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南北路(均禾涌以东段)污水管道安全保障提升技术改造项目涉华南快速路涉路施工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方案采购公告
金额
34.9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cz622dl1002052
预算金额34.92万元
招标联系人洪喜斌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9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9
公告正文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2-12-13 00:00

华南北路(均禾涌以东段)污水管道安全保障提升技术改造项目涉华南快速路涉路施工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方案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施工 □货物 √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采用□竞争性谈判(磋商) □竞价 √询比采购方式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华南北路(均禾涌以东段)污水管道安全保障提升技术改造项目涉华南快速路涉路施工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方案

1.2项目编号: GZCZ622DL1002052

1.3采购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

1.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6最高限价:349200.00元

1.7采购项目概况:华南北路(均禾涌以东段)污水系统由于存在瓶颈问题,导致近年来高水位运行,存在溢流风险,难以开展维护管养工作。为解决瓶颈问题,需对瓶颈检查井进行改造,对来水方向进行封堵倒流,拟对相应污水井连接至附近石井河浅渠入流井,封堵导流以及应急时可作为系统临时联通导水通道使用,提高系统安全保障及灵活性。本次安全技术评价范围为:

①编制广花路污水检查井BYBYJ5188技改子项涉华南快速路涉路施工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

②编制华南北路东段污水管与石井河渠箱9#连通子项涉华南快速路涉路施工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

1.8标段划分: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针对华南北路(均禾涌以东段)污水管道安全保障提升技术改造项目施工,需对本技术改造方案进行安全评估,本次安全技术评价范围为:

①编制广花路污水检查井BYBYJ5188技改子项涉华南快速路涉路施工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

②编制华南北路东段污水管与石井河渠箱9#连通子项涉华南快速路涉路施工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报告;。

2.2项目工期:□计划工期 □交货期 √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价报告,如有其它非乙方的事件影响,可顺延提交报告时间。

2.3地点:□建设地点 □交货地点 √服务地点位于白云区广花路平沙立交主线及匝道桥底

2.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安全评估报告编制依据按国家、交通运输部已经颁布并正在实施的有关公路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办法、定额等执行;按广东省发改委、住建厅、交通厅、自然资源厅及沿线各市等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执行办法。

2.5其他:□安全目标如下: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具备公路设计行业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路桥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条件。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5)其他要求: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被纳入本项目采购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相关所属企业)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1)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2)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2-12-13至2022-12-19 09: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在 (详细地址) 领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12-19 09:00(北京时间)。

5.2递交地址:加密上传到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指引

6.其他

6.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上发布。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为准。

√6.2供应商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参加响应活动的,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14951.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活动前请确认CA有效期。)

6.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2)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或以上版本IE内核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平台。

(4)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活动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合同部,电话:34391957。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8楼。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合同部,电话:34391957。

8. 被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企业名单

本项目采购人(包括市水投集团及其属下子公司)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被书面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期限

/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8楼


邮 编:


联系人:洪喜斌


电 话:34397651

电子邮箱:gzcspshtb@163.com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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