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名称:瑞安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二、招标项目名称
2021年瑞安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竞争性存放项目。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9月22日
四、更正理由:采购需要
五、更正事项
(一)原招标项目名称“2021年瑞安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竞争性存放项目”现更正为:“2021年瑞安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专用账户开户项目”。
(二)原招标公告“参照《瑞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瑞财预执〔2021〕245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现更正为:“参照《瑞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瑞财预执〔2021〕245号)和《瑞安市预算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瑞政办〔2015〕99号)规定,决定开展开户招标工作”。
(三)原招标公告“投标人应符合《瑞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瑞财预执〔2021〕245号)第十四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予以删除。
(四)原招标公告“标书费: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现更正为:“标书费:人民币0元整”。
(五)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8日上午:8:30到11:30 下午:14:30到17:00;”现在更正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10日上午:8:30到11:30 下午:14:30到17:00;
(六)原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9日下午14:30止”现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下午14:30止”
(七)原招标文件P36 4.6服务方案“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最近服务网点与招标人距离远近情况,距离≤1000m得2分,1000m<距离≤2000m得1分,距离>2000m得0分。”先更正为:“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最近服务网点与招标人距离远近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0-2分)”
(八)原招标文件P37 4.7提供行业支持“1、根据投标人提供与招标人的既往贷款支持(包括流贷),贷款金额≥5000万元得3分,2000万元≤贷款金额<5000万元的2.5分,贷款金额<2000万元得2分,有过贷款意向合作合同得1.5分,未提供贷款支持得0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不得重复计分。”现更正为:“1、根据投标人提供与招标人的既往贷款支持,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0-3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此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瑞安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瑞安市万松东路安阳大厦19楼 |
地址: |
瑞安市安福路28号三楼 |
邮编: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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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洪小姐 |
联系人: |
林慧 |
电话: |
0577-66685616 |
电话: |
15857781500 |
传真: |
传真: |
0577-65651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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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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