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鹤壁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应用支撑平台信息化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74.63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zxzb-2022-011
预算金额66.4万元
招标公司鹤壁市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州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岳子涵18567235003
中标公司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2.3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东港鑫科技有限公司12.2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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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鹤财单一采购-2022-16 | ||||||||||||||||||||||||||||||||||||||||||||||||||||
2、采购项目名称:鹤壁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应用支撑平台信息化项目 | ||||||||||||||||||||||||||||||||||||||||||||||||||||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6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12月10日 | ||||||||||||||||||||||||||||||||||||||||||||||||||||
二、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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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张平、冯国威、陈红艳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有关规定计取 | ||||||||||||||||||||||||||||||||||||||||||||||||||||
收费金额:11,357.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鹤壁市财政局 | ||||||||||||||||||||||||||||||||||||||||||||||||||||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1963920826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中州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黄山路与万泉河路交汇处福瑞广场3111号商铺 | ||||||||||||||||||||||||||||||||||||||||||||||||||||
联系人:岳子涵 | ||||||||||||||||||||||||||||||||||||||||||||||||||||
联系方式:1856723500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 ||||||||||||||||||||||||||||||||||||||||||||||||||||
联系方式:18539214777 |
- 1.单一来源文件.pdf1.单一来源文件.pdf
鹤壁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应用
支撑平台信息化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人:鹤壁市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中州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单一来源邀请函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要求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鹤壁市财政局应用支撑平台部署实施服务项目
第一章单一来源邀请函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港鑫科技有限公司:
受鹤壁市财政局的委托河南中州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鹤壁市财政局预算管
理一体化系统及应用支撑平台信息化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鹤壁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应用支撑平台信息化项目
项目编号:HNZZXZB-2022-011
预算金额(万元):
一标段:664,000.00元
二标段:136,000.00元
服务期限:
一标段: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系统全面上线运行。
二标段: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系统全面上线运行。
采购需求:采购河南省财政厅统一部署研发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应用支
撑平台系统。
二、供应商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内容: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
务”模块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未列入中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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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单一来源文件获取
各供应商请于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08:30--11:50、14:30--17:3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
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到鹤壁市淇滨区107
国道与九州路交叉口鹏森建设大厦631室领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2月10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鹤壁市淇滨区高铁东站牛庄社区北门136号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鹤壁市财政局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
联系方式:张先生19639208266
2.代理机构:河南中州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高铁东站牛庄社区北门136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18539214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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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1.适用范围
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中所述项目的报价和服务。
1.2带“*”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否则,其响应文
件按无效处理。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鹤壁市财政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河南中州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供应商”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承包商;
2.5“成交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供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
3.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项目相关服
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
合体参加;
3.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采购文件第一章“单一来源邀请函”供应商资格的
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3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
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4.报价
4.1供应商应根据所采购需求计算书面报价;
4.2报价应是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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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项目所需的系统费用、其它相关服务费、管理费及相关的利润、税金和政策性
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4.3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
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大写金额前后不一致或大写金额书写
错误以致单一来源采购小组无法判定其准确报价的,报价无效;
4.4付款方式:
一标段:合同签订后,项目上线顺利运行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全部款项。
二标段:合同签订后,项目上线顺利运行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全部款项。
5.第二次报价
5.1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有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响应文件书面报价,第二次
报价(即最终报价)为有效供应商采购当日的报价;
6.保证金
6.1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7.响应文件有效期
7.1从响应开始之日起,响应文件有效期为60天。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
件按无效处理;
7.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单位可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
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供应商可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要求的供应商,
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8.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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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本采购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
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告知
供应商,对供应商同样具有约束力;
8.3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解释。供应
商应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采购时间二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采购单位。采
购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疑;
8.4本文件的答疑纪要、澄清或修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采购时间的变
更等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告知供应商,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8.5采购单位不组织谈判前踏勘及答疑会,采购文件中已明确告知采购项目具
体要求以及项目需求,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8.6除采购文件中所列内容外,采购单位的任何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所作的任何
口头解释、介绍、答复,仅供供应商参考,对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均无任何约束力,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以采购文件及答疑、变更、澄清、修改等内容为准。
9.响应文件的编写
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参数要求,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
9.2响应文件应包含的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不得缺项漏项且符合格式要求;
9.3响应文件所附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9.4响应文件一本正本、两本副本,要求采用A4纸中文编写(图表页可例外),
并编制与响应文件内容对应的目录及页码,装订要求左侧胶装,响应文件书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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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9.5*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报价之日起60日历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供
应商承诺的报价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9.6响应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一
份,将响应文件以连续页面格式保存在以供应商单位名称命名文件夹的U盘内,
U盘应单独密封;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
9.7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0.1响应文件的正、副本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外包装封面格式”密封,
封口处注明于“年月日时(开标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在“递
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进行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采购
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等方式递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采购单位或者评审小组将拒收;
10.2如果供应商未按照要求装订、密封的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采购代理
机构对于响应文件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
10.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
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须向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须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
