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752.2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lx22-02-136z(f
预算金额752.4万元
招标公司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小琼
中标公司陕西省空港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752.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XLX22-02-136Z(F)
二、项目名称: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陕西省空港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7,522,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服务类(陕西省空港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房屋租赁服务 | 房屋租赁 | 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 符合采购文件标准 | 12个月 | 符合采购文件标准 | 7,522,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燕、罗胜(采购人代表)、孟祥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取方式为:根据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方法详见后附表一)得出的金额下浮20%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最低4000元,最高15万元计取。具体收费金额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布。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 4.66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空港国际商务中心
联系方式:029-33636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2层
联系方式:029-88489979-8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琼、寇翠萍
电话:029-88489979-8207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6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单一来源文件发布.docx
单一来源文件发布.docx
党委、管委会办公室(机要保密局、外事办公室)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党委、管委会办公室(机要保密局、外事办公室)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十、供应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0.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陕西省空进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空港新城管委会
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属于(租赁和商服务业);承接企业为(陕西省空港
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4600万元,资产总额为80000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陕西省空港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日日期:2022年12月16日
131
由扫描宝用户创建
扫码下载
扫描宝
采购人: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XLX22-02-136Z(F)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
财务部电话:029-88489979-8501业务部电话:029-88489979-8207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请仔细阅读,特别注意粗体部分,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温馨提示二〇二二年十二月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汇至下列指定账户:账号:129904064810808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大寨路支行开户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下列指定账户:
1.总则10第二章谈判须知7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4目录账号:129904064810902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土门支行
7.纪律和监督236.合同授予215.协商与谈判184.递交响应文件173.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13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12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8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2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610.其他259.招标代理服务费248.质疑与投诉23
一、项目基本情况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报名,邮箱:162095058@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由于你单位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现邀请你单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按照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写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并按照邀请书规定的地点、时间,就本项目的商务、技术和报价等有关问题进行谈判。陕西省空港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
合同包1(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采购需求:预算金额:7,524,000.00元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项目名称: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项目编号:SXLX22-02-136Z(F)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年期满后,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合同,以本次采购内容及报价为依据.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预算金额:7,524,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房屋租赁服务 | 房屋租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524,000.00 | - |
无合同包1(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为中小企业(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为监狱企业)。(包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合同包1(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元方式:在线获取途径:网上报名,邮箱:162095058@qq.com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三、获取招标文件
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第一会议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第一会议室时间:2022年12月2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6)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资料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请将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及供应商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加盖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162095058@qq.com邮箱,邮箱标题请以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的方式命名,采购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无需现场购买。(5)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为获取期内每天上午9:00至下午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发送的邮件将不予受理。(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联系方式:029-33636870地址:空港国际商务中心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请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项目联系人:王小琼寇翠萍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29-88489979-8207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招标二部名称: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总则谈判须知前附表第二章谈判须知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29-88489979-8207
序号 | 内容 | 说明和要求 |
采购人 | 名 称: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地 址:空港国际商务中心电 话: 029-3363 6870 |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联系人:王小琼 寇翠萍电 话:029-88489979-8207 | |
采购项目名称 | 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SXLX22-02-136Z(F) | |
资金来源 | 财政预算 | |
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52.4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作为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
是否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供应商非中小企业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 |
