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1/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ZYHQ23-FW-GW-02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预算:¥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五)项目内容:在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行政楼停车场、弘景三号楼停车场共计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23个,提供23个充电位。成交单位在合同期内全权负责充电桩的运维,供应商对充电桩和线路的使用安全负责,确保充电桩正常使用,据实向充电用户收取电费、充电服务费。电费由学校按实际产生的充电电费每月向供应商收取。建设规模及地点如下:
★(六)服务费控制价:0.6元/kwh(服务期内服务费保持不变)
★(七)基本电费:0.5364元/kwh(按市场调价浮动,由成交人根据使用量据实向采购人缴纳)
二、商务和技术要求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年。
★(二)履约保证金:2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方式向采购人缴纳。
★(三)建设部分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成交单位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7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
(四)项目建设模式
1.供应商提供相关设备及服务。
2.供应商提供智能充电桩设备及辅材、安装、调试直至交付使用。
3.8年合同到期后,地面充电设施设备及铺设的电缆归供应商所有并由供应商移除,电缆通道保留归学校所有,供应商未征得学校同意不得擅自拆改。
(五)充电桩技术要求
1.户外落地、一桩一充式交流或直流充电桩。所提供的汽车充电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基本构成:汽车充电桩由桩体和交流或直流充电连接装置构成。桩体包含主电源回路、控制单位、人机交互单元、计量计费单元等。
3.产品规格
4.使用功能要求
(1)充电设施、设备布局设计合理灵活,方便使用,提高使用率,尽量减少对现有道路、设施等的使用产生影响。
(2)系统要求:智能充电桩必须是以平台化管理的大数据架构系统;可查看站点信息、用户信息、设备信息、设备在线状态、用电量、充电起止时间、消费情况、充电状态、结束类型等。
(3)识别要求:智能识别不同车型的充电功率、充电时长和结束等状态。
(4)计量计费要求:按电量计费,内置独立电能计量装置,能计量单次和累计的充电电能并将数据上传至平台。
(5)安全保护要求:充电桩具备检测功能,出现过载、过压、高温、漏电等情况时启动充电保护并自动断电,系统推送账单信息至客户端。
(6)支付功能要求:支持扫码支付、远程支付。具备按电量计费功能和按时间计费功能,充满自动断电并据实收取电费及服务费。
(六)施工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内外清洁卫生,并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招标方的要求,主动接受招标方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清运垃圾,不得堆放在学校范围内。所有施工垃圾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清运,由清运产生的费用和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安全施工,若由于施工不当,所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成交供应商施工过程中应负责对周边设施的保护,不得损坏周边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或原样修复。
(七)电力接入及电缆路径
1.弘景楼停车场
(1)电力接入:电源点位于地面配电室(办公变压器)配电房,由校方提供开关单元250A的电力开关,以供供应商电力接入,供应商负责主线敷设180米左右,供地面安装。
(2)电缆路径:二级柜安装在地面停车场充电桩旁,经过原本电缆沟,需过马路,电缆线路需要开沟水泥路面15米左右,草坪破土穿管,建设1台二级配电箱和4台充电桩基础设施,供地面安装8台充电桩,并预留之后增加充电设施条件,电缆从配电室出线柜引出敷设进入二级柜。分线电缆经地面电缆沟及镀锌线管引入各充电终端。电缆需符合国家标准合格产品。
2.行政楼停车场
(1)电力接入:电源点位于地面配电室(办公变压器)配电房已有开关单元250A的电力开关以供电力接入,主线敷设160米左右,供地面安装.
