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资金项目-石河子高级中学致远楼卫生间及给排水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8月23日 20:1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资金项目-石河子高级中学致远楼卫生间及给排水改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石河子高级中学 | ||
行政区域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 20:1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 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政采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121.102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逯霞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09930129 | ||
采购单位 | 石河子高级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河子市六十号小区高中学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3-262511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誉满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东六路56小区59-B1-1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509930129 |
项目概况
2024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资金项目-石河子高级中学致远楼卫生间及给排水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8S[2024]1370号
项目名称:2024年改善高中办学条件资金项目-石河子高级中学致远楼卫生间及给排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11021
最高限价(元):1211021
采购需求:石河子高级中学致远楼卫生间及给排水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兵财库[2024]29号文《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相关规定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需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本采购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融资优惠、政采贷、电子保函相关政策,鼓励供应商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在线完成保函的申请、审核、开票、出函等环节,投标企业注意区分办理保函类型,并确认投标有效期,供应商若想了解或使用相关金融服务,可登录[兵团政府采购网]-顶部通栏[信用融资]、[办事指南]模块查看。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河子高级中学
地 址:石河子市六十号小区高中学区
项目联系人:葛岩
项目联系方式:0993-2625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誉满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东六路56小区59-B1-11号
项目联系人:逯霞
项目联系方式:15509930129
3.财政监管部门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财政局
地 址:石河子市北三路东路 1 号党政服务中心
电 话:0993-2068632、0993-2068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