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一二楼洁净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4-YKQYJC-G3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一二楼洁净改造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某单位一二楼洁净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某单位一二楼的洁净科研环境进行升级,该场地主要用于超精密光学加工相关研究,房间及过道达到千级洁净等级,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某单位一二楼洁净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某单位一二楼的洁净科研环境进行升级,该场地主要用于超精密光学加工相关研究,房间及过道达到千级洁净等级,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某单位一二楼洁净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某单位一二楼的洁净科研环境进行升级,该场地主要用于超精密光学加工相关研究,房间及过道达到千级洁净等级,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805109.64元人民币(含税)
2.6其他:
2.6.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工程竣工经第三方核定工程量结算审核后确定最终结算金额。
2.6.2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
2.6.3保修要求: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0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内的保修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参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3.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1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本项目特定资质:
3.13.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其中:
(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的“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能清晰显示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13.2实施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除本次投标项目内的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再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押证上岗。项目经理在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的定义为投标截止前三年内,单项签约合同价180万元(含)以上的超精密千级或百级洁净装修或改造工程。若拟配备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电子证书必须符合《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第二款“二、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的规定;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施工员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无在建工程;
(5)质量员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6)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第三十八条第5款,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7)投标人拟配备的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人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国家及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承诺书(格式不限,内容须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在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网站上无在建项目查询记录”),并对真实性负责】。
(8)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得换人。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拟更换人员的资质、业绩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配备的相应人员的资质、业绩且须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
(9)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配备应满足《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号)的最低要求。
(10)若拟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电子证书必须符合《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第二款“二、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的规定。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09:00—11:30, 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将以下内容按顺序制作成PDF格式文件上传,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将发送招标文件至供应商登记的邮箱:
(1)报价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第3.6条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本公告第3.13.1条中企业资质证书及3.13.2条中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关于平台注册、登录、购标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010-86397110;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5.3招标文件售价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0 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39号维一星城国际27层(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大学官网(www.nudt.edu.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青矩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喻亚彬、胡艳红、王博
电 话:0731-85219560、18711768593、18612689268、18612687110
邮 箱:2751606658@qq.com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39号维一星城国际27层
9.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关老师
电 话: 0731-87004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