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九华山公墓绿化养护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1〕67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邀请单位如下:
1、凤阳兰草园林处;
2、凤阳县门台兰会花卉苗木科技园;
3、凤阳雨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九华山公墓。
2、招标范围:约45亩墓区用地范围内各类乔木、灌木及草坪保存养护;其中生态墓区部分绿化养护不含在第一年(2023年)养护期内。
3、养护内容:养护内容主要有约4000平方米草坪保存养护;约10000平方米绿篱及各类乔木、灌木保存养护。养护内容包括绿化补苗、施肥、除草、修剪剥芽、防病除害、防冻、树桩绑扎、加土扶正、清除枯枝、环境清理、灌溉排水等(每年不少于3次)。
4、预算价:2145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171600.00元。
5、付款方式:按年付款,每年验收一次,验收合格后,支付当年养护费用。
6、养护期限:三年。
7、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绿化养护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二级标准养护)。
8、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三.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等相关内容;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由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被邀请单位指定邮箱。
2、开标时间:2023年1月3日15:00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民政公共设施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章)
联系人:胡主任
电话:0550-6367440
2022年12月28日
代理机构: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章)
联系人:沈工
电话:15385501936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