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防火门、入户门、储藏室门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云超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1
公告正文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产城融合许黑墩社区还建项目占地面积24881平方米(约37.32亩),规划总建筑面积72088平方米,其中住宅楼建筑面积55488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10500平方米,安置总户数408户,容积率2.23,建筑密度13.3%,绿地率35%。规划建设17层住宅楼6栋。
2.采购资金来源
采购人将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采购防火门、入户门、储藏室门费用。
3.采购范围和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储藏室门
钢质防盗门
900*2100

314.00
钢制门,蓝灰色,普通锁具
2
甲级防火门
900*2100             1000*2100              1100*2100        1200*2100        1500*2100     

305.07
包含五金配件,具有自行关闭功能,乳白色
3
乙级防火门
1000*2100         1100*2100         1200*2100

919.37
包含五金配件,具有自行关闭功能,乳白色
4
丙级防火门
700*1800

660.74
包含五金配件,具有自行关闭功能,乳白色
5
防盗入户门
(乙级防火门)
1100*2100
厚度:70mm

408.00
传热系数:2.0
空气声计权隔声量≥25dB
防火防撬门,钢制,枣红色
普通锁具13锁点;
6
单元入口门
1800*3200

79.49
能自动关闭的可视对讲防盗门,单元门玻璃为空气间隔层6mm的中空玻璃

4.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朱云超  
联系电话:17865051188
邮    箱:330579004@qq.com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人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报价文件。
2.1物资报价函(附表1)
2.2授权委托书(附表2)
2.3物资报价表(附表3)
2.4报价人营业执照、报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3.1报价须加盖公章,注明“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询价采购 防火门、入户门、储藏室门报价文件”,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21日18:00前上传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3.2报价文件不得涂改,若需更改,用钢笔在文字上划二条横线,应将更改文字清晰地写在原文旁边,并加盖公章。
3.3报价文件应由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
3.4报价文件一经提交,即表明报价单位已经充分理解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与询价单位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询价、报价文件内容。
3.5编制报价文件和参加报价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自理。
四、报价
4.1本次采购材料的报价为采购材料的到站总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要求完成物资报价表(附表3),表中各栏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白。
4.2本次采购物资的报价为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储存、保护措施费、装卸车费、搬运费(含上楼)、安装费、辅材及五金材料(部分含闭门器、顺序器)、注浆、打胶、验收、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报价人应按要求完成物资报价表(附表3)中各栏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白。报价人应对现场进行必要的考察,以确定准确的卸货地点、运输条件并确定合理的运输费用。采用“一票制”结算,运费包含在合同单价中,报价人应按要求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2.1出厂单价
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或库房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费用应包含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及利润、税金等。
4.2.2综合杂费:包含运杂费、安装费。运杂费指报价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或料源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完成卸车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装费包含到场后搬运(含上楼)、辅材及五金材料、安装、注浆、打胶及验收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4.2.3报价人报出的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不变,否则将导致报价文件被拒绝。
4.2.4结算方式:固定单价
货款结算:结算货款=实收数量×到站结算单价。
供应期: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供应期。
 
五、确定成交人与合同签订
5.1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推荐成交人。
5.2签订合同
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若因报价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签约资格。采购人可依序确定成交人并与之签约。
5.3调整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要求对交货数量、交货规格、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但不得对合同出厂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实质性改变。
六、交货地点与交付时间
6.1交货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临沂市河东区凤凰岭产城融合项目经理部所属施工工地。
6.2交付时间:在合同签署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前 3 天通知成交人物资的具体到货时间,如计划有变,也应于到货时间前 2 天通知成交人。
七、付款方式
甲方计量款到位后,在乙方供货的各项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六个月内支付当批货款的50%,12个月内支付当批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依此类推,待工程结束后 180日内支付质量保证金。货款可通过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浙商银行应收款链、伙伴融等方式进行支付,乙方承担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产生的利息和相关费用,在合作过程中延期支付货款均不计违约金(包含利息)。
附:附表1、报价函
附表2、授权委托书
附表3、物资报价表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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