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火车北站文化宫(文欣苑)保障房高压新装工程(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9/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傅工1395029571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邝工0591-87667821
标书截止时间2019/08/20
投标截止时间2019/08/22
公告正文
福州火车北站文化宫(文欣苑)保障房高压新装工程(监理)

投标邀请书

福州火车北站文化宫(文欣苑)保障房高压新装工程监理 投标邀请书

福建闽能咨询有限公司、福建诚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福翔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龙鼎天(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恒力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火车北站文化宫(文欣苑)保障房高压新装工程监理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闽发改备[2011]K00018号及闽发改投资函(2016555准建 福建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筹 福建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备招标条件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火车站茶园街道

2.2工程建设规模: 福州火车北站文化宫(文欣苑)保障房高压新装工程,电压10kV.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火车北站文化宫(文欣苑)保障房高压新装工程,包含居配、商业专用变以及发电机等所有项目供配电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等,从开始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工作、安全和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各方等进行工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 工程费14591173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下浮15%计取,以工程费14591173元为计费额,本施工监理服务费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297084(含税价)(具体计算详招标文件)。本工程非监理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减,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费用。最终以工程项目结算审计确认的工程造价为基数按中标同等下浮率调整监理服务费。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正式验收通过送电,且竣工结算审计资料整理归档完毕(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并顺利送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电力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电力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投标人应在投标书内附竣工验收证明、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 个;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内至少担任过1项已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投标人应在投标书内附竣工验收证明、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3.8其他资格要求:

3.8.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8.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3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729日至201982,每天上午930分至12时,下午14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需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确认通知(需加盖公章)到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7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须以现金形式在开标现场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交给招标人。中标单位持介绍信至招标单位换取收款收据。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822930,提交地点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7层)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必须派授权委托人持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晋安区沁园路80 ,邮编: 350013

电子邮箱: /

电话: 13950295716 ,传真: /

联系人: 傅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7,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66782187667815,传真:/

联系人:邝工、何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建铁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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