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石龙镇生物医药产业园区道路停车场及配套改造建设项目——沙河石龙段慢行道建设工程
金额
1998.2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发改龙投审〔2023〕13号 关于东莞市石龙镇生物医药产业园区道路停车场及配套改造建设项目——沙河石龙段慢行道建设工程概算的批复 东莞市石龙镇工程建设中心: 《关于东莞市石龙镇生物医药产业园区道路停车场及配套改造建设项目——沙河石龙段慢行道建设工程概算审批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东大(深圳)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东莞市石龙镇生物医药产业园区道路停车场及配套改造建设项目——沙河石龙段慢行道建设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解锁会员查看)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沙河石龙段慢行道长约4.9km,面积约为12.39万平方米,工程起点为罗浮山大桥底,终点为石龙东岸大桥底,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建设。。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998.25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1756.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6.66万元,预备费用95.150万镇财政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石龙镇财政解决。 四、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五、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六、项目批复的依据文件是:《中共石龙镇委会议纪要》(石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石龙镇财政投资工程(概)算审核表》(东莞市财政局石龙分局)、《对《关于协助东莞市石龙镇生物医药产业园区道路停车场及配套改造建设项目——沙河石龙段慢行道建设工程工程用地情况说明的函》的回复》(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石龙分局)、《关于对《关于协助提供东莞市石龙镇生物医药产业园区道路停车场及配套改造建设项目——沙河石龙段慢行道建设工程规划选址的意见的函》的意见》(石龙镇规划管理所)。 七、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书面函告我局,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东莞市石龙镇生物医药产业园区道路停车场及配套改造建设项目——沙河石龙段慢行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8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抄送: 东莞市财政局石龙分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石龙分局,东莞市石龙镇规划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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