项目用途 | 办公用房租赁 |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
采购内容 | 详见第3章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年期满后,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合同,以本次采购内容及报价为依据。 | |
服务地点 | 空港新城管委会 | |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 详见第四章 | |
服务费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 详见第四章第四条 | |
转包与分包 | 不得转包。若分包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详见谈判须知第1.9条) | |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文件 |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形式 | 时间:自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形式:书面形式(详见谈判须知第8.1条) | |
对供应商提出质疑答复时间、形式 | 时间:自收到供应商质疑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形式:书面形式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日历天 | |
是否允许递交多个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21 | 谈判保证金 |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金:□ 要求: 不要求 |
响应文件份数 | 一套正本、两套副本和一份电子文件(光盘) | |
签字盖章 | 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 |
响应文件的封装 | 一律采用胶装装订成册(禁止使用活页),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单独密封装袋,电子版放置正本密封袋中或单独密封。光盘置于正本密封袋中。 | |
响应文件封面标注 |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 |
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正本”或“副本”字样 | |
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 | 2022年12月23日上午9:30 |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第二会议室 |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否退还,退还时间: | |
谈判时间和地点 | 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谈判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
采购小组的组成 | 详见谈判须知第5.2条 | |
成交公告媒介、期限 | 公告媒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元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采取银行转账或履约担保方式提交不要求 | |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至时点 | 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共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给谈判小组。 | |
资格审查时是否核验证件 | 不需要 | |
其他 | / |
1.2.3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2监督机构:空港新城财政局。1.2.1采购人: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1.2名词解释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所叙述的货物(产品)项目采购活动。1.1适用范围
1.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1.2.8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2.7节能产品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2.6服务是指人为满足单一来源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1.2.5货物是指本单一来源文件中第四章所述所有货物。1.2.4供应商是指响应和符合竞争性单一来源文件(以下简称单一来源文件)规定资格条件且参与单一来源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
1.3供应商资格要求1.2.14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1.2.13签名是指手写签名或者加盖名章,盖章是指加盖单位印章。1.2.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单位。1.2.1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2.10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1.3.1.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2年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1.3.1.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2年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1.3.1.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或2021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1.3.1.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1.3.1.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3.1供应商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并提供下列材料:
1.3.1.10、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谈判;上述资格证明材料为必备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附一套以上完整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3.1.9、本次谈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谈判。1.3.1.8、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中小企业条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1.3.1.7、提供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3.1.6、参加本次谈判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2)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5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l)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保证愿意接受由采购人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的调查和考证。
参与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保密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如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4授权委托
1.9.1供应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的划分标准,属于中小企业的,可享受扶持中小型企业发展优惠政策。1.9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所有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的不视为小微企业,在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其响应文件无效。1.9.4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之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出具证明文件的单位不符合要求的,不视为小微企业,在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其响应文件无效。1.9.3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微企业。1.9.2供应商作为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不提供的在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其响应文件无效。若本项目包括采购货物的,无论货物制造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均不影响供应商享受中小型企业发展扶持政策。
1.9.2本项目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成交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业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9.1本项目严禁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项目所称转包,是成交指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业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业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0转包与分包1.9.6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服务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1.9.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应均为中小企业,联合体牵头方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在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其响应文件无效。
(2)谈判须知;(1)单一来源采购邀请书;2.1.1本采购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2.1采购文件的组成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2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根据本章第2.2条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7)供应商有关资格证明文件。(6)响应文件格式;(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3)采购内容及要求;
