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天津分公司职工食堂主副食、蔬菜买卖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2/09/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2023年度天津分公司职工食堂主副食、蔬菜买卖项目 |
项目概况: | 2023年度天津分公司职工食堂主副食、蔬菜买卖。 |
项目单位: | 天津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分支机构响应。 (1)资质条件: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②供应商必须有实体经营店铺,并且供货来源稳定、充足(须提供证明性材料,中华人名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或长期租赁合同和经营场所场所室内及室外照片、相关库房照片)。 (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与该项目类似的供应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4)车辆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配送车辆必须有冷藏、保鲜功能。附车辆购置发票、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供应商须体现出车牌及制冷保鲜设备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冷藏、保鲜功能车辆非自有需提供第三方签订的有效期内的租赁运输合同、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须提供租赁运输合同及体现出车牌及制冷保鲜设备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承诺接到临时供货通知后,1小时(含1小时)以内送达目的地的。(需提供承诺书) (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6月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以承诺函为准,格式自拟);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清晰、完整的查询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③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谈判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其他要求: 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②供应商承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诉讼和仲裁情况,包括近年来投标人已败诉的与履行技术服务合同有关的案件,以及目前正在进行中的可能对投标人未来的履约能力构成重大影响的案件; 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人需要提供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 ○4成交供应商不能将该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如若发现取消供应资格,由第二名供应商承接该项目。成交供应商无法遵守承诺的内容,将取消供应资格,由第二名供应商承接该项目。 ○5供应商履约承诺书(格式见第五章格式七) 注:以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1请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于2022年09月15日至2022年09月19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供应商谈判响应特别提示》及汇款凭证填写完整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线下发售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按项目采用电汇支付的方式发售:每套500元人民币(报名截止日前以供应商基本账户电汇支付),售后不退。 4.3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签字盖章扫描件及EXCLE原件和《供应商谈判响应特别提示》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应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完成谈判文件购买。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范钰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2225916812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2023年度天津分公司职工食堂主副食、蔬菜买卖项目.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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