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20122801452
预算金额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JZ-20201228014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永坤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2020年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01228014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生物刺激治疗仪 其他医疗设备 1、注册适用范围为用于盆底功能障碍的治疗,需提供产品注册证。 2、至少具有两个电刺激通道、两个生物反馈通道、一个电流调节通道。 2 239600
2 生物刺激康复仪 其他医疗设备 1、至少具有三个电刺激通道、三个生物反馈通道、两个电流调节通道。 2、肌电信号测量范围≥1-1500μV。 3、肌电信号分辨率≤0.5μV。 4、差模输入阻抗≥8 MΩ。 5、刺激频率≥2-200Hz。 6、刺激脉宽≥50-700μS。 1 59800
3 超声骨密度仪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全干式,检查流程全自动简约一体化;双向自相关技术;四晶片双发射和双接;多部位测量可选(桡骨+胫骨)探头双插孔选配 1 49200
4 中耳筛查仪 其他医疗设备 1、手持式式中耳功能分析设备,可用于筛查和诊断。 2、功能:可进行鼓室图、声反射的测试,适用于全年龄段的人群 1 80000
5 数字检耳镜 其他医疗设备 1、360°环状光纤照明,均匀无阴影 2、视场4mm(工作距离I=5mm) 3、分辨率39.71p/mm(工作距离I=5mm)介于720P于1080P之间 4、最大照度4000Lx(工作距离I=5mm) 5、景深0mm~50mm 1 28000
6 视力筛查仪 其他医疗设备 1、适用人群:6个月以上人群 2、操作模式:对焦后自动拍摄 3、测量模式:双眼同时测量,也可选择单眼测量 4、测试时间:1-2秒 5、测试距离:100cm±5cm 6、筛查内容:屈光筛查(近视、远视、散光、屈光参差)、眼位变化、瞳孔大小及间距、矫正视力 1 109900
7 荫凉柜 药房设备及器具 1.品质保障:符合国家新GSP验证要求; 2.安全性高:冷柜门框内置暗锁,药品存放更安全; 3.节能减耗:柜内采用优质节能灯管,使用长久,照明效果好,展示美观; 4.环保节能:纯风冷、无氟制冷剂、进口压缩机组、制冷速度快; 5.精确温湿度控制:温度宽泛在0~20℃之间,温差±2℃,湿度控制在35%~75%之间; 2 13000
8 除颤仪 其他医疗设备 1、除颤采用双相波技术,具备自动阻抗补偿功能 2、7寸大彩屏,分辨率800×480,可显示1通道ECG波形 3、有清晰的动画指导贴放多功能电极片,放电,心肺复苏(CPR)等操作 4、可以一键进入“帮助”菜单,简单易用 5、自动识别成人/小儿电极片, 一键切换成人/小儿模式 1 34000
9 幽门螺杆菌检测仪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双道采集数据,自动完成测量,11、一机多用,凡14C标记的呼气试验均可测量,本底计数率<40 min-1,计数精密度:符合统计涨落的理论期望值,8小时稳定性≤10%,计数容量无限制 1 39300
10 牙科治疗机 口腔科设备及技工室器具 1、供气压力范围:0.55—0.80MPa,流量>55L/min 2、水源水压范围:0.20—0.40MPa,流量>10L/min 3、治疗机机身偏斜度≦0.5° 4、治疗椅:适用于医生7-11点位操作习惯 5、靠背带有负角设计(-5℃),可用于病患休克时紧急治疗 1 28000
11 空气消毒机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 1、人机共存,动态持续消毒; 2、消毒时无味、无辐射、不腐蚀设备; 3、初、中效过滤除尘、除菌; 4、静电吸附除尘、除菌; 5、长寿命、高强度紫外线杀菌; 4 24000
12 妇科检查床 普通诊察器械 用于妇产科实施手术及产妇分娩,也可用于妇科检查、诊治。底座的固定和移动采用脚踏控制; 1、床面全长:≥1850mm;床面宽度:600mm 2、床面高度调节:650-900mm 3、前倾:≥200 4、后倾:≥150 5、背板上/下折:≥600/≥100 1 5000
13 彩超探头 医疗设备零部件 1、探头频率:宽频变频探头,二维、谐波、彩色及频谱多普勒模式分别独立变频≥4段; 2、频率范围: 1.5-4 MHz; 平方米 1 48000
14 十二导心电图机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1.1 本机须同时具备心电信号采集与热敏打印功能,不接受心电采集盒类产品。 1.2 同屏显示,同步采集,同步热敏记录12道心电波形。 1.3 显示屏≥9.0英寸,屏幕亮度可调,支持背景网格显示,支持全屏触控操作。 1.4 本机具有一体化标准物理全键盘设计,支持拼音、五笔等输入法,方便信息输入。 1.5 患者信息录入:支持手动输入,条码枪、磁卡读卡器读取,WORKLIST快速下载排队预约的患者信息3种方式。 1.6 本机支持有线和无线联网。 1.7 本机支持心电数据传输,可实现将本机采集的心电数据直接上传至心电网络平台。 1 39700
 合计金额小写: 797500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

名称

单价

数量

合计

备注

1

生物刺激治疗仪

P2-PE2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119800.00

2台

239600.00

2

生物刺激康复仪

P3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59800.00

1台

59800.00

3

超声骨密度分析仪

King 8000

西安金昌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49200.00

1台

49200.00

4

手持式中耳

筛查仪

Easy Tymp

戴孟特(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80000.00

1台

80000.00

5

数字检耳镜

23920

伟伦医疗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28000.00

1台

28000.00

6

视力筛选仪

VS100

伟伦医疗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109900

1台

109900.00

7

荫凉柜

YLCB-650F2HA

深圳市欧雪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6500.00

2台

13000.00

8

除颤监护仪

C2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4000.00

1台

34000.00

9

幽门螺旋杆菌

检测仪

YH04E

安徽养和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

39300.00

1台

39300.00

10

牙科治疗机

Mare.5

佛山市思福特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28000.00

1台

28000.00

11

空气消毒机

Y-1000

江苏巨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6000.00

4台

24000.00

12

妇科电动检查床

YGP01

江苏医高医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1张

5000.00

13

彩超相控阵探头

2P1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8000.00

1个

48000.00

14

十二导心电图机

IMAC100

武汉中旗生物医疗电子有限公司

39700.00

1台

39700.00

合计金额(小写):797500.00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玖万柒仟伍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现场交货。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576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项目完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98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质保期满一年后.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景城苑支行(湖南永坤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90100890910003257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整体项目质保期一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由乙方向厂家购买。

2、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护等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5.3.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5.3.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3.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3.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5.3.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5.3.7.测试验收

5.3.7.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7.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5.3.7.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货物包装要求

6.1.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6.1.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6.2 运输和保险

6.2.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6.3质量标准和保证

6.3.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6.3.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7.3.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6.4权利瑕疵担保

6.4.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4.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4.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5知识产权保护

6.5.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5.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5.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6保密义务

6.6.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6.7合同价款支付

6.7.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结算手续。

6.7.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6.7.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6.7.4支付合同价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8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3.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合同转让和分包

11.1.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1.1.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1.1.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1.2.不可抗力

11.2.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1.2.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2.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街道洪山桥北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高塘岭大道48号2楼
法定代理人: 李亚安 法定代理人: 苏正兰
委托代理人: 罗蓉 委托代理人: 徐宇
电话: 0731-84251531 电话: 13874830624
传真: 0731-84251531 传真:

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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