3.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2.2.5当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通知与采购文件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内容为准。2.2.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2.2.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需要询问或澄清的,应在收到采购文件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采购文件编制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将相应顺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已发出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修改实质性条款。
3.2响应文件的组成3.1.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响应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1.3本项目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文件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3.1.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3.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规定及要求编写,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并提交完整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对投标货物和服务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说明。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1一般要求
(1)单一来源采购响应函;3.2.1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3)资格证明文件(2)技术文件(1)商务文件3.2.1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3.2.2.1服务部分:3.2.2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5)承诺及售后服务。(4)商务条款偏离表;(3)证明投标货物(产品)的合格性;(2)报价;
3.2.2.2货物部分,若本服务项目包括提供货物(产品)的,适用本条:(5)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4)服务要求偏离表;(3)服务工作环境条件;(2)服务技术支持资料;(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5)投标货物(产品)属于强制认证的,应提供强制认证复印件(比如:3C认证)。(4)投标货物(产品)验收清单、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清单应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生产企业);(3)投标货物(产品)工作环境条件;(2)投标货物(产品)的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和用户手册等材料;(1)投标货物(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3.3.4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3.3.3本次采购只允许供应商报一种方案,且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3.3.2供应商应按首次报价表、首次报价明细表的内容填写。3.3.1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厂家赠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费用、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3.3报价3.2.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本章第1.3.1条款内容。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3.5谈判保证金3.4.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供应商同意该要求,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3.4.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并予以拒绝。3.4响应文件有效期3.3.5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3.6.3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供货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供货要求、采购范围等实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的实在性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除明确允许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供应商不得以“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相关内容,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6.2响应文件格式要求:3.6.1响应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6响应文件的编制
3.6.9电子文件制作要求。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响应文件的内容应保持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文件采用PDF格式,需要签字和盖章的,可采用电子印章,或将有盖章和签字的纸质页面、证件等扫描文件一起编辑到PDF格式文件中,尤其是有盖章和签字的页不能遗漏。电子文件应采用带有序列号的只读光盘(CD-R/DVD-R)刻录,光盘应具有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标识。未按规定制作电子文件或开标现场电子光盘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读取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6.8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和采购小组要求提交的最终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一式一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3.6.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胶装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文件胶装装订后,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无破损、不可拆分。3.6.6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3.6.5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3.6.4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准备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纸质正本为准。
(2)在密封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若有)、供应商名称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1)响应文件装订装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密封以不泄露供应商商业机密、资格内容、技术及商务内容为标准。4.1.2所有密封包装均应符合以下要求:4.1.1开标前,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所有正本、副本全部密封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4.递交响应文件
4.2.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4.2.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4.2.3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4.2.1供应商应在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2响应文件的递交
5.协商与谈判4.3.4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4.3.3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销递交的响应文件。4.3.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本章第4.1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响应文件修改”或“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修改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3.1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2.2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采购小组组长。评审专家人选在省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的评审专家名单,在谈判开始前,任何人不得打开。5.2.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采购小组。采购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为3人(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5.2组建采购小组5.1.2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有关监督管理机构对谈判进行现场监督。5.1.1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谈判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5.1谈判时间与地点
(4)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3)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检查;(2)推荐采购小组组长;(1)宣布谈判纪律以及回避提示;谈判按以下程序进行:5.3谈判程序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共同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如实记载密封情况,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5.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检查(8)编写协商情况记录。(7)推荐成交供应商;(6)协商与谈判;(5)响应文件的澄清或说明;
