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邮银押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编号:CZYZ-2022012
采购公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邮银押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拟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邮银押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邮银押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本次项目采购服务内容为提供潮州市范围内,潮州市邮银合共45个网点、2个中心金库押运款箱物品的早送晚接尾箱、收送款和业务调拨;每个工作日缴送人行等有关工作服务。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必须具备在项目所在地实施武装押钞护运服务的能力,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列》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必须持有保安员资格证、公务用枪持枪证,且政审合格;投标人配备的公务枪支必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枪证》。
根据潮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证明,“潮州市宏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是我市唯一一家经广东省公安厅批准可从事金融武装押运、尾箱寄库、ATM清机业务的本地专业押运机构,且外地跨区域保安公司要在本市开办业务,须按照广省公安厅文件《关于保安服务行政许可保安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公通字[2016]225号)要求,在经营地成立分(子)公司,以分(子)公司名义,向分(子)公司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备案。至目前,没有保安服务公司在潮州市设立分(子)公司开展跨区域从事金融武装押运保安业务。
综上所述,“潮州市宏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是唯一一家符合“在项目所在地实施金融武装押运”要求的供应商,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其采购。
五、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潮州市宏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六、公示期:
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人及电话
张炜, 联系电话:0768-2295823。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如果对本项目的采购方式有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实名反馈方式提交至电子邮箱czbakura@gd.chinapost.com.cn。
采购公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邮银押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拟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邮银押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邮银押运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本次项目采购服务内容为提供潮州市范围内,潮州市邮银合共45个网点、2个中心金库押运款箱物品的早送晚接尾箱、收送款和业务调拨;每个工作日缴送人行等有关工作服务。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必须具备在项目所在地实施武装押钞护运服务的能力,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列》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必须持有保安员资格证、公务用枪持枪证,且政审合格;投标人配备的公务枪支必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枪证》。
根据潮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证明,“潮州市宏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是我市唯一一家经广东省公安厅批准可从事金融武装押运、尾箱寄库、ATM清机业务的本地专业押运机构,且外地跨区域保安公司要在本市开办业务,须按照广省公安厅文件《关于保安服务行政许可保安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公通字[2016]225号)要求,在经营地成立分(子)公司,以分(子)公司名义,向分(子)公司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公安机关备案。至目前,没有保安服务公司在潮州市设立分(子)公司开展跨区域从事金融武装押运保安业务。
综上所述,“潮州市宏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是唯一一家符合“在项目所在地实施金融武装押运”要求的供应商,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其采购。
五、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潮州市宏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六、公示期:
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人及电话
张炜, 联系电话:0768-2295823。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如果对本项目的采购方式有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实名反馈方式提交至电子邮箱czbakura@gd.chinapos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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