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大流量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和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定仪(包1)合同公告
金额
51.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岳县财采计[2024]00277
预算金额51.2万元
招标联系人方新萌1387409960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大流量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和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定仪(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6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县财采计[2024]00277-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青岛菲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大流量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和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定仪
2、采购计划编号:岳县财采计[2024]00277
3、项目内容:大流量低浓度烟尘/气测试仪和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测定仪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方新萌
6、联系电话:1387409960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5120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2月16日,完成日期:2024年12月31日。总日历天数:15天。
2、地点: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验收方式:按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2-16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2月16日
合同订立地点: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喻军辉委托代理人:刘明恩
 话:13874099609 话:13061383678
 真: 真:
 址: 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青岛九水东路支行
  号:372005560018010274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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