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非重点)浙中城市群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勘察咨询(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前期勘察咨询(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前期勘察咨询(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Y3300000007000899001001]招标文件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浙中城市群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名称)经浙政函〔2022〕107号文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近期向金华等地区配水量约为1.7~2.5亿m3/年,远期规划配水量约为5.3亿m3/年,建设地址位于金华市、衢州市,近期工程计划于2030年前建成。项目业主为金华市水利局、衢州市水利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勘察咨询(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工程主要任务为供水,从衢州乌溪江引水至金华,供水范围为金华市域的金华市区、兰溪市、义乌市和永康市,以及衢州市域的柯城区、衢江区和龙游县等。
工程近期向金华等地区配水量约为1.7~2.5亿m3/年,总投资约120亿元。
本次招标内容为:浙中城市群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满足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度要求)、专题研究[前置性专题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规模及建设必要性论证专题,2.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专题,3.建设征地与搬迁安置规划专题,4.规划选址与土地预审专题(含生态红线不可避让、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实地踏勘论证、林地使用专题),5.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题,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专题,7.压覆矿产资源评估专题,8.省级生态湿地生态影响评估专题,9.省级风景名胜区选址论证专题,10.文物调查及保护方案专题);支撑性专题:(1.水资源论证专题,2.衢州市可外调水量分析专题(含湖南镇-黄坛口水库、白水坑、碗窑水库可外调水量分析),3.节水评价专题,4.工程布局系统方案研究专题,5.工程取水口及线路比较专题,6.交叉建筑物影响专题,7.引水对湖南镇、黄坛口水电站发电影响专题,8.工程建设及运行对乌溪江灌区影响分析专题);其他专题:(1.投融资方案、运管模式及水价分析专题)]编制以及协助发包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前置性专题必须满足可研批复的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等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
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资质
(1)勘察资质:具有以下1)、2)项资质之一: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以下①、②、③项资质: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专业甲级资质或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包括工程测量);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同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以可研批复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单个项目线路总长≥40km的引水工程,且该工程包含洞径≥2.5m的水工隧洞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
注:(1)“水工隧洞工程”定义按水工隧洞设计规范(SL 279-2016)执行;(2)允许投标人提供联合体业绩,在联合体业绩中的身份须为牵头人。
证明材料: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工程建设规模、特性以可研批复文件为准),①和②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可提供业主证明(业主证明上需载明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查,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2、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kb.zmctc.com,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见面开标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原则上不得派代表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应全程参与不见面开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线下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2)开标期间,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投标人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4)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5)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投标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环节。(6)招标人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招标人公布已解密的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7)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或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信息。(8)需要抽取相关系数时,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抽取。(9)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相应功能进行异议(点击“我有异议”按钮,并选择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招标人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10)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确认完成后招标人公示开标结果。(11)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附件2《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投标人应提前阅读并熟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手册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登录界面下载、查看。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 月 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 月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月 日 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4、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浙中城市群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名称)经浙政函〔2022〕107号文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近期向金华等地区配水量约为1.7~2.5亿m3/年,远期规划配水量约为5.3亿m3/年,建设地址位于金华市、衢州市,近期工程计划于2030年前建成。项目业主为金华市水利局、衢州市水利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勘察咨询(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工程主要任务为供水,从衢州乌溪江引水至金华,供水范围为金华市域的金华市区、兰溪市、义乌市和永康市,以及衢州市域的柯城区、衢江区和龙游县等。
工程近期向金华等地区配水量约为1.7~2.5亿m3/年,总投资约120亿元。
本次招标内容为:浙中城市群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满足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度要求)、专题研究[前置性专题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规模及建设必要性论证专题,2.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专题,3.建设征地与搬迁安置规划专题,4.规划选址与土地预审专题(含生态红线不可避让、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实地踏勘论证、林地使用专题),5.地震安全性评价专题,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专题,7.压覆矿产资源评估专题,8.省级生态湿地生态影响评估专题,9.省级风景名胜区选址论证专题,10.文物调查及保护方案专题);支撑性专题:(1.水资源论证专题,2.衢州市可外调水量分析专题(含湖南镇-黄坛口水库、白水坑、碗窑水库可外调水量分析),3.节水评价专题,4.工程布局系统方案研究专题,5.工程取水口及线路比较专题,6.交叉建筑物影响专题,7.引水对湖南镇、黄坛口水电站发电影响专题,8.工程建设及运行对乌溪江灌区影响分析专题);其他专题:(1.投融资方案、运管模式及水价分析专题)]编制以及协助发包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前置性专题必须满足可研批复的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等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
本次招标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资质
(1)勘察资质:具有以下1)、2)项资质之一: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以下①、②、③项资质: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资质,③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专业甲级资质或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包括工程测量);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同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含,以可研批复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单个项目线路总长≥40km的引水工程,且该工程包含洞径≥2.5m的水工隧洞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
注:(1)“水工隧洞工程”定义按水工隧洞设计规范(SL 279-2016)执行;(2)允许投标人提供联合体业绩,在联合体业绩中的身份须为牵头人。
证明材料: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工程建设规模、特性以可研批复文件为准),①和②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可提供业主证明(业主证明上需载明业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查,并加盖业主单位公章)。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2、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kb.zmctc.com,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见面开标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原则上不得派代表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应全程参与不见面开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线下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2)开标期间,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投标人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4)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5)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投标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环节。(6)招标人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招标人公布已解密的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7)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或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信息。(8)需要抽取相关系数时,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抽取。(9)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相应功能进行异议(点击“我有异议”按钮,并选择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招标人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10)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确认完成后招标人公示开标结果。(11)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附件2《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投标人应提前阅读并熟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手册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登录界面下载、查看。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 月 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 月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月 日 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4、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招标人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清江路185号 |
联 系 人: | 郑女士 、申屠先生、潘女士、杜女士(代理) |
联系电话: | 0571-87384090(业主)、0571-86799273/19157855319(代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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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浙江省钱塘江流域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有限公司 |
日 期: | 2023年 4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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