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
容为准;
10.4评审开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但可以在谈判前
出示加盖供应商公章、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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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通知放弃谈判。
11.单一来源采购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11.1单一来源采购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技术或经济类专家2人,共3人
组成。
11.2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1.2.1确认或者制定采购文件;
11.2.2与满足采购文件商务和技术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11.2.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11.2.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11.2.5编写评审报告;
11.2.6告知采购单位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12.谈判
12.1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
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
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2.2在采购过程中,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
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产品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
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2.3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单一来源采
购小组应当及时通知供应商;
12.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单一来源采购小组的要求重新
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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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产品要求的,需经谈判由供应
商提供最终实施方案或解决方案;
12.6单一来源采购小组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12.7最后报价是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3.终止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
1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1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3.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14.确定成交供应商
14.1单一来源采购小组应当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
求的前提下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4.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采购费用
15.1无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
用。
16.*其它实质性响应条款
16.1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资格的规定(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复
印件做入响应文件);
16.2报价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价;
16.3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6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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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项目名称)的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
本合同的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一体化应用支撑平台进行开发改造,实现市县小集中需求;
(2)配合申请地市服务器及接收工作,配置服务器环境,检查网络连通情况,测试并做好记
录;安装weblogic(tomcat)中间件、redis缓存中间件、文件同步服务;
(3)将收集到的用户基础信息进行整理,整理后导入、初始化到门户服务中,测试验证并做
好记录。
(4)在基础数据系统(省集中)中分级设立账号,维护各级业务系统的基础数据,实现基础
数据分层管理,使用标准、使用标准+扩展、自行维护。
(5)与业务系统联调测试单点登录跳转接口、用户信息同步接口,包括新用户信息增加、修
改、停用等;预算单位的信息增加、修改、停用等。
(6)测试系统其他模块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内容发布模块、系统管理模块、门户布局模块等。
(7)组织地市信息中心培训,对门户用户管理、文章发布、单位管理等模块进行培训。
(8)免费维护期内,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技术评估,及时对安全漏洞进修补,确保系统稳定
运行。
(9)平台门户的上线及运维支持,引导用户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使用过程中发现的缺
陷进行记录并优化。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2.1配合乙方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基础运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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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按本合同的约定条件及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2.3甲方应保证对乙方提供的技术及相关资料等进行保密,不得向除最终用户外的无关第三方披
露,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3.1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工期完成项目建设;
3.2乙方在服务期间需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服务要求。
3.3乙方应保证对甲方项目信息及等进行保密,不得向除最终用户外的无关第三方披露,否则乙
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期限、地点及方式
4.1交付期限:
4.2实施服务期限:
4.2服务地点:河南省财政厅远程服务。
4.2服务方式:提供现场培训、远程客服、技术支持等
第五条合同价格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合同总价包括系统开发费、实施费、
培训费、技术调试费等相关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
项目上线并验收合格后 |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款项,即 | 元(大 |
写: | ) |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均须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履行义务,若因违反义务导致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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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的赔偿责任。
7.2.违约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外,还需承担守约方因提起诉讼所发生的诉讼费、保
全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鉴定费等相关费用。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无法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
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公共卫生事件(如新冠疫情)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
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
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
何一方均有权向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0.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各自义务时终止。
10.3其他约定内容:无。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广东港鑫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鹤壁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应用支撑平台信息化项目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鹤壁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应用支撑平台信息化项目
第五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及外包装封面格式:
正/副本(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电子版(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格式1承诺函
(采购人):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已被
正式授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
同时,签字代表宣布承诺如下:
(1)已详细阅读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理解其实质性内容,同意承担其规
定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和误解的权利;
(2)严格按照本文件的规定报价,如被确定为成交人后,全面履行合同;
(3)本次递交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天,不在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
(4)不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
(5)同意提供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邮箱:
鹤壁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应用支撑平台信息化项目
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具此证明书)
致:(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就参加贵单位“(项目
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签署响应文件。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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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代表人参加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本授权书声明:
(法定代表人姓名)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公司(职务、授
权委托人姓名)为我单位就参加贵单位“(项目名称+标段号、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的
授权委托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该项目报价、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授权委托人无转授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鹤壁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应用支撑平台信息化项目
格式3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成立时间 | 营业执照编号 | 注册资金 | |||
单位性质 | |||||
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 | 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 | 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 | 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 | 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 | |
人员概况 | 职工总数 | 其中:技术人员数 | 其中:技术人员数 | ||
人员概况 | 姓名 | 职务及职称 | 年龄 | 专业 | 从业年限 |
人员概况 | |||||
人员概况 | |||||
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鹤壁市财政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应用支撑平台信息化项目
格式4初次报价表
项目名称+标段号:
采购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总报价 | 服务期限 |
大写:小写: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
1.本表供应商不得自行增减,供应商必须如实完整填写本表。
2.报价不得填报选择性报价,可选择性价格提交报价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文件,报
价无效。
3.对于供应商在“初次报价表”和响应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评审时不作为调
整报价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成交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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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5供应商其它证明文件
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自拟);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模块
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
四、供应商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名单查询截图。
格式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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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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