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营口自贸区工业互联网园区建设项目-工业互联网赋能中心集成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276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21080039989904
预算金额2760万元
招标公司营口自贸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裴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宇024-2338849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0
公告正文
项目地址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汇泉街以南、泉海路以西、青花大街以北、海月路以东。
招标人名称
营口自贸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营口自贸区工业互联网园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321080039989904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34.5% 其他资金 :65.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55084.27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项目占地约37320㎡,项目建设工业互联网实体基建与数字基建,实体基建包含对园区现有6栋建筑进行装修及改造、对园区配套建设等,数字基建包括数字底座,数字支撑能力、数字应用平台、园区数字服务等。
标段(包)名称
营口自贸区工业互联网园区建设项目-工业互联网赋能中心集成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321080039989904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建筑装饰工程乙级及以上)并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营口自贸区工业互联网园区建设项目-工业互联网赋能中心集成标段建设,其中包括1个营口自贸区工业互联网展示赋能中心(以下简称赋能中心)建设,2个平台即工业互联网统一展示平台和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支撑平台建设,以及赋能中心(含平台)运营工作。
投标保证金
27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11-09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03-08
标段(包)开标地点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平台建设运营单位人员。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平台建设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合同估算价
276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平台建设运营单位负责本项目总承包工作的一方;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10-09 00:30至2023-10-16 08: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04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10-30 01: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位于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
开标时间
2023-10-30 01:30
开标方式
纸质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营口市)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现场领取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代理人近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资格要求中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在线领取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领取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等所需时间。
监督部门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服务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刘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7-6655138
招标人
营口自贸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澄湖西路89号
联系人
裴鑫、朱明
电话
0417-6655178
邮箱
lngczbgs@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04
联系人
刘宇
电话
024-23388491
邮箱
lngczbgs@126.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刘宇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汇泉街以南、泉海路以西、青花大街以北、海月路以东。
招标人名称
营口自贸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营口自贸区工业互联网园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321080039989904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34.5% 其他资金 :65.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55084.27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项目占地约37320㎡,项目建设工业互联网实体基建与数字基建,实体基建包含对园区现有6栋建筑进行装修及改造、对园区配套建设等,数字基建包括数字底座,数字支撑能力、数字应用平台、园区数字服务等。
标段(包)名称
营口自贸区工业互联网园区建设项目-工业互联网赋能中心集成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321080039989904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人资质条件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建筑装饰工程乙级及以上)并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营口自贸区工业互联网园区建设项目-工业互联网赋能中心集成标段建设,其中包括1个营口自贸区工业互联网展示赋能中心(以下简称赋能中心)建设,2个平台即工业互联网统一展示平台和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支撑平台建设,以及赋能中心(含平台)运营工作。
投标保证金
27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11-09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03-08
标段(包)开标地点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平台建设运营单位人员。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平台建设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合同估算价
276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平台建设运营单位负责本项目总承包工作的一方;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10-09 00:30至2023-10-16 08: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04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10-30 01: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位于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
开标时间
2023-10-30 01:30
开标方式
纸质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营口市)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现场领取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代理人近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资格要求中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在线领取方式:访问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lngczb.com/),主页选择【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领取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等所需时间。
监督部门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服务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刘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7-6655138
招标人
营口自贸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澄湖西路89号
联系人
裴鑫、朱明
电话
0417-6655178
邮箱
lngczbgs@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04
联系人
刘宇
电话
024-23388491
邮箱
lngczbgs@126.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刘宇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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