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拓峰项目消防二改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基本信息

招标名称: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拓峰项目消防二改工程
招标行业:土建类>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杭州
报名截止日期:2024-07-28
注册资本要求:无
招标范围及要求

一、招标主体: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杭州市三墩单元XH0306-M1-53号地块拓峰科技新制造业项目二次消防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杭州市西湖区,项目地块西至西园八路,东至西园六路,南至西园七路,北侧为西园九路3号。
3、招标范围:
消防喷淋上返下安装、消防设备移位增加、消防箱移位增加、防排烟风管增加,调试,配合精装修施工等;
各安装单位在施工时若因产生不同专业的管道交叉冲突需返工时,由甲方现场核定,返工单位需自行承担返工费用。
注:上述消防系统的施工包括系统安装、系统试验、系统调试、系统验收、人员培训、工程维护等工作内容。
4、招标形式:工程量清单招标。
5、标段数: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6、投标保证金:2万元(贰万元整),缴纳保证金后及时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传凭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招标人信息如下:
户名: 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解放支行
账号:1202020719906671391
税号:91330100749495789Q
7、中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
8、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发包人不支付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待批次货到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的85%,分段结算(本项目分两次结算:第一次结算为合同签订1年后,第二次结算为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工作内容后)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其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二周内经工程、物管部门书面确认后无息付清。
(2)单项变更金额在5万元以上时,随工程款按70%支付,在5万元以内时(含5万元)结算后支付。
(3)承包人应于每月15日前在协同平台向发包人提交月付款申请表和已完工程量报表,发包人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在审核前一天电话通知承包人派人参加审核,如承包人未派人参加,以发包人审核的工程量作为进度款的支付依据。
(4)如采用绿城供应链金额付款,仅采用绿城供应链金额付款部分支付比例提高5%(计算公式为:采用绿城供应链净付款金额*1.05)。以上1)~3)付款中的支付比例均不包含采用绿城供应链净付款金额*0.05的金额。
(5)在满足本条上述第(1)-(3)项要求的前提下,工程款在审核确认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同等数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相应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前,承包人须提交符合当地档案馆要求的竣工资料,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含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由发包人核定,最终以结算为准),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同时不超过合同暂定总价的80%。进度款支付总额仅为过程付款依据,不作为结算依据。
(6)工程竣工结算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后的十五日内,承包人应提供已收款明细表、甲供材料领用汇总表,会同发包人核对已经支付的工程价款、未付的剩余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对账并确认。对账确认后28日内,若承包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低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开具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发包人保留工程结算价3%质量保修金及约定的其他保留款项后,付清剩余的工程结算价款。若承包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承包人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发包人应予配合。
(7)本合同项下如产生价外费用(如奖励费、违约金、赔偿金等)的,承包人也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收到发票并验证符合规定后予以支付。
(8)承包人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承包人不及时提供、交付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而造成发包人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的,或因承包人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承包人需依法向发包人重新开具发票,并承担赔偿责任。
9、履约担保:合同总价的5%(不超过100万元)的银行保函(该等银行保函须为见索即付保函,且是否接受应以招标人意见为准,招标人不接受的,中标人应当缴纳同等金额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的期限须在竣工验收通过后延长三个月。
10、工程规模:本工程含14个楼层走道消防二次改造及10个户内消防二次改造工程。
11、工程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说明要求,并一次性通过合格验收;
(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和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组织施工;
(3)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不能一次性通过合格验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
(4)承包人在施工中如发现设计缺陷和材料质量等问题,应及时和发包人、监理单位及设计联系,共同协商妥善。
(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部门进行;若检测全部为合格,则检测费由发包人承担;若检测后未能达到全部合格标准,则检测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中的质量部分,承包人承担因质量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其他补充要求:符合绿城技术标准;材质满足甲方及设计要求。
12、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9月1日(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为准),总工期 730日历天。
三、投标报名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报名;
2、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的企业;
3、以资格预审合格的项目经理及管理团队参与投标,需提供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及专属劳务班组施工履历,不允许挂靠。
4、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5、产品及服务在以往采购中无不良记录,并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要求须同时满足才能符合入围条件。
四、招标人将对报名的供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并接到投标邀请的供方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入围情况及不入围理由我司将不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日起,至阳光招采平台报名截止时间为止。
2、本次区采只接受绿城阳光招采平台在线报名(https://lczc.gtcloud.cn/)。(注册报名流程请详见招标平台操作手册及咨询热线)。
六、资料提供
详见公告《供方基本信息表》内所需文件,于报名截止前将盖章文件(快递形式)和电子文档(邮件形式)同时发至联系人处。
七、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1号绿城绿方科创大厦5楼绿城产城公司
九、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