(2)电缆路径:二级柜安装在地面停车场充电桩旁,经过行政楼原本桥架和电缆沟,出行政楼后进过绿化,绿化花园需要开沟40米左右预埋电缆,草坪破土穿管,建设1台二级配电箱和15台充电桩基础设施,供地面安装,并预留之后增加充电设施条件,电缆从配电室出线柜引出敷设进入二级柜。分线电缆经地面电缆沟及镀锌线管引入各充电终端。电缆需符合国家标准合格产品。
(3)现场条件:由校方平整土地,规划好停车位,并安装车阻后,由供应商在建设完的车位上进行充电设施设备的安装。
(八)安全保障
1.充电桩经采购人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安全检验合格的设备,确保设备、平台和现场的安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设备安全:设备具有过流、过压等异常情况自动断电、充满自动断电等功能;设备每路有单独保险丝物理保护;设备具有独立电源。
3.平台安全:平台可实时监控故障、具备异常报警功能。
4.现场安全:根据国家标准配备警示牌、消防设施。
(九)运营服务及维修要求
1.成交供应商使用云平台实时监控运营情况,记录充电信息、安全警报提示等信息。用户可通过APP等查看充电状态等信息。
2.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及上门服务,每个充电桩在显著位置公示使用说明、安全提示和报修电话等信息。接到报修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在报修后30个日历天解决问题(无需更换零部件的问题48小时内解决);规定时间内不响应或不能解决问题,按超出规定时间每日历天1%扣除履约保证金,报修后30个日历天仍未解决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
3.合作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设施及平台等的维护、升级,保证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4.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维修,定期(日常每月一次)对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并负责平台的管理运营,保障反馈渠道通畅、反馈及时。设备耗材及零部件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并承担费用。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现场踏勘及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本项目的集中踏勘,有意向的单位可自行前往。
五、报名、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一) 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2日17:00。
(二) 磋商文件领取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邮件主题:报名单位名称+所报项目名称。
2. 邮件正文: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
3. 邮件附件:本项目所需报名资料做成一个压缩包(rar或zip格式)。
4. 报名资料接收邮箱:274696307@qq.com。
注:不按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恕不受理。
(三) 报名资料及格式见附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7日11:00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行政楼一会议室
注: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 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1月17日11:00
(二)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行政楼一会议室
八、其他
(一)采购公告发布途径:本公告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后勤基建处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https://www.cdutcm.edu.cn/hqjjc)。
(二)采购人名称:成都中医药大学后勤基建处
(三)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四)联系人:强老师
(五)联系电话:028-61801101
九、附件
附件. 报名资料及格式
附件. 报名资料及格式.docx
(一)项目名称: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ZYHQ23-FW-GW-02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预算:¥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五)项目内容:在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行政楼停车场、弘景三号楼停车场共计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23个,提供23个充电位。成交单位在合同期内全权负责充电桩的运维,供应商对充电桩和线路的使用安全负责,确保充电桩正常使用,据实向充电用户收取电费、充电服务费。电费由学校按实际产生的充电电费每月向供应商收取。建设规模及地点如下:
序号 | 建设点位 | 设备 | 数量 | 提供充电位数 |
1 | 行政楼停车场 | 一桩一充式交流或直流充电桩 | 8 | 8 |
2 | 弘景三号楼停车场 | 15 | 15 | |
备注 | 根据学校实际使用需要,若后期学校需增加充电桩,供应商应根据现场条件及使用情况,双方沟通后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充电桩点位及充电桩数量。 |
★(六)服务费控制价:0.6元/kwh(服务期内服务费保持不变)
★(七)基本电费:0.5364元/kwh(按市场调价浮动,由成交人根据使用量据实向采购人缴纳)
二、商务和技术要求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年。
★(二)履约保证金:2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方式向采购人缴纳。
★(三)建设部分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成交单位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之日起7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
(四)项目建设模式
1.供应商提供相关设备及服务。
2.供应商提供智能充电桩设备及辅材、安装、调试直至交付使用。
3.8年合同到期后,地面充电设施设备及铺设的电缆归供应商所有并由供应商移除,电缆通道保留归学校所有,供应商未征得学校同意不得擅自拆改。
(五)充电桩技术要求
1.户外落地、一桩一充式交流或直流充电桩。所提供的汽车充电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基本构成:汽车充电桩由桩体和交流或直流充电连接装置构成。桩体包含主电源回路、控制单位、人机交互单元、计量计费单元等。
3.产品规格
额定输出电压V | 额定输出电流A | 输出功率 | 安装方式 | 电源频率(若为交流电桩)Hz |
