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明光市城镇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沁民水厂至第四水厂配套管网项目(重新招标)(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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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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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mggc202309-022-01
预算金额2210.4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明光市城镇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沁民水厂至第四水厂配套管网项目(重新招标)(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明光市城镇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沁民水厂至第四水厂配套管网项目(重新招标)(一标段) | ||
项目编号 | czmggc202309-022-01 | ||
招标人 | 名称 | 明光市水务局、明光明诚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明光市池河大道与宝塔山路交口东南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威: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明光市明东街道池河大道(东)439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汪春苗:1805507944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11日8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江西蓝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 | ||
投标价(元)/费率(%) | 贰仟贰佰壹拾万零肆仟伍佰壹拾贰元零柒分(¥:22104512.07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本项目无需项目负责人 | |
证书名称 | /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8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1. 合肥供水集团供水工程球墨铸铁管合格供应商项目 2. 瓜州县城市饮用水第二水源建设项目(管网材料及配套阀门等)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忆城宣管业设备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 | ||
投标价(元)/费率(%) | 贰仟壹佰捌拾叁万柒仟肆佰柒拾壹元零伍分(¥:21837471.05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本项目无需项目负责人 | |
证书名称 | /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8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1. 乌鲁木齐楼庄子供水工程(管材采购)二标段 2. 永城市水利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引江济淮(永城段)配套工程输水管线工程第四标段(三次)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浙江竟匀管业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 | ||
投标价(元)/费率(%) | 贰仟壹佰肆拾捌万捌仟零柒拾叁元壹角捌分 (¥:21488073.18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本项目无需项目负责人 | |
证书名称 | /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8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1.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给水管网改造工程离心球墨管DN100X6m-DN1400X6m、球墨管件DN100-DN1400工程 2.灵石县保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再生水收集输送管网工程球墨铸铁管材、管件 | ||
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参照项目预算金额及国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中的差额累进计算方式算得金额的80%收取,不再另行收取清单控制价编制费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80000元(含专家评审费)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明光市水务局、明光明诚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明光市池河大道与宝塔山路交口东南,联系人:李威,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明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明光市政务中心16楼1627办公室,联系人:冯主任、江主任,联系电话:0550-8020091、0550-8030279。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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