价乘以对应加权比例之和计算结果,选择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竞价最高限价、加权比例详见附表1。
六、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
1、商品供应及配送能力要求:供应商需具备订货平台、便利店商品供应及配送、商品新品开发,并能提供与商品数量、金额一一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营运能力要求:具备便利店商品供应能力、运输服务能力、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连锁超市、便利店门店数量达到100家以上的商户;或品牌年销售额超10000万元。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有控股及关联关系的公司只能选择一家公司报名参与,否则将被同时取消参与资格 。
七、供应商的确定
1、符合资格的意向的供应商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提交报名材料,报名资格通过审查后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项目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报名的截止时间)
2、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的供应商,意向供应商网上提交的报价单中所有单品价格均不高于最高限价,则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即为成交价;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则采取报价单比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报价单的各单项商品报价乘以对应加权比例之和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报价单中所报价格即为成交价。
3、意向供应商在参与项目时,应保证报价单中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进行报价。否则,意向供应商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服务区公司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未成为供应商的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供应商报价成功成为“湘高驿”部分自营便利店供应商,则需按系统提示缴纳交易服务费。如意向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退出本项目合作或者在被确定为供应商的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拒绝与服务区公司签署《供货协议》的,交易保证金 5 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服务区公司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供应商与服务区公司签署《供货协议》3个月内,未按《供货协议》等相关约定开展相关工作,则视为供应商违约,服务区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八、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意向供应商为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截至本公告发布1日前,具有一年(含)以上相关运营管理经验(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具备自有品牌的生产企业,或自有注册商标的经销商(需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意向供应商在其所在的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具备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各级别城市连锁门店达到100家的商户;或品牌年销售额超10000万元(需提供正在履行的业务合同或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相关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6、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7、法律、法规规定及湖南省联交所认为必要的材料。
8、参加网上询价的意向供应商需符合资格要求,在公告期限内意向供应商需将以上资料(两份纸质资料及一份电子文档材料)交至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供应商才能参与报价。
九、联系方式:徐先生0731-84170089,18711077471。
十、公告期限:自2023年4月5日起至2023年4月9日17时整止,该期限也为报名期限,共计5个自然日。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则信息发布终结。
十一、报价时间:2023年4月10日14:30至2023年4月10日16:30(需上传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十二、交易指南:
1、意向供应商注册账户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操作指南操作,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并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本项目为网上询价项目,无其他文件,意向供应商报名且报名资料通过审查,同时缴纳保证金成功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网络报价。意向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期间报价。意向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期间不可修改报价。报价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操作指南。
2、供应商服务费:7200元。
3、特别提示:本项目网上报价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意向供应商在系统中报价时须填入各单项商品报价乘以对应加权比例之和,同时必须根据本公告的要求上传报价单,服务区公司只会根据报价单的最终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单中任意单项商品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属于无效报价,不可缺项、漏项。意向供应商一但做出报价则不可撤销不可更改,请各位意向供应商谨慎报价。
附表1.报价单.xlsx
附件: 报名表.doc
报名指南.docx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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