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众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塔城地区额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备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emzs-20230056
预算金额1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众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芹1357993287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塔城地区额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EMZS-20230056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额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80000  
    最高限价(元):19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塔城地区额敏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备采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98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购置压缩式垃圾车、路面洗地车冲洗车、吸污车、环卫垃圾收集转运车(3轮)、船型垃圾斗等附属配套设施(详见磋商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供货时间为签订合同后30日内(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需具备本项目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额敏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额敏县
联系方式:15349944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众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额敏县老街路B-1929
联系方式:13579932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芹
电 话:13579932871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pdf
387.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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