5.5.1.2供应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审查标准:(2)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存在明显错误的,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照第四章第1.3条款的规定,要求供应商作出澄清;澄清后,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予以通过资格审查;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其响应文件无效。(1)审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原件。5.5.1.1供应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审查方法:5.5.1资格性审查:5.5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
(1)响应文件中未提交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或单一来源采购响应函的,终止本次谈判,重新组织采购活动。5.5.1.3采购人在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审批时,已对供应商资格进行了审查,采购小组不再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实质性审查,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审查:(4)供应商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存在开具证明的单位不符合要求情形的,资格不予审查通过,其响应文件无效。(3)供应商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存在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条件情形的,资格不予审查通过,其响应文件无效。(2)供应商(含联合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存在大型企业承接本服务项目情形的,即判定其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资格不予审查通过,其响应文件无效。(1)供应商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原件的,即判定其不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资格不予审查通过,其响应文件无效。
5.5.2.2采购小组应当按以下审查标准进行符合性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予以补正,供应商拒不补正或不按采购文件要求补正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5.5.2.1采购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5.5.2符合性审查:5.1.1.4供应商应当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注明资格发生变化的部分。(3)若供应商在单一来源公示结束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期间,资格发生变化,仅对资格发生变化的部分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如不再符合本章第1.3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将终止本次谈判。(2)除上述项外,对资格证明文件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对缺少的部分,供应商应当予以补充。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1)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 |
1 | 有效性审查 | (2)响应文件格式 | 应符合“采购文件格式”要求 |
1 | 有效性审查 | (3)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4)响应文件份数 | 应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正本、副本数量 |
2 | 完整性审查 | (5)响应文件内容 |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
2 | 完整性审查 | (6)电子文件(光盘) | 应符合采购文件中的规定 |
3 | 响应性审查 | (7)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 | 要求全面响应,不能有任何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3 | 响应性审查 | (8)服务期 | 应满足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期 |
3 | 响应性审查 | (9)服务地点 | 应满足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服务地点 |
3 | 响应性审查 | (10)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 应满足采购文件中售后服务的要求 |
3 | 响应性审查 | (11)投标有效期 | 应满采购标文件中的规定 |
5.7.2在谈判过程中,采购文件若有实质性变动,采购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5.7.1采购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就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承诺、合同条款等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并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5.7谈判5.6.2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不接受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6.1采购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采购文件的范围。5.6响应文件的澄清
采购小组经过谈判后,在保证项目质量和合理价格的基础上确定成交供应商。5.8推荐成交供应商5.7.6供应商应当对本项目的采购质量作出保证。5.7.5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只报总价,不报分项价格,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5.7.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若高于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采购小组将视情况接受或不接受: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且未超过采购预算,则应确认成交,但采购小组应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接受该报价的理由;采购小组不接受的,采购小组应出具相关书面材料说明的理由,本次采购活动终止。5.7.3价格谈判采用协商制,可以多轮报价。对于能准确掌握同类产品同业同期平均价格(市场平均价)的,采购小组可要求供应商报出不超过市场平均价的一个合理价格;不能准确掌握市场价格的,采购小组可根据供应商提供产品成本测算表或产品在近一年内其他项目销售合同影印件,作为双方协商价格的参考依据。
(4)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3)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2)协商日期和地点,采购小组成员名单;(1)达到公开招标数额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5.9.1采购小组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主要内容包括:5.9编写协商情况记录
(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5.1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5.10谈判终止5.9.2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采购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小组成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小组成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2)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报价;(1)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透露采购小组成员等信息;5.1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5.11违法违规情形5.1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4)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服务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5.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弄虚作假的行为:(3)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6.1.3采购人在收到谈判协商情况记录5个工作日内未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推荐的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6.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谈判协商情况记录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推荐的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复函采购代理机构。6.1.1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协商情况记录送采购人。6.1确定成交供应商6.合同授予(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3履约保证金6.2.3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6.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6.2成交通知书6.1.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接到采购人“成交复函”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6.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人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采购合同的,应退还成交供应商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6.4.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4签订合同6.3.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章第6.3.2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金额的,成交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3.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6.3.1本项目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适用本条。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7.纪律和监督6.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应按规定备案。6.5.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6.5合同履行
