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数据计算管理系统采购需求预研公告2023-JLJJYJ-F3014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ljjyj-f301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计划组织以下项目进行采购需求预研,现将有关采购需求公示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并提出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数据计算管理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3-JLJJYJ-F3014
三、项目概况:数据计算管理系统,用于实现无人平台采集的数据转移、存储查询、推理部署、深度学习等任务。其中,数据存储服务器和计算服务器须集成到现有深度学习平台项目中,并完成联合调试。详细采购需求见附件1。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意见建议受理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受理时间:2023年6月6日至6月12日08:00—11:30,15:00—17:30。
(二)受理方式: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将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为公司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保密承诺书(附件3)、供应商可以选择性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到我部联系人通信地址。
2.如对项目技术指标、投标人资格条件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将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及时向我部书面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或签字,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六、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助理 朱参谋
电 话:022-84651959
传 真:022-84651917
技术联系人:陆工
电 话:022-84651984
地 址:天津市
附件:1.采购需求
2.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
3.保密承诺书
一、项目名称:数据计算管理系统
二、项目编号:2023-JLJJYJ-F3014
三、项目概况:数据计算管理系统,用于实现无人平台采集的数据转移、存储查询、推理部署、深度学习等任务。其中,数据存储服务器和计算服务器须集成到现有深度学习平台项目中,并完成联合调试。详细采购需求见附件1。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意见建议受理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受理时间:2023年6月6日至6月12日08:00—11:30,15:00—17:30。
(二)受理方式: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将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为公司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保密承诺书(附件3)、供应商可以选择性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到我部联系人通信地址。
2.如对项目技术指标、投标人资格条件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将加盖单位公章或签字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2)及时向我部书面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或签字,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六、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贾助理 朱参谋
电 话:022-84651959
传 真:022-84651917
技术联系人:陆工
电 话:022-84651984
地 址:天津市
附件:1.采购需求
2.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
3.保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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