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启东市启隆镇不锈钢仿竹栅栏采购项目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步长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海燕1595083380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启东市启隆镇人民政府根据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启隆镇不锈钢仿竹栅栏采购项目进行分散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货物参数

规格

单位

数量
1
不锈钢 仿竹栅栏

颜色:黄色

立柱:直径50mm,不锈钢竹节管壁厚0.5mm,

高70cm,地下预埋20cm,地面以上50cm;

横梁:直径25mm,不锈钢竹节管壁厚0.4mm;

斜撑:直径19mm,不锈钢竹节管壁厚0.35mm;

收边槽:高40cm,直径25mm*38mm,壁厚1.4mm。

选用不锈钢型材,不易生锈、耐腐蚀,不易掉色。表面采用静电喷涂,色彩靓丽,有光泽。纹路清楚,外形美观。

螺丝配件数量若干,必须满足安装需求

长1m



160

长2m



300

长3m



1650

参考图片该图片仅供参考,实际施工时货物样式必须经采购人确认,才能进场施工


备注:

1.上述采购要求为最低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请报价供应商实地考察现场,综合考虑建设周期等各种因素后报价。

3.为满足工期、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公示后七天内将采购人确定的仿木栅栏样品送至采购单位处,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将记入不良信用记录。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成交供应商的样品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外观、材质等相关检验,只有样品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才能发放成交通知书。如样品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或没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样品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4.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运输、保险、装卸、检测验收、各种税费、质保、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一切费用。

一、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60000元,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法:各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启东市人民政府网)。

2.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的采购、运输、保险、装卸、检测验收、各种税费、质保、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对此应充分理解和认识,并完全响应)。中标后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的各类市场的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单价结算不作调整。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启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步长娟

联系电话:18362138177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

联系人及电话: 徐海燕 15950833808

4.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按照附件一格式填写);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均须提供本项材料);

(5)质保承诺书(按照附件三格式填写);

(6)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附件五格式填写);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按照附件六格式填写)(投标人根据真实情况按照评审标准中的要求进行填写)。

注: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邮寄(只接收顺丰)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不接受到付。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接收地点:2023110814:30分前寄达(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接收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收联系人:徐海燕,联系电话:15950833808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收取,费用为人民币100元/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邮寄),不论何种原因文件的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814:3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1108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

6.报价保证金:根据省财政厅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

(1)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询价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参数的要求。

(2)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3)投标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货物的运输的安全,并承担货物的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2.质保、售后服务要求:2年,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维修。

3.交货期:成交供应商须于签订合同后20日内将所有货物送至采购单位指定位置。

4.交货地点:启东市启隆镇(具体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5.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金额的10%,在供应商供货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由采购单位返还(履约期间不计息)。

6.约定事项:在成交供应商供货完毕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如验收时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成交原则: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核,按照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总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总价有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付款方式:所有的货物供货完成且货物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付合同价款的90%,余款在质保期(二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八、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启东市启隆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02日

附件一:

报 价 承 诺 书

启东市启隆镇人民政府: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启隆镇不锈钢仿竹栅栏采购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询价公告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询价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

5.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6.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 职务:

报价单位代表手机:

报价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启东市启隆镇人民政府:

(报价单位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 特授权(姓 名)(职 务)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启东市启隆镇不锈钢仿竹栅栏采购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报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三:

质 保 承 诺 书

启东市启隆镇人民政府:

(报价供应商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启隆镇不锈钢仿竹栅栏采购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对本项目所有货物提供 年(原厂质保期高于供应商承诺质保期的,则按原厂承诺的执行)的全免费质保(配件+人工)并负责终身维修。质保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供应商的相关规定办理。所有材料质保时间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在免费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我方将无条件给予更换零部件或退货。

3.在免费质保期内,我方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须在4小时之内上门服务,一般问题8小时内解决,最长不超过24小时解决问题。

4.在交货时我方将提供产品的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

5.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 职务:

报价单位代表移动电话:

报价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报 价 表

启东市启隆镇不锈钢仿竹栅栏采购项目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参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价(元)




































...







合计

人民币大写: (¥: )




本报价表须机打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手填无效。

报价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报价人:

报价人联系电话:

日期:

附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

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报价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格式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备注: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格式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圆整(¥: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投标人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单位:(盖章)

日 期:

格式三 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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