(1)采购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7.3.2采购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7.3.1采购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谈判与协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与协商活动中,采购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采购文件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谈判与协商。7.3对采购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采购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协商工作。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8.1质疑8.质疑与投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谈判与协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7.4对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谈判与协商的;
8.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章代替,并附法人身份证明。(1)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采购公告/中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证据及来源线索、法律依据(具体条款)、采购活动中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实质内容、质疑人有效联系方式等。8.1.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8.1.1供应商对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活动有疑问的,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
(6)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5)质疑书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形式即时收悉提交的质疑材料;(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机构投诉。8.2投诉8.1.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8)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9.3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采取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等方式缴纳。不得保证金冲抵。9.2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20%收取。具体收费金额将在成交公告中公布。9.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9.招标代理服务费(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29-89625302。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本采购项目将对谈判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其影像资料与采购活动资料一起存档。10.2谈判现场录像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采购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10.1采购文件解释权10.其他9.4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章第9.1条款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其保证金将被采购代理机构全额没收。
合计建筑面积为10450平方米(详见附件一租赁房屋平面图),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包含公摊面积)。1、出租房屋位于空港新城航投大厦,具体楼层及面积如下: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项目概况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 区域 | 楼层 | 房号 | 使用局室 | 面积 |
1 | C区 | 1 | 劳动监察 | 社会事业服务组 | 128.87 |
2 | A区 | 2 | 202 | 教育体育组 | 265.13 |
3 | A区 | 2 | 208 | 教育体育组 | 131.35 |
4 | A区 | 2 | 209 | 教育体育组 | 146.81 |
5 | A区 | 2 | 210(会议室) | 教育体育组 | 136.68 |
6 | A区 | 3 | 303 | 教育体育组 | 175.54 |
7 | A区 | 3 | 312 | 教育体育组 | 81.91 |
8 | C区 | 1 | 婚姻登记 | 基层工作组 | 300.79 |
9 | A区 | 2 | 205 | 基层工作组 | 128.86 |
10 | B区 | 3 | 301 | 基层工作组 | 69.12 |
11 | B区 | 3 | 307 | 基层工作组 | 84.92 |
12 | B区 | 3 | 308 | 基层工作组 | 33.57 |
13 | B区 | 3 | 309 | 基层工作组 | 33.57 |
14 | B区 | 3 | 310 | 基层工作组 | 33.57 |
15 | B区 | 3 | 314 | 基层工作组 | 33.57 |
16 | B区 | 3 | 316 | 基层工作组 | 43.45 |
17 | B区 | 3 | 318 | 基层工作组 | 191.56 |
18 | B区 | 3 | 319 | 基层工作组 | 173.79 |
19 | B区 | 3 | 320 | 基层工作组 | 173.79 |
20 | B区 | 3 | 306 | 基层工作组 | 84.92 |
21 | B区 | 3 | 315 | 基层工作组 | 33.57 |
22 | B区 | 3 | 317 | 基层工作组 | 84.92 |
23 | B区 | 4-6 | 整层 | 执法局 | 5044.46 |
24 | B区 | 1 | 餐厅 | 执法局 | 910.66 |
25 | A区 | 4 | 402 | 执法局 | 161.28 |
26 | A区 | 4 | 403 | 资源规划工作部 | 159.68 |
27 | A区 | 4 | 404 | 资源规划工作部 | 159.06 |
28 | A区 | 4 | 405 | 资源规划工作部 | 162.27 |
30 | A区 | 4 | 407 | 资源规划工作部 | 160.47 |
31 | A区 | 4 | 408 | 资源规划工作部 | 160.35 |
32 | A区 | 4 | 409(会议室) | 资源规划工作部 | 91.06 |
33 | A区 | 4 | 410 | 资源规划工作部 | 180.60 |
34 | A区 | 4 | 412 | 资源规划工作部 | 75.88 |
35 | A区 | 4 | 413 | 资源规划工作部 | 65.28 |
36 | A区 | 3 | 301 | T5 | 199.95 |
37 | A区 | 3 | 302 | T5 | 174.75 |
38 | A区 | 3 | 303(原304) | T5 | 173.96 |
七、本章六第条未明确服务(产品)执行标准、规范的,则按下列方法进行选择:(4)企业标准、规范/。(3)地方标准、规范/;(2)行业标准、规范/;(1)国家标准、规范/;六、服务、产品(如有)执行的标准、规范:
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1)服务期限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附表。八、商务要求:必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最高标准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那个标准高执行那个标准);□顺序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有国家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以此类推);
民航科技产业基地航投大厦项目租赁合同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承租方: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出租方:(合同编号:)租赁合同
承租方: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地址:法定代表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1、出租房屋位于空港新城航投大厦,具体楼层及面积如下:第一条、出租房屋基本情况甲、乙双方就“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以下简称“航投大厦”)房屋租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条款。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地址:法定代表人:
序号 | 区域 | 楼层 | 房号 | 使用局室 | 面积 |
1 | C区 | 1 | 劳动监察 | 社会事业服务组 | 128.87 |
2 | A区 | 2 | 202 | 教育体育组 | 265.13 |
3 | A区 | 2 | 208 | 教育体育组 | 131.35 |
4 | A区 | 2 | 209 | 教育体育组 | 146.81 |
5 | A区 | 2 | 210(会议室) | 教育体育组 | 136.68 |
6 | A区 | 3 | 303 | 教育体育组 | 175.54 |
7 | A区 | 3 | 312 | 教育体育组 | 81.91 |
8 | C区 | 1 | 婚姻登记 | 基层工作组 | 300.79 |
9 | A区 | 2 | 205 | 基层工作组 | 128.86 |
10 | B区 | 3 | 301 | 基层工作组 | 69.12 |
11 | B区 | 3 | 307 | 基层工作组 | 84.92 |
12 | B区 | 3 | 308 | 基层工作组 | 33.57 |
13 | B区 | 3 | 309 | 基层工作组 | 33.57 |
14 | B区 | 3 | 310 | 基层工作组 | 33.57 |
15 | B区 | 3 | 314 | 基层工作组 | 33.57 |
16 | B区 | 3 | 316 | 基层工作组 | 43.45 |
17 | B区 | 3 | 318 | 基层工作组 | 191.56 |
18 | B区 | 3 | 319 | 基层工作组 | 173.79 |
19 | B区 | 3 | 320 | 基层工作组 | 173.79 |
20 | B区 | 3 | 306 | 基层工作组 | 84.92 |
21 | B区 | 3 | 315 | 基层工作组 | 33.57 |
22 | B区 | 3 | 317 | 基层工作组 | 84.92 |
23 | B区 | 4-6 | 整层 | 执法局 | 5044.46 |
24 | B区 | 1 | 餐厅 | 执法局 | 910.66 |
25 | A区 | 4 | 402 | 执法局 | 161.28 |
26 | A区 | 4 | 403 | 资源规划工作部 | 159.68 |
27 | A区 | 4 | 404 | 资源规划工作部 | 159.06 |
28 | A区 | 4 | 405 | 资源规划工作部 | 162.27 |
30 | A区 | 4 | 407 | 资源规划工作部 | 160.47 |
