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温州龙湾国际机场车辆充 电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30万,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招标内容和范围:新建机场分体式直流充电主机120kW 8台,180kW 3台,240kW 4台,一体式直流充电机40kW 1台,一体式交流充电机7kW和14kW各13台、8台,合计充电终端93台枪位 (空侧62台枪位,陆侧31台枪位;)、箱式高压室2座、800KVA欧式箱变3座、三相多功能电表及400万像素摄像机23台等设备,以及充电桩运维平台和视频监控平台 及相关的供电电缆、光缆和相关的土建、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对上述建设项目及其它工作的所有专业进行工程监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2.2服务期:至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资料移交备案完成且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完毕至工程质保期(5年)结束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 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三项证明材料中任 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 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 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 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
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①必须是投标人单位 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 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 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 机电安装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 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 2023年2月28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或快递方式报名。通过现场报名的,投标人将报名 资料送至代理机构地址;通过快递方式报名的,请在报名资料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报名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与投标人联系标书购买事 项。
(2)网上报名。投标人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342487104@qq.com。代理机构经过审核后回复 标书购买费汇入账户,投标人缴纳报名费后将缴费截图发回代理机构电子邮箱。代理机构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给投标人
(3)报名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时提供);
③.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按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提供);
④.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 企业名称一致)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 综合资质证书。
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 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
4.4 特别说明:
①本项目实行资格先审,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不 予发送招标文件。
②本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内出现报名家数不足3家的,将延长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期限并发布延期报名公告,延长期内仍出现不足3家的情况的,经审批后,根据实际报名家数 情况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或议标方式进行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瓯海区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
5.3开标时间:2023年3月1日09:30(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温州龙湾国际机场货站二楼246开标室。
5.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5.6投标文件递交的有关说明:
(1)本项目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可以直接送达或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为保证开评标现场的疫情防控安全:
如选择直接送达方式: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于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2023年2月28日17时00分)前送达(封皮必须注明投标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至“温州市瓯海区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收件人:黄女士,联系方式:15868709132)”。未能及时送到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如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投标人必须密切关注快递配送情况并确保投标文件于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2023年2月28日17时00分)前寄达(封皮必须注明投标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至“温州市瓯海区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拒绝到付),收件人:黄女士,联系方式:15868709132)”。因邮寄快递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到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责任,招标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2)关于澄清、询标的说明:评审过程中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形式由投标人在接到代理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半小时内澄清补正完毕。请投标人在开标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
(3)关于开标过程的说明:评审过程尽量采取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招标活动,投标人可以不需要参加现场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air.cn/?rxLoad=1&_rand=1608784109747
6.2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6.3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7.其他事项
(一)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二)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三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②在开标现场出示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在线查询记录;③询标阶段,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参保证明(方式不限)。
8.招标单位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5267769874
9.日常事务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熊先生联系电话:15868709132/13676780329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