≥220±AC20% | ≥32A | 7KW | 落地 | 50 |
≥380±AC15% | ≥32A | 0KW-20KW | 落地 | 50 |
4.使用功能要求
(1)充电设施、设备布局设计合理灵活,方便使用,提高使用率,尽量减少对现有道路、设施等的使用产生影响。
(2)系统要求:智能充电桩必须是以平台化管理的大数据架构系统;可查看站点信息、用户信息、设备信息、设备在线状态、用电量、充电起止时间、消费情况、充电状态、结束类型等。
(3)识别要求:智能识别不同车型的充电功率、充电时长和结束等状态。
(4)计量计费要求:按电量计费,内置独立电能计量装置,能计量单次和累计的充电电能并将数据上传至平台。
(5)安全保护要求:充电桩具备检测功能,出现过载、过压、高温、漏电等情况时启动充电保护并自动断电,系统推送账单信息至客户端。
(6)支付功能要求:支持扫码支付、远程支付。具备按电量计费功能和按时间计费功能,充满自动断电并据实收取电费及服务费。
(六)施工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内外清洁卫生,并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招标方的要求,主动接受招标方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清运垃圾,不得堆放在学校范围内。所有施工垃圾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清运,由清运产生的费用和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安全施工,若由于施工不当,所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成交供应商施工过程中应负责对周边设施的保护,不得损坏周边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或原样修复。
(七)电力接入及电缆路径
1.弘景楼停车场
(1)电力接入:电源点位于地面配电室(办公变压器)配电房,由校方提供开关单元250A的电力开关,以供供应商电力接入,供应商负责主线敷设180米左右,供地面安装。
(2)电缆路径:二级柜安装在地面停车场充电桩旁,经过原本电缆沟,需过马路,电缆线路需要开沟水泥路面15米左右,草坪破土穿管,建设1台二级配电箱和4台充电桩基础设施,供地面安装8台充电桩,并预留之后增加充电设施条件,电缆从配电室出线柜引出敷设进入二级柜。分线电缆经地面电缆沟及镀锌线管引入各充电终端。电缆需符合国家标准合格产品。
2.行政楼停车场
(1)电力接入:电源点位于地面配电室(办公变压器)配电房已有开关单元250A的电力开关以供电力接入,主线敷设160米左右,供地面安装.
(2)电缆路径:二级柜安装在地面停车场充电桩旁,经过行政楼原本桥架和电缆沟,出行政楼后进过绿化,绿化花园需要开沟40米左右预埋电缆,草坪破土穿管,建设1台二级配电箱和15台充电桩基础设施,供地面安装,并预留之后增加充电设施条件,电缆从配电室出线柜引出敷设进入二级柜。分线电缆经地面电缆沟及镀锌线管引入各充电终端。电缆需符合国家标准合格产品。
(3)现场条件:由校方平整土地,规划好停车位,并安装车阻后,由供应商在建设完的车位上进行充电设施设备的安装。
(八)安全保障
1.充电桩经采购人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安全检验合格的设备,确保设备、平台和现场的安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设备安全:设备具有过流、过压等异常情况自动断电、充满自动断电等功能;设备每路有单独保险丝物理保护;设备具有独立电源。
3.平台安全:平台可实时监控故障、具备异常报警功能。
4.现场安全:根据国家标准配备警示牌、消防设施。
(九)运营服务及维修要求
1.成交供应商使用云平台实时监控运营情况,记录充电信息、安全警报提示等信息。用户可通过APP等查看充电状态等信息。
2.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及上门服务,每个充电桩在显著位置公示使用说明、安全提示和报修电话等信息。接到报修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在报修后30个日历天解决问题(无需更换零部件的问题48小时内解决);规定时间内不响应或不能解决问题,按超出规定时间每日历天1%扣除履约保证金,报修后30个日历天仍未解决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
3.合作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设施及平台等的维护、升级,保证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4.成交供应商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维修,定期(日常每月一次)对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并负责平台的管理运营,保障反馈渠道通畅、反馈及时。设备耗材及零部件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并承担费用。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现场踏勘及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本项目的集中踏勘,有意向的单位可自行前往。
五、报名、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一) 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2日17:00。
(二) 磋商文件领取方式: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邮件主题:报名单位名称+所报项目名称。
2. 邮件正文: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
3. 邮件附件:本项目所需报名资料做成一个压缩包(rar或zip格式)。
4. 报名资料接收邮箱:274696307@qq.com。
注:不按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恕不受理。
(三) 报名资料及格式见附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7日11:00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行政楼一会议室
注: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 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1月17日11:00
(二)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行政楼一会议室
八、其他
(一)采购公告发布途径:本公告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后勤基建处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https://www.cdutcm.edu.cn/hqjjc)。
(二)采购人名称:成都中医药大学后勤基建处
(三)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四)联系人:强老师
(五)联系电话:028-61801101
九、附件
附件. 报名资料及格式
附件. 报名资料及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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