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物投资-公开招标-GT2017-QY177-IFC厦门国际金融中心设备机房地面维修和标线标记-招标公告
金额
1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t2017-qy177
预算金额1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592-2225709
标书截止时间2017/12/13
投标截止时间2017/12/26
公告正文
公物投资-公开招标-GT2017-QY177-IFC厦门国际金融中心设备机房地面维修和标线标记-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IFC厦门国际金融中心设备机房地面维修和标线标记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厦门金圆置业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 厦门市 公告时间 2017年12月06日 20: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2月06日 20:53 至 2017年12月13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开标时间 2017年12月26日 09:30
开标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预算金额 ¥1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592-2225709、223302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采购单位 厦门金圆置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厦门金圆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4层,电话:0592-22308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卢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金圆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IFC厦门国际金融中心设备机房地面维修和标线标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IFC厦门国际金融中心设备机房地面维修和标线标记

项目编号:GT2017-QY17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25709、223302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金圆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

联系方式:厦门金圆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4层,电话:0592-223088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IFC厦门国际金融中心设备机房地面维修和标线标记,一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不能体现注册资本的,还需提供商事登记网站可体现注册资本的打印页)。2、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3、投标人2015年以来需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项目所在写字楼或商场等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项目业主方(或物业公司)出具的说明等可证明建筑面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别提示: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复印件的,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06日 20:53 至 2017年12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光大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账 号:37510188000652846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采购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一经开出,概不更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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