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兴建工大厦装饰装修工程--加装电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28.6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8.65万元
招标联系人姜明辰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13775482595
标书截止时间2022/0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14
公告正文
三兴建工大厦装饰装修工程--加装电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三兴建工大厦装饰装修工程--加装电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兴建工大厦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经 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恒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加装电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标段)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黄海东路以南,欧翔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

2.1.3招标控制价:1286559.22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连建发【2021】336号及连建发【2019】182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界定: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b.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c.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苏清办【2020】2号文、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等。

d.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e.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f.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并没收其工程投标保证金。

g.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1 10 日至2022 1 13上午8:30 - 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江苏信德102室招标代理部),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3775482595;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的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前来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7)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8)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1 14 10 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和安大厦1610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由招标人代表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8.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

收款人名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收款人账号:3207050311010000011931

收款人开户银行: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陇东支行

缴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转账

注: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到账,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按时到账。

9 . 联系方式

标 人:江苏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恒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系 人:姜明辰

话:1377543206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编:222000

系 人:陈工

话:0518-80568799/13775482595

真:0518-80568799

电子邮箱:jiangsuxind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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