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编审全过程咨询服务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6
公告正文
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应急预案编审全过程咨询服务
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编审全过程咨询服务询比
2.2项目编号:
2.3实施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合涧镇
2.4采购范围:编制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各类现场处置方案,并完成应急预案评审,取得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和安阳市应急管理局备案文件;协助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开展应急能力建设等相关工作。
2.5服务期限/工期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
2.6其他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国家、地方相关部门和采购人的质量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企业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相关行政许可
3.1.2.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应包含应急预案咨询或安全管理咨询。
3.1.2.2 供应商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3 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职称证书并担任过相关项目负责人。
3.2业绩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业绩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以来,参与过1个常规水电、抽水蓄能电站或类似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服务业绩。
3.2.2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供应商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2个常规水电或抽水蓄能电站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服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3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4.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3.4.6其他:   
无                       
注:
(1)     
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     
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     
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     
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5日,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无。
4.3 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应文件的提交。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月6日09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 30 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7. 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地    址:林州市合涧镇上庄村林州豫能办公楼201室
联 系 人:耿女士(商务),张先生(技术)
电    话:18736063469(商务),13663936922(技术)
 
监督部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审部、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地 址:林州市合涧镇上庄村林州豫能办公楼2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937209688
 
 
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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