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及纯电动轻卡建设项目、青州市宏鑫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州宏鑫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玻璃涂胶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75.8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7/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n2017-07-1181
预算金额175.8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北京星和众智科技有限公司175.8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及纯电动轻卡建设项目、青州市宏鑫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州宏鑫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玻璃涂胶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省直]
项目名称 高端及纯电动轻卡建设项目、青州市宏鑫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州宏鑫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玻璃涂胶系统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5日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及纯电动轻卡建设项目、青州市宏鑫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州宏鑫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玻璃涂胶系统标包01评标结果公示

一、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及纯电动轻卡建设项目、青州市宏鑫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州宏鑫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项目玻璃涂胶系统(招标编号:GN2017-07-1181)项目标包01,于 2017年8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五开标室进行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星和机器人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7585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上海永乾机电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678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上海艾斯迪克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898000元

公示期:自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8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