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北京至唐山铁路 宝坻至唐山段站前工程京唐铁路7标钢材采购包件GC-15
金额
792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17/1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工程编号 | 2017JC0000029 | 投标报名方式 | 无投标报名环节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11-24 14:15:01 | 公告截止时间 | 2017-11-29 18:00:00 | ||||||||||||
招标联系电话 | 18605381212 | 招标联系人 | 覃绍球 |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新建北京至唐山铁路 宝坻至唐山段站前工程京唐铁路7标钢材采购包件GC-15 | ||||||||||||||
建设单位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地域 | 拟选企业名额 | 不限 | |||||||||||||
招标内容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唐铁路7标项目经理部 钢材采购包件GC-15 共计18000吨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钢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2.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代理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近两年综合销售收入累计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以财务报表为准);投标人须出具2015、2016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生产商必须是钢材生产商目录范围内的厂家(参见附表3),且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含)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微合金化生产工艺,不得采用余热处理 。 4.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投标产品需具有2016年和2017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5-2017)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三年内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期内,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8.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供应商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现场发售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7日~12月0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鸦鸿桥镇鸦鸿桥大桥路北(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唐铁路六标项目经理部设备物资部)办理报名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交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见附表2)、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带一证即可, 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购买费汇款凭证、纳税人资格属性等,外加剂厂家另需携带“CRCC”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资料一式两份,如考取电子版文件请自带存储工具。 4.2 招标文件售价(本包包件费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网汇(不接受现金、信汇及个人汇款等方式)至以下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开户名称: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唐铁路六标项目经理部 帐号:1013 5574 898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北新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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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描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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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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