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兰江街道雁荡湖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 | ||||||||||||||||||||||||||||||||||||||||||||||||||||||||||||||||||||||||||||||||||||||||||||||||||||||||||||||||||||||||||||||||||||||||||||||||||||||||||||||||||
目 录 01、规划总则 02、功能定位和规划结构 2 03、控制单元规划 3 04、用地规划 4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07、交通规划 7 08、市政工程规划 09、防灾规划 01、规划总则1.1规划目的兰江街道雁荡湖地块位于杭甬高速公路与慈余高速交界处,余姚中心城区西南部,慈余高速南北向穿过,区位优越,交通便捷。 为科学合理利用本地块,切实缓解小微企业在规模化、集团化工业发展背景下用地困难的问题,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你街道要求收回杭甬高速公路至宁波沿海北线余姚连接线一期安置地块土地使用权的复函》(余政办[2019]78号),并将该土地性质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用于支持兰江街道小微园区开发建设。同时,为深化落实《余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的相关要求,保证本区合理有序的成片开发建设,并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技术支撑,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版); 2.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3.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2016年修订版); 4. 《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编制导则(试行)》; 5. 《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4); 6. 《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08); 7. 《余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 8. 《余姚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2016); 9. 《余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在编; 10. 《宁波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11. 《余姚市兰江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4调整完善版); 12. 《余姚市兰江街道河道规划报告》; 13. 其它各类相关规划; 14. 国家及省、市有关现行法规、规范及规定。 1.3规划范围规划区西至史家桥江及慈余高速,北至农田、临杭甬高速公路约90米,东南临雁荡湖村及城南干渠,总用地面积28.49公顷。 1.4规划期限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余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1.5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本规划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余姚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02、功能定位和规划结构2.1功能定位以智能智创、智能研发、办公、休闲服务为主的小微企业集聚区。 2.2发展目标以工业中小企业聚集成长为使命,以智能制造体系为核心,融合生产、研发、办公等功能,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智能家电为三大主导产业,以相关智能产业链配套企业为辅,同时向外吸引智能制造及高端装备制造业等高新企业入驻其中,致力于打造“产城融合”、“智能制造”为指引,企业集中、产业集聚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功能的智能制造一体化产业园。 2.3控制规模n 人口规模:单元范围内产业人口860人。 n 用地规模:本规划区总用地为28.49公顷,其中规划建设用地27.60公顷,水域用地0.89公顷。 2.4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一轴两区”的空间格局。 一轴:以干渠路形成的产业发展轴。 两片:工业区、休闲服务区。 03、控制单元规划3.1控制原则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单个地块分量允许突破但互相平衡,由此增加地块开发的弹性。 3.2控制单元划分考虑本规划区的相对独立性,将规划区划定为1个控制单元,单元编号为YDH01。 3.3控制要求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1.用地兼容 城市建设用地遵循兼容性原则,各类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应符合《余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规划确定的道路、河道、公共绿地及公共配套设施控制用地不宜与其他用地兼容。 2.建设容量 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在相互平衡的条件下适当突破。 3.公共设施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28.49公顷,总建设容量42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控制单元强制性内容控制表
04、用地规划4.1工业用地规划工业用地面积14.28公顷,其中北片区工业用地6.37公顷,南片区工业用地7.91公顷。 4.2商业娱乐康体混合用地规划商业娱乐康体混合用地面积2.80公顷,集中设置游客服务中心、商业、文化、卫生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 4.3绿地与广场用地规划企业路北侧结合规划河道形成景观公园,绿地面积1.69公顷。 4.4水域规划水域面积0.89顷。 规划用地构成表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5.1配套原则规划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布局依据《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结合余姚实际情况以及本规划区特色、人口规模划分,本规划区公共服务设施类别按片区级—社区级两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考虑布置游客接待、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企业服务及市政公用六项设施。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0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6.1绿地系统规划6.1.1规划指标 绿地主要为公园绿地,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40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19.56%。 