31 | A区 | 4 | 408 | 资源规划工作部 | 160.35 |
32 | A区 | 4 | 409(会议室) | 资源规划工作部 | 91.06 |
33 | A区 | 4 | 410 | 资源规划工作部 | 180.60 |
34 | A区 | 4 | 412 | 资源规划工作部 | 75.88 |
35 | A区 | 4 | 413 | 资源规划工作部 | 65.28 |
36 | A区 | 3 | 301 | T5 | 199.95 |
37 | A区 | 3 | 302 | T5 | 174.75 |
38 | A区 | 3 | 303(原304) | T5 | 173.96 |
乙方租用房屋用途为:办公。第二条、租赁用途4、房屋质量情况良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3、乙方所租赁部分的物品清单详见附件三。2、房屋的现有设施及装修状况以本合同附件二中所述为准。合计建筑面积为10450平方米(详见附件一租赁房屋平面图),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包含公摊面积)。
第四条、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4、乙方应依甲方或物业公司要求的步骤及手续接收承租场所,否则,视为租赁期限开始计算,装修期不予顺延。3、乙方与物业公司验收、交付房屋即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2、房屋的交付: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缴纳第一期租金后,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房屋。1、租赁期限:共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年期满后,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合同,以本次采购内容及报价为依据。第三条、租赁期限及房屋的交付
甲方的开户单位名称:;开户银行:;5、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租金,4、合同到期后,若乙方不续租,乙方须在按本合同约定返还房屋且结清所有相关费。3、后期租金乙方应于上期租金到期前十个工作日前缴纳(以款到帐为准),租金缴纳明细表详见本合同附件四。2、租金按季度缴纳,租金元(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租金)乙方应于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缴纳。1、航投大厦按月租金标准元/㎡,(该租金含税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用、水电费及其他任何费用)计算,每月租金为元(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季度租金为元,合同期租金总额为:元。
第六条、装修3、乙方租赁范围内所发生的有线电视、电话通讯费、宽带网络费等专项费用,由乙方自行向有关方面交纳。2、水费、电费、空调费等费用由乙方直接交付至甲方。水、电、空调、天然气费基价标准按空港新城有关标准执行。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公司》并严格遵守《物业公司》的各项内容,房屋由物业公司进行修缮、管理。第五条、物业管理开户账号:。
2、甲方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交付乙方时处于正常、安全可使用状态。1、甲方对出租房屋享有完全独立的处分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出租房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权利归属争议,如发生权利变动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3、乙方不得在公共区域内张贴广告、指示牌、标识牌之类的与之公司相关的内容;乙方公司位置指示牌由物业公司统一制作,相关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租赁区域内的装修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安全标准及结构承载负荷标准,房屋结构的损害及其他安全损失由乙方承担。1、乙方装修时应经甲方、物业公司和消防部门审批且不得损坏和改变房屋结构或调整移动各类附属设施设备,如未经同意擅自施工,除恢复原状外,需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由于乙方过错造成出租房屋损坏,并连带造成第三者损失及人身伤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7、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一所示的租赁面积及边界进行围合及装修,不得超出租赁范围,否则甲方将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并恢复,并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损失。6、在租赁期间,由于乙方过错造成租赁房屋违反环保、卫生、市容、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因此被罚款,由乙方承担。5、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乙方租赁区域外围的卫生清理和安全联防,遇破坏乙方设施、火警等事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租赁房屋内的卫生及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4、甲方或物业公司在进行检查、修缮时,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3、甲方已按大厦设计将水、电、消防、空调、烟感报警等设施安装到位。
1、甲方或物业公司负责出租房屋主体结构和出租房屋以外的用电线路等各类设施的维修保养。乙方负责出租房屋内自行装修部分的日常维修。第八条、房屋修缮及附属设施12、双方有义务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保密,除非法律、法规有强制性的规定,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向第三方泄露。11、乙方同意放弃本合同承租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甲方出售或转让该承租房屋给第三方时,无需征得乙方同意。如房屋由第三人购买取得,则租赁期内本合同项下甲方的权利义务由第三人承接,乙方对此予以认可,并无异议。10、乙方需要续租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由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用途及原有设备设施,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或提供、容许给任何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补充、解除或终止6、出租房屋内的空调使用应严格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规定。5、甲方保证日常及节假日的供电、供水、排污、排水及卫生设施处于适用状态(市政原因及不可抗力除外)。4、因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致使乙方出租房屋有使用危险时,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负责维修范围内的维修工作。3、如因乙方装修后的设施、设备损坏造成的他人损失由乙方负责。2、租赁期间甲方应对出租房屋内部涉及物业公司应管理的事项及应属甲方负责的及外部有关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出现问题及时维修,保证租赁房屋期间上下水、照明线路等各类设施的正常使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害,乙方承担维修费用或乙方自行维修。
②因破产、解散或其他理由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承租经营。①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房屋超过15日;(2)甲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并经乙方书面催告后7天内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甲、乙双方合意解除;2、本合同可通过下列方式解除:1、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均需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⑤乙方未经甲方和消防部门审批擅自装修的;④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或破坏、改变房屋结构、外立面效果、风格,或未经允许安装商业广告和店招的;③因乙方过错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②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15天的;①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房屋超过7日的或未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业主公约》的;(3)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并经甲方书面催告后7天内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返还房屋,乙方应将物业恢复至其在租赁初期时接收的物业状况,并打扫干净返还,并在七日内结清各项费用,返还时双方应依据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审批后的房屋装修图纸进行验收。乙方应保证返还房屋及设施良好、清洁、适租及经妥善维修的状况。第十条、房屋的返还3、当本合同依上述情形解除后,本合同即终止。除不可抗力事件外,本合同终止后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4)相关法律、法规或条例规定解除合同情形的。⑦乙方在租赁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承租场所转租、分租的;
