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34-244xzcjzf044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美院132013978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34-244XZCJZF044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交通违法、事故车辆拖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共分为7个标包,具体划分如下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要求
备注
1
达坂城大队拖车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
吐鲁番大队、东绕城大队拖车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
乌拉泊大队拖车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
阜康大队拖车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
乌西大队拖车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
石河子大队拖车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9
奎屯大队拖车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磋商),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无违法违规纪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代理机构磋商现场查询为准);3.6.近三年内法人及员工无违法犯罪记录;3.7.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8.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至 2024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
方式: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13楼1309室(昌吉市长宁路聚龙城1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13楼1309室(昌吉市长宁路聚龙城1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地址:昌吉市北外环路        
联系方式:谭老师、177049904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            
联系方式:张美院、13201397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美院
电 话:  13201397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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