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NCZ(YC)000082贺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贺兰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2024年贺兰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二标段的采购需求
金额
68.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ncz(yc)000082
预算金额68.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标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000082 项目名称: 贺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贺兰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
分包名称: 2024年贺兰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二标段 分包类型: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多年期错茬项目总概算 682000.00
多年期错茬性项目本年预算: 682000.00
报价方式: 单价采购项目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序号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 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即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投多个标段,但最终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若在其他标段中标,则按照标段评标先后顺序失去中标候选资格,依次顺延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
2 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最后一批次的相关疫苗批签发报告;
3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 投标人须提供有兽药 GMP 证书和《国家兽药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为经销商的提供生产厂商兽药 GMP 证书及投标单位的《兽药经营许可证》;
5 投标人须提供农业农村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投标单位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农业农村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中标人收到采购人调拨通知单5个自然日内,将货物免费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含各乡镇兽医站点),并保证全程符合货物保藏条件的冷链运输。

保险
与货物质量相关的保险事项根据实际需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供应商应保证其向采购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应商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应商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3)供应商保证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采购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具有农业农村部疫苗生产批准文号。产品符合《中国兽药典》质量标准规定的规格及用途。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本项目中涉及的疫苗配套的必要的试剂耗材,由供应商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其他商务要求
安全责任: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将货物免费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含各乡镇兽医站点),并保证全程符合货物保藏条件的冷链运输。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具发票等票据材料,采购人于30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最长不得超出60日。

包装和运输方式


售后服务
1.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1电话咨询: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应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投标人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安装调试
乙方负责设备到货地点的安装调试,该安装调试应规范,乙方安装完毕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培训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交付标准和方法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保修范围:招标范围内所要求的全部内容。保修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培训
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标的清单(货物类)
序号 品目名称及编码 标的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是否进口 标的详细参数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备注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1 A07025203-兽用疫苗 2024年贺兰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二标段 1 682000.00 标的1-兽用疫苗: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小反刍兽疫活疫苗、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 三价灭活疫苗、布鲁氏菌病活疫苗(S2株)、布鲁氏菌病活疫苗(A19株)、Ⅱ号炭疽芽孢疫苗、狂犬病灭活疫苗、吡喹酮包虫药片。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docx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标的物
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

培训
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保险
与货物质量相关的保险事项根据实际需要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供应商应保证其向采购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应商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应商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3)供应商保证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采购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具有农业农村部疫苗生产批准文号。产品符合《中国兽药典》质量标准规定的规格及用途。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本项目中涉及的疫苗配套的必要的试剂耗材,由供应商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履约保证金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要求,对在宁夏域内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且信用等级为 a 级的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乙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保证其全部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货物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
中标人收到采购人调拨通知单5个自然日内,将货物免费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含各乡镇兽医站点),并保证全程符合货物保藏条件的冷链运输。

违约责任
(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①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②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③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④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⑤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需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①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0.05%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②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不可抗力
(1)如果供应商和采购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保密
(1)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其中一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银川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生效及其他
(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最后一方签字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附件):验收方案.docx

其他
安全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
将货物免费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含各乡镇兽医站点),并保证全程符合货物保藏条件的冷链运输。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
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具发票等票据材料,采购人于30日内一次性付清货款,最长不得超出60日。

包装和运输方式


售后服务
1.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1电话咨询: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应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投标人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安装调试
乙方负责设备到货地点的安装调试,该安装调试应规范,乙方安装完毕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培训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交付标准和方法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2 技术响应 35 1.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为无效标书。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20 分。 2.投标人承诺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参数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规格、疫苗 PD50 的平均值、 PD50 值离散度、疫苗效价、活菌数、病毒含量、抗原含量、内毒素、黏度、水分、杂质、支原体、外源性病毒、无菌检验、佐剂每有一项优于国家标准的加 1.5 分,满分 15 分。
3 类似业绩 4 近三年(2021年 1 月至 2024年 1 月)完成的类似项目,有一项业绩的得 2 ,最多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附有效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件必须清晰,否则不得分。)
4 实施方案一免疫失败责任承担 5 投标人承诺因疫苗质量问题导致免疫失败出现疫情,应当制 定具体应对措施,措施详细、流程完善、补偿合理且完全符合本项目实施的得 5 分,措施单一、补偿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5 实施方案二疫苗副反应补偿 6 投标人承诺因疫苗副反应导致畜禽死亡或流产造成损失,应 当制定补偿方案,方案详细、流程完善、补偿合理且完全符合本项目实施的得 6 分,方案操作性不强、补偿标准不能满 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
6 实施方案三不合格疫苗的退换 5 投标人承诺非使用方原因,疫苗出现形态、性能、包装破损、免疫效果普遍偏低、副反应普遍增大等原因,应当制定具体的补救措施,措施详细、流程完善的得 5 分,措施单一的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
7 实施方案四技术服务 5 投标人承诺为使用方制定技术方面的指导和培训等服务方案 的,方案详细全面、有具体的负责人及时间安排、使用性强的得 5 分;方案内容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8 实施方案五运输、交货方案 10 1.投标人承诺产品出厂至送到目的地,按照疫苗运输保存条 件提供全程冷链车设备配送、有全程温控记录设备及供货时 提供完整数据的得 3 分,方案冷链运输和温控体系不完整得 2 分,方案中未体现冷链运输和温控体系不得分。 2.投标人承诺供货疫苗有效期为 12 个月的,送达时剩余有效期在 8 个月以上(含 8 个月)的得 2 分,7 个月以上(含 7 个月)的得 1 分,少于 7 个月的不得分。有效期为 24 个月以上的,送达时剩余有效期在 20 个月以上的得 2 分,10 个月以上(含 10 个月)的得 1 分,少于 10 个月的不得分。 3.投标人承诺在采购人疫苗调拨计划下达之日起 5日内将货物免费送达指定地点的得 3 分,货物送达时间超过 5日或无承诺的不得分。 4.投标人承诺紧急情况情况下 12 小时内供货到指定地点,有切实可行交货计划的得 2 分,交货计划操作性不强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合计: 100


发起异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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