2、除本合同约定的单方终止合同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出售或转让该承租房给第三方,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正常使用该承租房,若因本合同承租房屋的出售或转让原因造成本合同租赁不能履行,甲方须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自应交付之日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自应付之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第十一条、违约责任4、本合同终止或乙方返还房屋的期限届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房屋的,甲方有权自行收回房屋。乙方同意甲方在不另行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有权采取任何方式自行进入租赁房屋并处理或处置乙方租赁房屋内所有物品,甲方无需就该处置或任何其它处理方法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毁向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3、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返还房屋的期间届满,如乙方仍有物品、固定附着物或装置遗留或弃置在承租场所,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不另行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处理或处置此等物品,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将其自行购置的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办公用品、家具家电搬离;乙方同意装修部分无偿留给甲方。如乙方在清除、搬离过程中对租赁房屋、公共设施及附件二及附件三所列设施造成任何损毁,乙方应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7、上述违约金计算时按违约内容累加计算。6、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据实赔偿。5、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时间返还房屋,甲方除有权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第4款自行收回房屋,乙方还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给甲方。4、乙方发生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3)项情形的,应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甲方实际损失并向甲方支付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3、因甲方无故解除本合同或发生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2)项情形,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空港新城房屋管理单位申请登记备案。登记时产生的费用由双方按照政府部门规定各自承担。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其他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向出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因地震、战争、洪水、火灾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免除违约责任。甲方按照实际租赁时间收取乙方租金,多余部分由甲方无息返还乙方。
7、本合同于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6、本合同连同附件共14页,一式玖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外,双方特别同意,在本合同租赁场所交付给乙方后,甲方向乙方送达书面文书,除采取专人送达、邮寄、快递、传真等方式外,还可采取在乙方承租场所大门、附近明显可见位置或在租赁房屋所在大厦内固定的通知栏张贴告示的方式,告示张贴之日即视为已完成有效送达。4、乙方在本合同首页上列明的地址即为乙方送达地址,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向乙方送达书面文书,除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外,按本租赁合同首页所列乙方地址邮寄发出后视为有效送达。3、本合同租赁期间,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条件下,甲方行使房屋的各项所有权时均不受任何限制。
附件1:合同订立地点: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以下无正文)
(一)在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中标人)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中标人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中标人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采购人):编号: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2)。(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如果你方与中标人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中标人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如果中标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中标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你方与中标人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中标人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中标人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中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中标人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中标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
响应文件格式是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这些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前,请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理解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做出逐一实质性响应,认为有必要,可做补充说明。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年月日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
供应商:(单位盖章)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XLX22-02-136Z(F)政府采购项目正本/副本
二、首次报价表………………………………………………………………………一、单一来源采购响应函……………………………………………………………第一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页码目录时间: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八、服务要求偏离表………………………………………………………………七、技术文件…………………………………………………………………………六、近3年同类项目合同价目表……………………………………………………五、售后服务文件……………………………………………………………………四、承诺文件…………………………………………………………………………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授权委托书……………………………………………………………………二、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九、供应商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十、供应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九、单一来源采购响应声明书…………………………………………………………八、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七、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六、税收缴纳证明…………………………………………………………………………五、财务状况…………………………………………………………………………………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单一来源采购响应函第一部分商务、技术文件10.3监狱企业证明…………………………………………………………………………10.2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10.1.中小企业声明函………………………………………………………………………
5.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响应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日历天。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样品、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3.我方愿意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产品)及相应服务。2.我方按照采购文件规定,首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1.我方提交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正本1套和副本2套,电子文件1份(光盘序列号为:)。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项目名称)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政府采购项目编号:SXLX22-02-136Z(F);)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我方正式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
(5)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履行完毕。(4)我方保证按规定和标准向贵方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采购人提出附件条件;(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期限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合同履行全部义务:
邮政编码: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否则,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7.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采购文件中有关不退还保证金条款所规定的情形。
采购项目编号:二、首次报价表日期:电子邮件:传真: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 | ||
项目名称 | 总报价(元) | 服务期限 |
总报价(大写): |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2.本表所列各项数据与响应文件其他地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表为准。说明:1.报价应按总报价填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说明:供应商保证:除商务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供应商全部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采购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商务响应 | 偏离 | 偏离及其影响 |
售后服务点联系表2.供应商应提供在陕西省境内的售后服务中心证明材料或与合作方的协议书,这些服务中心和特约维修服务点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应在响应文件中一一列出(参考样式如下)。1.供应商依据产品特性和需求,按招标文件要求自拟售后服务方案和培训计划。五、售后服务文件格式自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和采购需求,作出质量保证承诺和质保期服务计划。四、承诺文件
