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桥镇环境卫生管理站垃圾压缩等设备处置拍卖拍卖机构比选公告
金额
4.5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拍卖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HS-ZJBX-231128019
项目名称: 高桥镇环境卫生管理站垃圾压缩等设备处置拍卖
中介服务事项: 拍卖机构
项目地点: 高桥镇
项目基本情况: 对3台移动式垃圾压缩站、2台机箱一体式垃圾压缩机、1台柴油发电机进行拍卖处置
项目总预算: 4.57万元
服务内容: 满足业主要求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满足业主要求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2282.5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2282.5元 ,上限:2282.5元
价格说明: 中介单位服务预算总价暂定为2282.5元,最终拍卖单位服务费用根据拍卖结果,按照拍卖相关费率标准向买受人收取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11-28 15:08 至 2023-11-30 15:08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已入住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30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项目单位联系人: 章励
联系电话: 83863087
联系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环境卫生管理站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HS-ZJBX-231128019
项目名称: 高桥镇环境卫生管理站垃圾压缩等设备处置拍卖
中介服务事项: 拍卖机构
项目地点: 高桥镇
项目基本情况: 对3台移动式垃圾压缩站、2台机箱一体式垃圾压缩机、1台柴油发电机进行拍卖处置
项目总预算: 4.57万元
服务内容: 满足业主要求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质量要求: 满足业主要求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2282.5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2282.5元 ,上限:2282.5元
价格说明: 中介单位服务预算总价暂定为2282.5元,最终拍卖单位服务费用根据拍卖结果,按照拍卖相关费率标准向买受人收取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11-28 15:08 至 2023-11-30 15:08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已入住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30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项目单位联系人: 章励
联系电话: 83863087
联系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环境卫生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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