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如皋市县道事故多发点整治项目、如皋市部分内河航道增设桥区水域及限航标志标识工程(一期)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0682-2023-10-00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颖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平圣兵138137831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8
公告正文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如皋市县道事故多发点整治项目、如皋市部分内河航道增设桥区水域及限航标志标识工程(一期)监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3-10-07 16:44:24 阅读次数:20】

项目概况

  • 320682-2023-10-0003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320682-2023-10-0003

    • 项目名称:

    • 如皋市县道事故多发点整治项目、如皋市部分内河航道增设桥区水域及限航标志标识工程(一期)监理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

    • 130000.0(元)

    • 最高限价:

    • 130000(元)

    • 采购需求:

    • (1)如皋市县道事故多发点整治项目,拟对如皋市 X351 如泰线与建明路交叉口、X351 如泰线与汪平路交叉口、X301 丁柴线与周凌线交叉口、X303 如江线与花园路交叉口、X207 如港路与 X311 如高线交叉口、X254王石线与X311如高线交叉口进行交通安全设施完善。拟对X254王石线与凤龙路交叉口、X208江曲线与惠民路交叉口、X208江曲线与X303如江线交叉口、X254云长线与S356沿江公路交叉口、营马线下穿G40涉水路段、高葛线下穿G40涉水路段、X351如泰线新东桥东等8处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完善,对X303与邓杨中心路、如港公路特殊教育学校出入口等2处现状信号灯进行改造。 (2)如皋市部分内河航道增设桥区水域及限航标志标识工程(一期),拟对如泰运河(如海河~如东交界)、如海运河(司马港~长江边)航道上限制性桥梁设置桥区水域标志,对连申线、通扬运河、如泰运河、如海河、西司马港航道设置限航警示标志。依据如皋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水上二中队使用需求补充指路标志、凸面反光镜及警告标志。对水上二中队海巡艇靠泊码头岸坡进行改造。 详见第三章。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注册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 (3)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 三、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如皋市城南街道如皋软件园8号楼9楼北区

    • 四、开启:

    • 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如皋市城南街道如皋软件园8号楼9楼北区

    • 五、其他补充事宜:


    •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 地址:江苏省南通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3楼

    • 联系方式:13951429858

    • 2.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南通颖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如皋市城南街道如皋软件园8号楼9楼北区

    • 联系方式:13813783117

    • 3.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平圣兵

    • 电 话:13813783117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附件:
    如皋市县道事故多发点整治项目_如皋市部分内河航道增设桥区水域及限航标志标识工程_一期_监理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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