6.1.2公园绿地 规划1处公园,位于企业路北侧,既为片区职工日常游憩、休闲场所,也是规划区重要入口节点。 规划利用河道整治规划滨水绿地,与规划区周边绿地相互联系渗透,形成体系。 6.1.2防护绿地 规划区内防护绿地主要是慈余高速公路防护绿地和天然气管道防护绿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标准,本规划区内天然气管道进行绿化控制,天然气管道控制宽度5米。 依据《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 51346-2019),本规划区内高速公路进行绿化控制,高速公路两侧隔离带控制宽度30米。 6.2水系系统规划水体网络的设计目标: 1.充分满足防洪排涝要求; 2.优化完善基地的水网系统; 3.为丰富的户外活动提供更多的机会; 4.创造高品质的水岸生活与休闲娱乐环境。 6.3开放空间设计引导6.3.1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一心两轴,山体渗透” 规划通过疏通史家桥江、城南干渠,联系规划公园,将规划区南北水系开放空间贯通,结合周边环绕的自然山体景观,形成显山露水的开放空间形式。 6.3.2开放空间设计导则 1.强化步行系统,加强绿地与水系系统的可进入性,增强开发空间的利用性。 2.强化特色通廊、步行道和公共活动的联系,增强开放空间的流动性。 3.道路绿化应根据道路的性质、功能确定绿化结构、形态和树种配置,提倡多样化的复合式结构。 4.应特别注重规划公园公共空间的设计,公园广场设置独立的铺装、绿地植株层次色彩丰富、游憩设施结合景观设计,与周边滨水景观打造规划区地段形象特色。 07、交通规划7.1道路系统规划规划道路面积5.1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8.55%。 现状干渠路为7~12米宽,为满足未来基地交通需求,规划对其进行拓宽至20米。现状雁荡湖北路、雁荡湖直路为7.5米,规划对其进行拓宽至20米。规划新建企业路作为南部工业区的主要交通道路,规划宽度20米。规划连接村庄的支路,规划宽度6米,解决内部地块的交通问题。 7.2道路横断面规划范围路网一览表
7.3交通设施结合公园绿地规划社会停车场库1处。 08、市政工程规划8.1给水工程8.1.1需水量测算 至规划期末,本区规划最高日需水量为0.20万吨。 8.1.2供水设施规划 根据《余姚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17-2035)》规划本区用水由七里浦水厂供应。七里浦水厂远期供水量为12万吨/日,水源为梁辉水库和四明湖水库。 8.1.3管网布局 规划结合现状管道和与规划路网的衔接情况,在新建道路上铺设DN300的给水管道以满足地块用水需求。采用生活、消防合一的供水管网系统。消防供水采用低压制,室外消火栓间距规划不大于120米。高层建筑、大型商场等消防用水量大的建筑应修筑人工水池确保消防用水。在史家桥江合适的位置设置消防取水口。 8.2排水工程8.2.1排水体制 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8.2.2雨水工程 雨水根据分散、合理、就近的排放原则,分片排入河网。 一般道路雨水管道设计重现期P采用2年一遇,初始汇流时间采用10~15分钟,道路立交段设计重现期P采用3年一遇。 8.2.3污水工程 1.污水量预测 至规划期末,本区平均日污水总量为0.13万吨/日。 2.污水排放系统 本区块污水由地块内道路上d300的污水管收集后排入雁荡湖直路与雁荡湖北路交叉口的污水提升泵站上经提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提升泵站规模为0.13万吨/天。 8.3电力工程8.3.1负荷预测 至规划期末,本区规划最高用电负荷为0.84万千瓦。 8.3.2供电设施 规划本区不再设置110KV变电所,由110kV兰江变提供电源。 8.3.3电网布局 规划区电压等级采用110KV/10KV/ 380V三个等级,110KV电力线及以上等级电压采用架空方式布设, 10KV/ 380V等级电压线采用电力管道埋地敷设。采用10KV中压配电,10KV配电网采用环状结构,以提高供电可靠性。规划10KV采用排管形式,埋地敷设。 8.4通信工程8.4.1装机量预测 至规划期末,本区固定电话用户需求量约为637门。 8.4.2电信设施布局 规划本区块内不设电信支局,通信依托城南电信支局。 8.4.3通信设施布局 通信管道随道路建设同步敷设,一般道路布置6-8孔,包括电信、移动、联通、广电以及备用管孔数。 8.5燃气工程8.5.1用气量预测 至规划期末,本规划区总用气量为41.38万标立方米/年。 8.5.2燃气管网 本区域管网为中低压二级管网供气,管道管径为De160,采用区域调压和箱式调压相结合的调压方式。 8.6环卫工程8.6.1垃圾量预测 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0.99吨。 8.6.2环卫设施规划 规划区生活垃圾量较少,不符合垃圾转运站的规模设施要求,因此本区不设垃圾转运站,由外围转运站代为收集。 规划服务中心设置一处公共厕所,按照一类公厕标准设置。 09、防灾规划9.1排涝9.1.1防洪治涝标准 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设防。 治涝标准:按20年一遇24小时降雨24小时排出。 9.1.2河网水系规划 本区河道为一般河道,控制宽度为15米、10米。 9.2消防9.2.1消防站设置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站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 分钟内消防队可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定辖区面积。 按照消防要求,大型企业内部应配建有一定的消防力量,可适当应对部分火灾险情。规划建立以消防站为集中主导力量,企业消防为分散辅助力量的消防格局,充分应对可能发生的火情。 9.2.2消防规划 1.消防水源规划 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系统供给,并积极利用河道等天然水源,室外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消火栓的设置应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在地块开发和道路建设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2.消防配套设施规划 消防通道的建设管理应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加强消防通信、消防用水及供电的可靠性。 9.3人防9.3.1建设要点 对城市中供水、供电、交通枢纽、通信枢纽、桥梁等设施和重要的工矿企业等,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制定应急抢险抢修方案。 9.3.2人防规划 1.人口疏散路线规划 规划区干渠路为城市人口疏散干道的组成部分,雁荡湖北路、雁荡湖直路、企业路等为区内人口疏散通道。 2.人防警报设施规划 规划区内设置1处警报点,位于控制单元YDH01-05。 9.4抗震本区按地震动参数为0.05g(Ⅵ度)设防。 9.5地质灾害防治9.5.1防治分区 本区为地质灾害一般防护区。 9.5.2防治工作重点 规划区位于平原,地质灾害主要为地面沉降、塌堤等。应控制地下水开采量,严格执行地下水开采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地下水位、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开展工程性地面沉降监测和防治工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