服务机构名称 | 所在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 址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说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单位:万元六、近年同类项目合同价目表说明:采购人将核实供应商承诺的售后服务机构,如果不属实,则从扣除合同总额的2%作为违约处罚。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八、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自定。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谈判须知第3.2.2条规定的内容。七、技术文件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采购服务要求 | 投标文件应答 | 偏离 | 偏离及其影响 |
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的指标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必须提交空白表;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服务要求条款要求,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说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说明:资质指特定条件要求提供的资质证书。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九、供应商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邮政编码 | ||||||||
授权代表 | 企业类型 | ||||||||
上年营业收入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 | 注册号码 | 注册地址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发证日期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主营)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兼营) | ||||||||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 |||||||||
资产总额(万元) | |||||||||
资质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有效期 | ||||||
备注 |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20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有效期自谈判之日起不少于90天。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被委托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的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单一来源采购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全权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20年月日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4.均为副本复印件,可直接装订、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带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相关证书复印件;1.企业提供带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说明: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谈判之日起不得少于90天,仅限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时提供。
账户号码:账户名称: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附件1:说明:复印件直接装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五、财务状况报告
六、税收缴纳证明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法定代表人:(签名)开户银行:
我方承诺将依法缴纳税收,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规定。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附件2(新成立未发生缴纳税收事项的投标人,应按附件格式提供依法缴纳税收书面承诺)说明:复印件直接装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说明:复印件直接装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七、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承诺人:(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若我方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若我方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我方承诺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规定。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附件3(新成立未发生缴纳社保资金事项的投标人,应按附件格式提供缴纳社保资金的书面承诺)
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一)完成本项目必须的设备清单八、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承诺人:(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生产企业 | 使用年限 |
(二)本项目组织实施人员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1.设备可以填写单台设备,也可以填写成套设备。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1.职务是指在本单位所担任的职务。2.除表(一)(二)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可另纸说明。说明: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1.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 | |
2.管理人员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 | 当前分工 |
3.技术人员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 | 当前分工 |
3.辅助人员 | ||||||
姓名 | 年龄 | 职务 | 资格/职称 | 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 | 主要工作业绩 | 当前分工 |
2.我方近3年来无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仍在处罚期限内的情形存在;1.我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真实有效;我方(供应商名称),就参加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XLX22-02-136Z(F))投标事宜,在此郑重声明: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九、单一来源采购响应声明书日期:20年月日
以上声明若有违反,一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7.我方在谈判时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我方承诺在采购活动中,保证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小组成员行贿;4.我方无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或严重亏损状态等情形存在;3.我方近3年来无违规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或停止经营)、吊销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3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情形存在;
10.1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供应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日期:20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声明人:(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从业人员人,其中残疾人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说明:10.3监狱企业证明(3)横线以下只做填报说明,响应文件可不要。(2)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必须填报全部的数据,未按要求提供或不符合政策条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无效。(1)填报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说明:
(3)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或者非监狱企业承接服务的,其响应文件无效。(2)证明文件无格式要求,由出具监狱企业证明的单位自行拟定,出具证明的单位应符合“供应商须知”第3.4.2.3条款的规定。(1)填报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
党委、管委会办公室(机要保密局、外事办公室)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党委、管委会办公室(机要保密局、外事办公室)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
项目项目中标(成交)明细中标(成交)明细
受受党委、管委会办公室(机要保密局、外事办公室),党委、管委会办公室(机要保密局、外事办公室)委托,采用委托,采用进行采购进行采购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项目编(项目编
码:码:SXLX22-02-136Z((F)))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
一、合同包1(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省空港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总价:总价:7522000.00元元
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省空港民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中标(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类服务类
序序号号 | 品目名称品目名称 | 标的名标的名称称 |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服务要求 | 服务时服务时间间 | 服务标准服务标准 | 数量数量 | 计量单计量单位位 | 单价单价(元元) | 总价总价(元元) |
1 | 房屋租赁服务 | 房屋租赁 | 空港新城管委会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 符合采购文件标准 | 12个月 | 符合采购文件标准 | 1.00 | 项 | 7,522,000.007,522,000.00 |
-第1页-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